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建筑、劳务公司出于管理的需要,往往将农民工的工资全部支付给班组长或包工头,由班组长或包工头代发农民工工资,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手段,会出现包头工或班组长卷款逃跑的事情发生,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呢?
第一步:劳务公司制定统一的“代领工程项目劳务款委托书”的范本,所有的农民工(无论是否实名制登记管理)必须在委托书上签名并按手印;
第二步:劳务公司制定统一的“班组作业人员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的范本,由班组长(包工头)在范本上签字按手印;
第三步:劳务公司必须与包工头(班组长)签订“委托代发农民工或劳务款”的协议。协议约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条款,该条款约定以下内容:
1、劳务公司收到发包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根据劳务公司审核包工头(班组长)提交的农民工工资表,农民工工时考勤表或“农民工劳务款结算单”、“农民工完成的劳务工程量计量单”、将农民工工资劳务款直接划入包工头(班组长)的账户。
2、包工头(班组长)收到劳务公司划入的农民工工资劳务款,必须保证优先发放农民工资,不准拖欠或挪用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经公示后,如果劳务公司没有收到农民工的投诉包工头(班组长)有挪用克扣或虚假农民工的现象,则劳务公司将包工头(班组长)的项目承包经营所得,在包工头(班组长)自行申报个税后,审核税务部门开具的个税完税凭证无误后,划入承包人本人的银行卡。
3、农民工工资原则上转账到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无法转账包工头(班组长)代领的工资款,包工头(班组长)必须在领取民工工资之日起2日内把工资发放至民工手中,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工资发放记录表原件在领取之日起7日内必须交劳务公司留存。
第四步:劳务公司制定统一格式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表”范本,公示表中必须明确如下内容:民工姓名、工作天数、工资总额、投诉电话、接受投诉的部门负责人(劳务公司的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人),投诉的时间区间(一般规定7个工作日),民工工资发放代理人。劳务公司在发放农民工资或劳务款之前,包工头或班组长必须要在工程项目比较醒目的公告栏处张贴“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表”,具体的范本如下图1、图2所示:
第五步:包工头(班组长)必须向劳务公司财务部提供以下证明农民工劳务款真实性的法律资料:
1,如果劳务公司与农民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和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情况下,则提供农民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农民工工资表”、“农民工工时考勤表”,范本如下图3和图4所示:
2,如果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专业作业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则提供农民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农民工劳务款结算单”、“农民工完成的劳务工程量计量单”。
3,包工头(班组长)必须制作签字并按手印的“农民工劳务款结算单”、“农民工完成的劳务工程量计量单”、“农民工工资表”、“农民工工时考勤表”、民工本人签字的银行卡复印件等(需民工签字处必须是民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提供以上表格的纸质文档的同时将电子数据文档等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劳务公司的指定邮箱,包工头(班组长)雇佣的农民工的工资卡由包工头(班组长)自行办理,包工头(班组长)报送劳务公司经签字并按手印的所有表格及文档,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