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公司被税务查了,你会不服税务处罚,进行法院上诉吗?
估计99%的会计都没有这个胆量!
当然有一个原因是税务比较强势,更多的是企业很可能都存在很多税务风险,查处的可能也就是冰山一角!
当了会计很多年,一提到税务处罚、税务稽查,往往的经验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补税了事!
但是总有些人,可能法律学习的比较好,还是另有隐情,竟然买发票被税务查处了,还去法院上诉!
案例太长,就简单描述要点:
结果:法庭当庭宣判驳回顺本公司诉讼请求,维持湛江市国税局稽查局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顺本公司当庭表示不上诉。这个结果应该不出所料!
既然企业提交法院了,税务也是懂法的,也是严格依法办事的,看看都使用了什么核查手段!
税务7个大招,让原行毕露!
1.查账本!
这个企业也很奇葩,账本找不着了!
这不是掩耳盗铃吗?你以为账本丢了,税务就无从查起?
的确,如果真没有账本,税务查起来确实有难度,但是如果真要到司法程序上,隐藏账本也是违法的!
会计一定要保护好自己遇到这种情况,谁藏谁违法!
2.约谈那是必须的!
尤其是金税三期之后,想抵赖,那是难度非常大的!
湛江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人员向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劳某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并两次向顺本公司发出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大股东廖某接受相关涉税事项的询问,但劳某、廖某均屡次推脱。
其实有过税务稽查经历的朋友都知道,买卖发票被查处之前,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准备好,各种访谈,各种自查,各种说明吧!
此时就知道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真不是个好差事!
3.应付账款及待摊费用竟然成为了大坑!
会计恒等式,有时候就是一个完美的组合。只要在这个公式上做任何手脚,就会表现出异常!
这个案子里面,湛江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人员发现顺本公司2013年的应付账款及待摊费用存在大量挂账,并存在三项异常业务。
其实买过发票的企业,很多都是老板或会计直接把税点付现金票贩子,很多时候就把虚开发票挂在应付账款长达几年!
这样很异常,这个案子就提醒你,一定要注意!
4.物资流成为关键证据!
税务发现企业从湖南省衡阳市5家公司采购货物,均无法提购进货物时的运输费用资料,并且款项都未支付的异常情况。
湖南到广东数千公里,发生运费,也不付款?
税务远赴湖南去调查,一查都是假的!
5.采购价也会进行调查!
针对该公司于2013年2月取得海南某船务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2份,运输货物为石英砂,起止地点为湖南岳阳至湛江,该运费只用发票冲减成本,未向海南某船务公司支付运费的异常情况,湛江市国税局稽查局深入调查本地购进石英砂购销情况,经对比发现,本地购进单价和销售单价明显低于顺本公司从海南某船务公司取得的货物运输发票运输单价,并经取证证实此运费不属于顺本公司的任何一项业务。
这个案子,当时金税三期还没上线,如果现在大数据环境下,这种案子查起来可能更简单,同一编码下的产品,价格差异太大,必然引起预警!
6.买发票也被坑了!
现在的增值税发票买卖就是一个只能赔钱的买卖,增值税是闭环的,谁开发票谁交税。只要他们敢卖发票,必然有问题。
针对该公司2013年7月在未购进货物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刘某取得深圳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不通过后,又通过刘某取得江苏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货物名称、金额及税额不变,向主管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失控的异常情况,湛江市国税局稽查局向深圳某公司、江苏某公司的所在地发函取证,证实该两家企业已走逃,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顺本公司取得的8份)属于失控发票,从而证实顺本公司是故意使用他人向其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
其实这家企业也是被坑了,买的人家的发票,竟然也是走逃户!
7.不仅严厉处罚,被可能被判刑
湛江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组最终从多方面确定了顺本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的相关证据,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追缴其所偷增值税税款253655.53元,企业所得税税款173225.60元,罚款308655.53元,合计735536.66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哎,严格按照税法执行,公司光罚款都要30万,还把案子交给了公安,估计老板和财务都要判刑了!
温馨提示
1.控告税务需谨慎!
在中国,控告税务的真不少,赢了官司的有多少!
自己如果本身身子都不正,就不要去玩火,就像案子一样,严格处罚,刑事处理!
2.三流一致记心上!
平时公司的业务,什么资金支付、运费发票、出入库单据一定要保存好,因为现在税务稽查,可能不是查你16年的事情,很可能查你12年甚至13年的这些资料,你们还能找到吗?
3.账本不是私人产品,说没就没了!
隐藏账本是违法的,这个一定要明确。16年就公布了现在企业的会计档案需要长期保存,不能动不动就找不到发票,找不到明细账了,后果很严重!
(文章来源:税来税往 2017年9月11日)
华税短评:
对于虚开行为,《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都有比较细致的规定。对于虚开行为不仅要承担行政法上的责任——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相应的罚款,而且还将面临者严峻的刑事风险,只要行为人触犯刑法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中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之一就有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当对虚开行为有足够的认识,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