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大额货款神秘“旅游”的谜底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周建华 金水根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8
摘要:揭开大额货款神秘 旅游 的谜底 金额高达500多万元的货款,通过 旅游 又回到购货人手中。前不久,浙江省嘉兴市国税局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查处了小明钛工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案,揭...
揭开大额货款神秘“旅游”的谜底


  金额高达500多万元的货款,通过“旅游”又回到购货人手中。前不久,浙江省嘉兴市国税局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查处了小明钛工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案,揭开了大额货款神秘“旅游”的谜底。

  进项税转出,货物真的入库了吗

  2005年11月,有群众举报嘉兴市小明钛工有限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逃避缴纳税款。接到举报后,嘉兴市国税局立即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对该公司展开了检查。

  小明钛工有限公司是从事化纤消光用二氧化钛生产和销售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俞小明。该公司生产用原材料钛白粉大多采购于江苏省南京市的一家企业,但该公司却舍近求远,于2004年、2005年累计向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钛白粉752吨,合计金额5347008.54元。该公司实际汇出货款524万元,并抵扣税款908991.45元。而蹊跷的是,该公司于2005年10月将这笔90多万元的进项税额转出,并缴纳了这笔税款。

  按照常理,进项税额转出一般发生在企业退货或发生非正常损失之时。企业如果发生退货,进项税额转出时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然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该公司没有发生退货就直接作为当期损益将90多万元进项税额转出,并自觉缴纳这笔税款,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费解。

  货物是否入库成为查处此案的重要突破口。检查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该公司原料入库要先凭供货企业送货单填开入库账,然后交财务入账,日常入库记录均有发票、送货单位送货单、入库单等完整的票证单据。然而唯独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入库,除发票外只有该公司自行制作的入库单。仓库保管员坦承,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入库单是在法定代表人俞小明直接交代下按发票填开的,实际上没有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实物入库。

  没有入库记录,没有送货单,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是否直接投入生产?检查人员从该公司化验台账上没有查到化验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的任何记录。在生产砂磨配料工序记录中,也未发现使用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的投料记录。据此,检查人员确认,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从未进入该公司的大门。

  汇票“背书”,货款暗渡陈仓

  专案组两下东北,三赴上海,终于掌握了小明钛工有限公司汇出货款的“旅游”线路。该公司先后4次共计向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支付货款524万元。2005年5月,首笔汇出6.4万元,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收到后没有在账面进行记载,而是通过“背书”转给嘉兴市秀洲区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提现后直接交给小明钛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小明。随后,该公司又相继汇出517.6万元,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收到后,账面显示转账到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开具一份普通发票入账。

  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收到的517.6万元最终到了哪里?经过公安部门调查确认,这些款项先后汇到了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收到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汇来的款项后,分数次提现,全部交给俞小明。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收到517.6万元款项后,用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发票入账,这样既隐瞒了收到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517.6万元款项,实际“背书”给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的事实,又“轧平”了账面、隐匿了虚开发票的事实。

  大额货款“旅游”的线路已经清晰:小明钛工有限公司汇给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背书”给第三方→收款单位提现→转交小明钛工有限公司俞小明。通过这个循环,小明钛工有限公司汇给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的货款一分不少地又回到俞小明手中。所谓采购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当然是子虚乌有。

  检查人员还发现,小明钛工有限公司曾经分数次将共计13万元款项汇到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陈某、财务主管陈某等个人的银行账户,而没有做财务记载,支付“开票费”的嫌疑很大。

  逃税,从得手4.9万元开始

  小明钛工有限公司通过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逃避纳税,是从得手两笔税款开始的。据调查,2004年6月,该公司在无货物购进的情况下,分别收受上海某物资有限公司、上海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抵扣进项税额48955.76元。尝到甜头后,该公司开始从守法经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2004年8月~2005年7月,小明钛工以向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钛白粉为名,在大额货款“旅游”的掩盖下取得多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抵扣进项税额908991.45元。2005年10月,为了掩盖事实,该公司于2005年11月以发生退货为名将从大庆某化工有限公司虚假购货所涉及的进项税额908991.45元转出。同年11月1日,又通过账务调整,将2004年虚假购进钛白粉320吨、合计金额2275322.78元调整为以前年度损益,将2005年虚假购进钛白粉432吨、合计金额3071685.76元冲减当年生产成本,同时调整了当年利润总额。同年11月10日,该公司向嘉兴市国税局申报缴纳已抵扣的税款908991.45元。

  检查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于2005年8月在无货物销售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4700.85元,税额9299.14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明钛工有限公司除补缴其所逃税额外,还被罚款521750.63元,加收滞纳金143969.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