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的内部舞弊手段和调查方法

来源:税企网综合 作者:税企网综合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10
摘要: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前提,风险评估是企业的安全屏障,控制活动与信息系统是企业维持正常运行的基础,对控制的监督则是检验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重要渠道。...

企业常见的内部舞弊手段和调查方法

  一、货币资金常见问题

  (一)库存现金业务常见舞弊

  1.隐瞒收入:舞弊者在收到现金收入时,不向交款者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或将相关票据撕毁,随意隐瞒收入,收入不登记入账,以达到贪污企业现金的目的。

  2.虚列支出:舞弊者虚列支出,如虚列职工薪酬等,将虚列支出的现金占为个人所有。

  3.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舞弊者在登记日记账时,故意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将余款装入个人。

  4.利用假复写贪污:舞弊者利用假复写的方法,即在复写纸的下面放置白纸,存根联是一个金额,开出的实际收入金额或付出金额是另一个金额,往往是将收入款的存根联比实际收到的款项写小,将支出款项的存根联比实际支付的款项写大些,从而将差额贪污掉。

  5.混用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舞弊者将收入的现金列入银行存款账户,将银行存款支付的业务列入库存现金账户,这样现金日记账上的现金收入额就小了,支出的金额就大了。

  6.借款不入账:通过这种虚列的方式以达贪污企业现金的目的,舞弊者利用为企业借款的便利,将借入的款项不上交入账,并将借条的存根撕毁,达到侵吞企业款项的目的。

  7.涂改原始凭证金额:舞弊者为了达到贪污现金的目的,往往会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或原始单据上的漏洞涂改原始单据的金额,故意把收入的金额改小,把支付的金额改大,将差额收入个人。

  考虑检查项目的类别,采用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法,从而发现各类相关的舞弊行为或重大案件,降低检查风险。

  (二)银行存款业务常见舞弊

  1.私自提现:舞弊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没有经过相关责任人同意就擅自开出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提取现金后不留存根,也不入账,而是把企业的现金占为已有。

  2.公款私存:舞弊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企业的收入款存入个人的银行账户。

  3.挪用公款:舞弊者为了达到挪用企业资金的目的,往往会以“预付账款”的形式,从企业账号将款项转入到个人银行账户,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混用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舞弊者故意将银行收支业务和现金收支业务混淆记录,如收到的现金列入银行存款账户,或将银行存款支付的业务列入库存现金账户,从而达到挪用企业库存现金的目的。

  5.转账支票外借:舞弊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企业的转账支票借给外单位使用。

  6.利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舞弊者为了帮外单位套取现金,而利用企业的银行账号。比如,外单位将转账支票存入企业银行,舞弊者再从企业取出现金转付给外单位。

  7.将企业账户外借:舞弊者与外单位相互勾结。利用企业银行账户为外单位或个人转移资金、套取现金,以达到从中捞取好处费的目的。

  8.涂改银行对账单:舞弊者为了掩饰从企业银行账户套取现金的行为,抱着侥幸心理故意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中的同一笔发生额进行涂改,以达到保持两者相符的假象,掩人耳目。

  9.用转账支票购置个人物品:舞弊者利用职务之便,用企业的转账支票为个人购置物品,而将转账支票的存根撕毁,不入账。

  10.隐藏银行收款通知单:企业采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时,舞弊者为了达到贪污公款的目的,而将银行发出的收款通知单撕毁或隐匿,不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中登记,而是开出现金支票将这笔款项取出占为己有。

  11.转账支票重复使用:舞弊者将以前年度已经入账的转账支票抽出来后,将日期涂改成本年度的日期再度入账,再用现金支票擅自从银行提取现金纳入个人。

  12.银行存款进账单重复使用:舞弊者将以前年度已经入账的银行存款进账单抽出来后,将上面的日期涂改成本年度的日期再度入账,造成将库存现金存进了银行的假象,并同时涂改银行对账单,给人账单相符的假象。再将实际应送存银行的现金纳入个人,达到贪污公款的目的。

  13.付款凭证分次使用:舞弊者将转付款项时取得的银行结算单和转付款项的原始单据分两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再将一笔金额通过现金支票提取现金并不入账的方法,将重复报账的金额占为个人所有。

  14.提取现金却漏记现金:舞弊者从银行提取现金后,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而不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以达到挪用公款的目的。

  (三)其他货币资金常见错弊

  1.外埠存款常见错弊:不正确使用外埠存款账户,如外埠存款用于其他非法物资的采购等;采购人员将外埠存款挪作他用;用外埠存款进行股票、债券等交易活动;外埠存款长期挂账,实际上已被挪用或贪污。

