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瓜移动,这家被网友戏称是搞笑又悲情的公司,原因是曾被上交所69问,致使上市终止,后申请科创版,再次受挫。2019年7月8日,上交所依法终止对北京木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以下是上交所批准终止其科创版审核信息公告截图:
木瓜移动是大数据公司,有着某BOOK代理商身份,创收能力强劲等优势,被业界视为对“出海”趋势把握非常精准。就是这样一家有潜质的公司在申请科创版几月后,遂提出撤回发行申请,反映了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该公司管理团队相关人才缺失;对自身行业属性认识不足,企业定位出现偏差;上市准备工作仓促,高估企业自身研发能力,以致申请上市类型错误。
以上一直在提科创版,接下来谈谈和科创版上市规则有关的研发能力。研发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它产生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简言之就是研发活动。研发活动,顾名思义,指的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研发控制活动是研发活动有序进行的保障。
企业的研发开发控制活动从内控角度来说是局部和整体,具体和抽象的关系。研发控制活动引用了“PDCA”循环方法——“PDCA”作为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同时也是企业管理各项工作的一般规律。“PDCA”循环应用在研究开发控制活动如下图所示:
(该图根据齐至德老师的《中小企业发展与内部控制》研发控制流程图改编)
企业研发控制活动
完善研究开发控制活动,也就是使研发活动的“PDCA”循环行之有效,使控制活动的证据链能够形成闭环,这种闭环说法和“处处留痕”非常相似。
在研发计划到最终调整过程当中,涉及到计划、日记,研发材料领料单,研发产品入库单,专利申请记录、参展记录需形成一连串完整回路,企业根据执行效果反馈,找出执行与期望给定值的偏差,利用偏差进行调节控制,在使输出劲量趋近于期望值。所以,这种闭环(闭环结构)也称为反馈控制系统。在这一回路当中,税收政策优惠也囊括其中: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高企阶段,在核算基础上需归集高企研发费用;在高企资格维持阶段,不仅需要继续维持该口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还需另外填写、保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申报。
研发控制活动闭环设计要求
要使研发控制活动闭环行之有效,需要遵循如下原则:相互牵制原则、授权控制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和整体结构原则。
相互牵制原则,具体在会计岗设计上,通俗讲就是“管账不管钱,管钱额不管账”。相互牵制有“五分离”说法,即:授权批准和执行业务相分离,执行业务和审核监督相分离,执行业务和会计记录相分离,财产报管和会计记录相分离,以及执行业务与财产保管相分离。
授权控制原则主要针对的是对授权范围、层次、责任,以及授权批准相关程序方面的要求。
成本效益原则要求控制投入成本大于效益。整体结构原则要求控制系统要有全局性,能够使环境因素、风险评估,信息系统和沟通,控制活动,以及对控制的监督贯彻其中,形成具体研发控制活动的流程。
和技术领域有关的高企研发和研发加计扣除相关的辅助账证据链
和研发能力有关的很大部分是高技术领域企业,其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收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占了不小的比例。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及政策备案均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但是,备案资料要求各有不同,其中,两项备案资料当中均出现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高企认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办法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该规定要求进行核算。下图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辅助账模板: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涉及的一类资料关系是:研发支出辅助账、辅助账汇总表、归集表,优惠明细申报表。
两种税收优惠涉及辅助账,辅助账框架基本相同,因研发费用构成本身依据文件口径不同,两种政策下辅助账归集和内涵就有了实质性差异。实务当中,有部分企业不能完整提供核算资料,导致中介在归结过程当中资料不全,加之现在税收优惠基本采用自行判断、以报代备方式,一旦企业对政策理解、把握不到位,极容易触发涉税风险。
雁言税语提醒:对于高企研发、研发加计扣除,建议设置相关辅助账,准确归集各自口径下当年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用,尤其是高企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虽有年度数据,但最终是以连续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比例作为高企研发费用占比数据,在这期间个别年度数据波动对总额影响有限;高企应加强对研发年度数据监控,一旦在资格有效期中间年度发现研发费用占比有下滑趋势,须追溯至销售收入、研发支出等核算明细,查找比例失调症结,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以免数据占比惯性下滑导致三年整体比例不符合要求。
要求一不具备研发能力或者说研发能力较弱的的“木瓜”申请科创版可能是强人所难。但是,对于真正掌握有一定的研发能力,或者是高技术的,并且需要筹集资金的企业来说,却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契机——以研究开发控制活动作为一个最小参照点,贯彻“PDCA”循环指导思想,在控制活动形成完整证据链反馈,以确保研发活动有效进行,以点带面来逐步完善企业自身内控体系建立。须知,合规是企业经营前提,技术含量是科创版核心,持续盈利是上司公司存在目的;而达成这个目的需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破格重塑。
附:上交所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部分规定
税企网提示——被遮挡处为“进行调整”
税企网提示——被遮挡处为“营业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