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辽宁省沈阳市国税局稽查一分局,破获了一起销售货物填开“大头小尾”发票偷税案。稽查人员在对沈阳市海漫金属板材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用各种手段开出“大头小尾”发票52组,涉及省内20多个企业。在多家银行非法设立二级账户,比申报给税务局登记的账号多10个,涉税金额921万元,目前该案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摸清底细
沈阳市海漫金属板材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叫许宗兴。
据沈阳市国税局征管分局专管员提供的资料显示,这家企业在1999年10月1日至2003年以前,曾注册了好几个营业执照,但公司名称“海漫”两个字没改过。
就是企业的这一情况给稽查人员提供了检查思路。他们先到工商局调档集中检查用“海漫”两个字注册的企业及注销的企业,调查结果显示,共有4个有使用“海漫”的企业,其中3个已注销,1个公司正在经营。随后,他们又从ctais软件中查出4个企业的纳税全部情况,得知这些“海漫公司”每年签订合同达几千万元。销售收入达数千万元,而每年上缴各税比率却不到0.5%,税负明显偏低。进一步调查得知,“海漫公司”还在沈阳市大东区花了2000万元资金购买土地,并大规模地建造厂房。稽查人员由此断定海漫金属板材有限公司有重大偷税嫌疑。
查透案情
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专案组兵分三路进入公司开展实地调查。一路到厂内实地进行纳税检查,稽查人员针对该公司的账目、申报表、资料等检查后未发现任何隐蔽偷税痕迹,查验库存也没有发现疑点。
在这种情况下,稽查人员联想到,该企业既是销售金属板材又负责安装,说明大部分工程是用在固定资产修造上。被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不允许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此种类型企业建造的工程大、金额大,必须是签合同才能施工。由此,稽查人员把稽查重点放在了企业签订的合同上。于是稽查人员向财务人员提出看一看工程合同,财务人员拿出了部分合同。稽查人员怀疑地问:“就这些合同?”财务人员回答:“就这些。”经查,这部分合同金额只有几百万元,比照外围调查的情况,企业肯定还有大部分合同没拿出来。
二路到各银行分别对“海漫公司”设立的二级账户进行调查取证;这一组稽查人员来到沈阳各大银行,得到了银行的大力支持。需要检查的银行凭证都在仓库里,面对仓库里堆积如山的麻袋,银行的同志与稽查人员一起一个麻袋一个麻袋地拆,一本本凭证一页页地翻。经过10多天的仔细查找,稽查人员终于查出“海漫公司”在7个银行设立的10个二级账户,同时发现了在厂内查出的合同单位以外厂家的汇款。稽查人员拿出证据再次询问企业法定代表人许宗兴,他不得不承认还有一些合同没有拿出来。
三路到签订合同的单位核实查证。稽查人员对全部合同进行归类,发现这些合同涉及辽宁省内20多家企业。为及时查透案情,能在第一时间拿到证据,3个小组的稽查人员同时出击分兵奔赴锦州、阜顺、丹东、营口等地,核对合同的数量、汇款、发票填开等情况。
经过5天艰苦的调查取证,稽查人员查出该公司为20多个企业填开的66组普通发票,全部是“大头小尾”发票。
例如,在销售金属板材安装时,给购货方一联填写92万元,而企业记账联填写的却是0.1万元。
沉重的数字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一分局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沈阳市海漫金属板材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处以补缴增值税1339277.78元,并处偷税数额1倍罚款,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451452.37元。总计追缴入库及罚款3130007.93元。
沈阳市海漫金属板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宗兴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老老实实地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字。自动放弃了复议和诉讼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