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自已交纳的社保,能不能扣除?包括个人部分和统筹部分。
可以。
社保在个税属于专项扣除,法律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所以,只要是依法缴纳的社保,都可以扣除,不论其是个人承担部分还是统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社保,预扣缴时未能扣除社保,汇算清缴正是解决这类应扣未扣问题的程序。
个人在汇算时,应该将实缴的金额进行填报扣除,同时留存相关资料。
实际上,这些资料,税务不问就不管,如果税务有疑问,要求你提供相关资料,你再按其要求提供即可。极端情况下,可能需要跑社保局打印东西。当然,如果税务机关明明可以直接通过身份证号和社保系统查清数据却要求你提供,是违法的要求。
然后是挂证的问题。虽然挂证有点涉嫌灰色,但如果真有这样的事,如何扣社保呢?
某人2020年前三个月社保在本公司交,4月开始到另一家公司挂证,社保改在另一家公司交,挂证公司只为其缴纳社保,没有对应的工资、个税,个税系统里也没有这个数据。汇算时能够扣除吗?
首先要明白,挂证的公司是否进行了全员扣缴零申报,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汇算,从这个角度讲,社保是可以扣除的,自已在汇算时将金额填写进去即可,但注意,只能扣除个人承担的部分。
最大的担心应该是,挂证的社保是不是违法的?
如果基于挂证违法,从而证明了社保的缴纳违法,则不能扣除,因为可以扣的社保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缴纳的社保,如果是在范围之外当然不能扣除。
那么,基于挂证缴纳的社保是否违法呢?
这个还要看执法部门能不能基于事实、证据、法律规定,从而作出法定的违法结论。
一个人挂在非工作单位缴纳社保,钱可能是单位承担也可能是自己支付,这些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少。由于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并且完全可能存在兼职的情况,所以,需要执法部门立案并取证,坐实证明存在弄虚作假的事实,证明雇佣关系不存在,证明个人缴纳社保的计算依据有误。当然证明后应该退还错缴的社保费,缴费年限可能同时受影响。
这个事的风险概率就是:如果他们首先证明了社保缴纳违法,则不能扣除;如果不能证明社保缴纳违法呢?既然合法,当然可以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