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控不认我提供的资料怎么办?
蓝老师,我提供给税务风控的《工资签收表》,税务不认,怀疑是假的,怎么办?
在应对税务的问题上,会计最容易犯的错就是不知道边界。
税务认不认,是别人脑袋里事,不是你纳税人管得着的,纠结这个干什么呢?今天认、明天不认,张三认、李四不认,这样的事多了,哪管得了。
就提供资料来说,会计只需要关注税务“收不收”,而不是税务“认不认”。
风控不同于征管,所要求的资料是说明、文档、复印件之类,没有什么法定的标准,并没有正当的拒收理由,实在不收也就算了。
税务问:“工资表上怎么没有电话?”我该怎么回答?
埋头办税会把人办傻,连简单问题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这只是问个为什么,又不是让你干什么,没有就是没有,老老实实回答:“上面的确没有电话”。
说错话、说谎话远比说空话的后果严重得多。
税务说:“那么把所有这些员工的电话号码都提供给我”。
看见了吧,这才是具体要求。税务具体要求,一般不要拒绝,不必纠结于他有没有查账手续之类,就像晚上远远遇到查酒驾的,你掉头跑,反而是心虚的表现。
企业肯定有员工花名册,花名册上应该有员工电话,他要就给他。
但蓝老师,我担心的是,如果提供的电话打不通怎么办?一两个打不通当然没什么,假如说百分之六七十都打不通呢?
税务会不会真打电话?电话会不会打不通?打不通的比率有多高?打不通他会怎么样?不要预先假设问题,尤其是不要被这些假设出来的问题吓着了。见招再拆招。
万一如果税务真问:为什么这么多电话打不通?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别人要换手机号,你哪里知道呢?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是么,怎么会都打不通呢,我也不知道”。
但是,税务会不会说我造假呢?说我提供假资料?蓝老师,我很怕这个。当然,资料肯定是真的,怕被说成是假的。
这是风控,是评估,是服务,又不是执法检查。税务免费为你提供风险控制服务,你是基于接受服务提供资料,不是基于接受执法检查的法律义务提供资料。所以,就算你自己的资料有错也是你自己的事,改正就行,又不是违法的事,有什么好怕的。
何况,你提供的资料是真的。
“如果税务因为不相信这个工资表,比如说没有直接发、代领签字、看起来太假、没有电话、电话打不通等,从而不准扣除工资,让按25%补税怎么办?”
想得美。
税务风控部门只是通过数据找风险点,他们才不会下文书盖公章正式提出补税要求,那需要取证。他们最多会说:按什么规定等,总之这个工资没有支付,不准扣,你自已查一查,算一算,25%,把税补了。
对,对,对,就是这样的,那该不该补呢?
该不该补自己清楚。工资扣除的起码前提是已经支付了,并且扣缴了个税。
“工资的确是发了的,也申报扣缴了个税,但最早是股东垫的钱,给了班组负责人,后来还给股东,这个应该算已经支付了吧?”
实际业务中,老板与班组负责人间的垫钱、借钱、还钱、抵工资等都比较复杂,甚至不同项目扯在一起,并且还不一定打入了员工的个人工资卡。这就是现实,以员工不闹事、不欠薪为底线。
这样,相关的证据资料就显得有瑕疵了,员工真拿到这些工资了吗?包工的没做手脚抽钱吗?我觉得,税务人员的质疑也是有理由的。
企业有企业的理由,税务有税务的质疑,
所以,该不该补?
所以,这不是一个该不该的问题,而是怕不怕、敢不敢的问题。
你家老板敢不敢不补。
老板问补多少钱可以过关?
注意,不要寄托于税务口中探底线,就算今天说一个数,明天换个人甚至同一个人,也可能是另一个数。纳税义务不是税务人员能定的,也不是会计能定的,而是法定的。
明白了吧,补不补,说到底还是胆量问题。
在胆量一定的条件下,道理怎么都是找得到的:真账不怕查,真金不怕火炼,艺高人胆大,顾全大局,权衡利弊,识时务者为俊杰,得缩头时且缩头,吃亏是福、懂事……
反正,听说最后就是移交稽查?
