“我怕得有理”
——鲁迅
最近,一个小妹妹向我哭诉她的不幸遭遇:她给一家创业企业当会计,企业做不下去了,还欠了高利贷,人早走完了,老板也躲债去了,半年来,只有可怜的她还坚持在给公司报税,一分钱工资也没有。公司在乡下,网络又老出故障,自己还要贴网费……
她去问可不可以不报税了,得到的回答是,不按时申报是违法行为;如果公司不报税,就要进黑名单,再想在其他公司当会计就不行了,尤其现在是金三系统……一句话,必须要申报。
小会计说,申报时不敢零申报,多少报点税,公司账上还剩有三百多元钱,留来交税和扣银行的费用,但这些钱花完了,又该怎么办呢?
看来,的确没有太好的办法。
小会计给我讲了她打听到的、关于这整个难题的来龙去脉:
首先,如果公司不申报,又无法联系,就是非正常户,不仅违法,法人和会计人员的名字据说会进入黑名单;
其次,如果会计再去另一家公司当会计,哪怕在外地,她的名字、身份证号和会计证在登记时,就会提示非正常户信息,不能登记。要么不当会计,要么只能用别人的名义登记,这对找工作,尤其是大公司的工作影响很大,相当于没有会计证了;
第三,她还没法重新考一个会计证。
第四,老板不在,无法办理注销。
第五,据说,还有其它非常严重的后果,包括会影响自己的个人信用。
在中国办税的会计,都是我很佩服的人,我是干不了这活的。小会计讲的上述情况,实际上并不完全准确,里面有不少似是而非的东西。
我只能给她分析情况:事情的确非常糟糕,但也不至于绝望,首先是理性认识目前的形势。
公司已经不给发工资了,你没有责任继续为公司报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报税违法,是公司违法,你并没有违法;
明明不该交税,不去零申报却虚报些税来交,就是虚假申报行为,违法,且有5万元以下罚款风险。当然,这不是吓她,只是活跃一下气氛;
公司成为非正常户,只是税务内部的一种管理状态,与会计无关;
公司成为非正常户,与会计的个人信用无关,目前也并没有影响个人信用的依据;
成为非正常户后,法定代表人再去办公司,税务只给他办临时税务登记证、限量销售发票,并会通知其尽快回原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相关事宜;(三证合一后,临时税务登记证长什么样?不知道。)
这让她很吃惊,她以为,她老板未来再办公肯定是办不成了,甚至可能被抓起来。原来只是临时税务登记和限制发票。
会计呢?非正常户的会计不是也进黑名单了吗,还能当会计吗?
会计当然可以当,会计证的吊销是财政局负责的事。只能说,不能当办税的会计了。
但是这并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这最多只是某些地方税务的办事程序,或者软件系统的要求。
那么,如果遇到了该怎么办呢?
只能说,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是放手去找新工作了。并且,你不可能永远这样报下去。公司事实上已经处于失控状态,早晚会被列入非正常户,注定的东西无法改变。
那么接下来呢?万一未来当不了办税会计呢?
的确很难。你不申报后,税务几乎不会找你任何麻烦,因为他们也没有依据找你麻烦。只是,一旦你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新的办税的工作,就可能会被税务制住。在实名办税的形势下,你在任何地方以自己的身份证再办税,都会被提示这一信息。
这会对个人职业造成很大麻烦,你能与税务撕破脸争议吗?新公司肯定是愿意的,你的新饭碗可能就会保不住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的会计黑名单,虽然没有税法的依据,但的确非常管用,所以,我们不得不怕。
好了,最后说说,既然是违法的东西,我们面临不能办税的境遇时,比如,当你的身份证信息不能完成登记、不能购买发票等时,除了继续沟通外,唯一的合法处理渠道是什么呢?
就是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当然也可以先投诉具体经办人员,要书面写好理由:因为自己提交的信息足够、真实,要求税务机关限期办理。如果税务说有文件规定不给你办税,就要求其提供文件,并在复议时同时提起对文件合法性审查。
因为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登记、备案、购票、代开发票、申报等涉税事件,只要所提供的资料齐全,税务机关必须受理,无权拒绝。行政机关自己的所谓黑名单,不能否定个人证件的证明效力。
但是,你敢不敢呢?
不敢,当然就应该害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