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公司派员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被税局认定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王宇 晁鹏涛 姚涛 张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10
摘要:劳务派遣合同暴露关键信息 意企被认定为常设机构 中国税务报 2017年7月21日 王宇 晁鹏涛 姚涛 张科 近日,河南省济源市国税局、地税局对意大利T公司派遣人员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事项...
劳务派遣合同暴露关键信息 意企被认定为常设机构
中国税务报 2017年7月21日 王宇 晁鹏涛 姚涛 张科
近日,河南省济源市国税局、地税局对意大利T公司派遣人员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事项构成常设机构作了联合认定。经查,T公司与济源市Z公司签署的合同显示,T公司为Z公司提供劳务服务时间将持续1年。根据中意税收协定规定,T公司已构成在我国的常设机构,最终缴纳非居民税收22.72万元。
2016年4月,济源市国税局辖区内Z公司到该局所得税科作对外支付备案。税务人员发现Z公司从意大利T公司进口了一套机器设备,由此敏锐察觉到这笔交易很可能涉及非居民税收,于是迅速向地税机关通报,展开联合调查。调查发现,T公司主营大型机械设备生产、销售和提供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服务,在Z公司采购设备过程中,T公司提供了该机器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等技术支持服务。
随后,税务人员有针对性地对Z公司开展非居民税收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并查阅了Z公司设备购销合同和现场技术指导合同,审核了境外T公司来华人员出入境记录、护照签证复印件、考勤表和劳务进度表等资料。合同显示,T公司为Z公司提供劳务服务时间将持续1年。中意税收协定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者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为同一个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提供的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仅以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6个月为限。”据此,济源市国税局认为T公司已构成在我国的常设机构。
为保证认定事项合法、合理、合规,济源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召开联席会议,对T公司境内提供劳务服务事项作了充分讨论,最终联合认定为常设机构,并及时告知企业应依法接受我国税务机关管理,就其常设机构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记者了解到,由于T公司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费用、账册和凭证,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济源市国地税依据T公司提供该项劳务的获利能力,核定T公司适用利润率为30%,共计22.72万元非居民税款日前已顺利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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