移交稽查这个词不严谨。
但的确有这种风险可能性:因为你的资料问题、不配合问题、疑点问题等,有可能把你做成风险企业,让税务稽查抽样时更大机率抽到你,或者降你纳税信用级别,甚至不排除让你一时无法通过系统开发票、申报。
你说补还是不补。
怎么办?
看着办。
爱学习固然重要,正确的学习更重要。
来源:蓝敏说税 作者:蓝敏
2020年7月的解析——
企业税务风控不能仅凭财务部门一己之力
最近一段时间,笔者参与了辖区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在实务中发现,尽管不同行业的纳税人,由于管理要求不同、财务核算关注点不同,面临的税务风险点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追根溯源,这些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重要原因,是税务风险管控较为薄弱,税务风控仅凭财务部门一己之力,未能形成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
现象:财务会计包揽很多活
从笔者的经验来看,不同行业的纳税人,有各自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在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过程中,又有不同的管理要求和不同的财务核算关注点,这使得不同行业企业呈现出的税务风险点有所不同。比如,金属结构制造业企业,容易存在税务内控机制缺失,财务核算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
笔者发现,天水大多数金属结构制造企业的企业性质为有限股份公司,往往家族经营,有血缘、亲戚关系的“自己人”出任部门主管、财务出纳,包揽了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产品销售等一系列工作,决策经营、重大事项由牵头人说了算,并依赖聘请的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这类企业内部“自己人”常借口不懂财务核算,未建立相应的材料出入库保管账簿、产品出入库保管账簿,不留存资料,又完全依赖于以会计账簿核算存货购销存情况,账实相符难以保证。
而财务会计并不参与企业经营活动,不对企业购进、生产和销售的货物及产品实施环节监控,却独自包揽了全程经营核算业务,完全凭相关人员送达的票据、发票和资料入账,面对税务机关的询问,常常难以自圆其说,应对税务风险的难度系数很高。
分析:归根结底还是内控薄弱
笔者近期在开展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一家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企业,其产品销售毛利率远远低于行业平均产品销售毛利率。在约谈环节,企业财务人员与法定代表人均表示,这主要是因为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工资费用上升,产品销售价格又未上涨,导致产品销售毛利率大幅降低。
但是,税务机关实地调查评估发现,这主要是由于该企业采取了简单化的成本结转方式,将成本计算的分批法片面地理解为一次投料对应一次产出和一次销售实现,忽视了分批分次投料,产品产出时间各不相同,当月无论何时投入原料,均不可能当月完全产出产成品。这导致企业操作错误,同一批次未完工产品或非同一批次未完工产品,均一并计入当月完工产品成本,虚增产成品成本和产品销售成本,使产品销售收入与产品销售成本严重不配比。
追根溯源,这主要还是因为企业内部管理岗位缺失,不统计、记载、核算、传递投入材料生产各环节、各步骤产品产出状况,生产管理与财务核算脱节,财务核算监控作用无法有效发挥,被迫以简单化处理了之。笔者认为,目前,许多企业的管理层和财务人员仍未将税务风险防控理念贯穿于企业经营全过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仍流于表面化和浅层化。
建议:真正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须建立在坚实的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基础之上。
从笔者的经验来看,不同行业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核算关注要点不同。对于订单式生产企业,建议建立起《销售合同执行情况登记备查簿》,登记合同的标的、金额、完工日期、发货日期、承运方式、运费金额、运费发票、付款方式、销售发票开出日期及金额、货款到账日期及金额等项目,实现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的有效监控,以便企业管理人员一目了然地发现问题。
更重要的是,企业须重视并建立起税务风险防控机制。具体来说,应从企业组织机构、制度、环节衔接等各个方面关注税务风险防控。企业法定代表人、材料管理人、生产负责人、产品销售人、财务核算人都应重视税务风险,建立健全具体的税务风险环节控制制度和措施。财务人员必须熟悉企业生产经营,参与企业对决策、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控制,强化财务核算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改变财务核算部门“单打独斗”、独自应对税务风险的局面,将税务风险管控防线扩展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形成有效税务风险防控链条,持续达到降低税务风险的目的。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师天顺 谢焕琳(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