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董官杰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王再加等3人分别被判处8年~14年有期徒刑。这是大连市首例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无期徒刑案件。
2018年10月1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对“5·20”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犯董官杰,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对王再加、郭兆龙、蒋良富分别判处8年至14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判处罚金、继续追缴违法所得。这是大连市首起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案例。
案件侦破历时近两年,税警投入近30人,打掉3个团伙,涉及江苏、辽宁、北京、山西等20余省市248家企业。涉案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1.66亿元,税款28.79亿元。其中,涉及大连企业34家,价税合计40.86亿元,税额5.94亿元,发票14400组。目前,大连市税警已挽回税款损失1.79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1人,网上追逃1人。除前述4人一审获刑外,董官利等嫌疑人在押待审。
老乡供词,指向董官利
2014年10月,江苏省徐州市警方在查处“黄金票”过程中,发现项昌第、王永伓等人在大连成立10余家公司,接受徐州一家公司虚开的发票,将线索推送大连。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初查发现,项、王二人在大连成立的来福、锦荣等公司开出的发票流入了徐州博垠等3家公司,博垠等3家公司的幕后人指向被称为老周的周仲根。
这时,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保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移送线索:犯罪嫌疑人金海东举报,其浙江老乡董官利2014年利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大连德凯隆物资有限公司,对外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大连市警方将案件通报税务部门,双方决定联手先查德凯隆物资有限公司。经查发现,该公司2014年4月成立,2014年4月至12月取得进项发票金额8958万元、税额1523万元,2015年4月被认定非正常户。调查大连几家接受该公司发票的企业,没有发现指向董官利的虚开证据,发票流向与徐州博垠等3家公司有关,证据指向老周。老周已被徐州警方网上通缉,线索中断。
老周现身,又指董官利
2016年3月,中央电视台播出北京市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犯是徐州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在逃犯老周。
正在医院打点滴的沙河口分局经侦人员老张看到这一消息后,拔下吊瓶就往单位跑,马上与北京警方办案人员联系,很快确定那个老周就是大连警方要找的老周。老张立即请命赴京提审老周,但老周只字不吐。经过前后9次提审,老周终于开口。
老周供述自己指使项昌第、王永伓(两人已被徐州警方抓获)等人,于2014年5月至6月在大连成立10家空壳公司,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蒋良富、郭兆龙、张永刚等为中间人。他还举报了以董官利为首的团伙2013年至2014年在大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些情况。
2016年5月20日,瞄准以董官利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大连市税警双方成立“5·20”专案组,下设抓捕组、调查取证组、案审组。
虚假注册,查证异常艰难
根据警方提供的基本是涉案企业的银行资金流水、犯罪嫌疑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资料,抓捕组在前方抓人,调查取证组要第一时间为抓捕组提供涉税证据。但由于犯罪团伙控制的空壳公司全是假地址、假身份,查证难度相当大。
检查人员到涉案企业的注册登记地实地核查,一无所获,邮寄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和《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被全部退回;通过税务发票稽核管理系统查询这些空壳公司的上下游企业信息,找不到企业也找不到人。
看不到涉案企业的账簿资料,无法进行进销项货物发票网上比对,给调查取证带来了重重困难。
下笨功夫,查清董官利团伙
调查人员没有气馁,决定下笨功夫。
借助防伪税控系统、税务发票稽核管理系统和电子底账系统,逐票比对有关进销项信息;梳理分析涉案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细致筛选有效信息,排除虚假申报信息。调查取证组最终按票流梳理出34户涉案企业的全部上下游企业。按日期汇总发票,按对象逐户发出协查函,再根据回函统计、确认情况。
此举收到成效。比如通过对大连利星环宇贸易公司发票协查,发现其上游企业江苏兆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洗”,开票票面为黄金,受票票面却变成了煤、钢材等;对该公司下游企业的协查回函证明,下游受票企业已经走逃,所开货物名称为煤、钢材等。据此判定,利星环宇贸易公司存在“洗票”行为。
结合前述金海东和老周有关董官利的交代,专案组顺着利星环宇贸易公司等涉案企业的线索,采集分析有关进销项数据,抓取比对资金流数据,调查资金回流路径。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专案组查清董官利团伙的作案情况:利星环宇贸易公司为董官利所控。2013年3月~2014年10月,董官利团伙通过网上购买他人身份证,网上招聘会计,找代办公司冒用他人身份证在大连成立4家公司。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发票价税合计2.3%的价格接受江苏兆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发票价税合计3.5%~8%不等的价格对外虚开,虚开专用发票14400组,价税合计40.86亿元,税额5.94亿元。其中,董官利主管在大连注册假公司及发票进销项业务,其堂弟董官杰负责大连4个公司的注册、租赁办公地、日常管理、找会计开发票以及收发邮寄虚开发票等工作,会计公司王某红负责注册注销公司和办理纳税申报等业务,王再加负责对外开票,唐艳勇负责送票。2014年2月~2014年10月,这4家公司向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007组,价税合计11亿元,税款1.6亿元。这些虚开发票已全部抵扣税款。
深度查证,3个团伙交叉犯罪
董官利到案后,3个团伙交叉犯罪的情况得到印证。
徐州老周,在徐州成立博垠等3家空壳公司,指使他人在大连成立来福等10家空壳公司,通过其徐州公司取得大连空壳公司虚开的进项发票后,通过郭兆龙、张永刚联系接受虚开下线,向大型国企虚开,虚开金额价税合计24亿元,税款3.3亿元。
江苏贺静,操控江苏兆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取得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黄金的资质后,通过购买黄金取得上交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黄金票”,经詹金辉介绍,将“黄金票”卖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由接票团伙虚开给用票企业。仅3个月,接受贺静公司虚开进项发票的公司就有131家,其中50家为大连公司,已核实虚开销项价税合计36.64亿元。
大连董官利,通过詹金辉取得贺静公司的“黄金票”,后通过中间人蒋良富结识了老周,并通过老周的虚开渠道卖票。
狡猾疯狂,多环节洗票大量虚开
上述3个团伙可谓既狡猾又疯狂。
他们在大连成立的34家公司全是空壳公司,均为冒用他人身份注册,通过网络以虚假信息招聘兼职会计,团伙成员单线联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此案的刑事判决书包含41人的证词,显示这些团伙用7到8个环节“漂白”一张发票,在短时间内大肆虚开。
证据显示,董官利的4家公司在3个月时间内取得虚开进项发票1008组,价税合计10.99亿元,税款1.6亿元;对外虚开1007组,涉及下游企业41家,价税合计11亿元,税款1.6亿元。董官利的鑫益诚公司2014年9月连续5天向一家公司开具专用发票362组,次月,董官利的利星环宇公司又向这家公司虚开专用发票125组。老周的一家公司曾在一周内对外虚开445份专用发票。
然而,无论怎么伪装,这些犯罪行为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载明,董官杰、王再加为他人虚开税款1.6亿元,蒋良富介绍他人虚开税款1.2亿元,郭兆龙介绍他人虚开税款1亿元,均系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这些人均已获刑,其中,主犯董官杰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主犯董官利等另案处理,在押待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