  2.银行本票常见错弊:不在银行本票使用范围内使用;通过银行本票套现;挪用或贪污银行本票存款;舞弊者为了个人利益故意收受无效的银行汇票,如银行汇票的收款人不是本企业的名称、接收作废的银行本票等。

  3.银行汇票常见错弊:超出银行汇票的使用范围使用银行汇票;利用银行汇票套取现金;不通过正规途径转让银行汇票;舞弊者有意收受无效的银行汇票;挪用或贪污银行汇票存款。

  4.信用卡常见错弊:信用卡金额不是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入;直接向信用卡里交存现金;从信用卡里直接支取现金;将销贷款直接存入信用卡内;出租或出借信用卡;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舞弊者恶性透支,信用卡的使用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均不见效果。

  5.信用卡保证金存款常见错弊:不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信用卡保证金存款;挪用或贪污信用卡保证金存款。

  6.存出投资款存款常见错弊:用于投资的款项不用于合法投资项目;存出投资款挪作他用;用存出投资款套取现金;用存出投资款套取现金。

  7.在途货币资金常见错弊:虚列在途货币资金的金额;在途货币资金到账后不及时销账,而是挪作他用或占为已有。

  二、存货常见问题

  1.存货的入账价值不正确、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使用不适当、存货的期末计量不正确。

  2.存货业务的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舞弊者全额付款,将现金折扣占为已有。

  4.舞弊者故意将存货数量记错,为今后转移存货打下基础。

  5.存货账存数与实存数不相符。

  6.舞弊者以假合同骗取预付款。

  7.根据相关规定,在视同销售情况下,账务处理不正确。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8.责任人怕承担责任,毁损存货时不及时报损。

  9.监守自盗,虚报存货损失。舞弊者利用职务之便,将企业的存货盗窃出去而虚报损失。

  10.舞弊者采用调包计,以次充好、瞒天过海,从中捞取好处。

  11.存货长期挤压,占有企业资金数额较大,结构不合理。

  12.盘点过程中虚列盘盈盘亏的存货,或盘盈盘亏的存货不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及时处理资产。

  三、资产常见问题

  1.存货的入账价值不正确、发出

  (一)固定资产业务常见错弊

  1.固定资产增加时,入账价值不正确。

  2.购置的固定资产以次充好,舞弊者从中捞取好处。

  3.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在预算之内,没有经过相关人员的批准。

  4.舞弊者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将可以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称作报废的固定资产,以达到低价转让的目的。

  5.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残值收入不入账,而是占为个人所有。

  6.舞弊者将非闲置或暂时不用的固定资产低价出售,从中捞取好处。

  7.舞弊者私自将企业的固定资产转移出售。

  8.遭受灾害时故意将损失夸大或缩小,以达到调增或调减利润的目的。

  9.固定资产明细账与总分类帐的记录不相符。

  (二)无形资产业务常见错弊

  1.无形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2.无形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3.无形资产没有定期进行清理。

  4.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正确,没有按相关规定执行。

  5.无形资产的实有金额与其相关证明文件上的金额不一致。

  6.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费用混杂在一起,没有分开核算。

  7.无形资产出售或转让金额不合理、不合规。

  8.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摊销金额不正确,摊销方法使用不恰当。

  9.无形资产投资时,入账价值不正确、账务处理不正确。

  10.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准确。

  11.出售无形资产,隐匿出售证据,不进行账务处理,没有转销无形资产的成本价值。

  (三)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常见问题

  (1)生产成本常见舞弊

  生产成本核算不正确:多种产品耗用的直接材料在各产品之间的分配不正确;生产工人工资在各产品之间分配的金额不正确;制造费用核算内容不正确,将不该列入制造费用的费用列入了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在备产品之间分配的金额不正确;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不正确。

  费用界限划分不正确:生产费用与经营管理费用的界限划分不正确;各个会计期间的费用划分不正确;产品与产品之间的费用划分不正确;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费用划分不正确。

  虚增或虚减生产成本:舞弊者为了达到调减或调增利润的目的,而故意多结转或少结转产品成本。

  虚报费用:舞弊者为了多报费用开支,而将费用记入制造费用账户。

  虚列生产工人工资:舞弊者故意多列生产工人工资,将多列工资占为个人己有。

  虚增材料成本:舞弊者故意多列产品耗用的材料成本,为以后贪污材料款打下基础。

  (2)期间费用常见错弊

  销售费用常见错弊:销售费用是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舞弊者故意将不应列入销售费用中的开支列入了其中;舞弊者虚报费用开支,以达到多领用现金的目的;借用展览费或广告费的名义掩饰不正当的开支;虚报专设销售机构的相关费用开支;舞弊者为了调节利润,而多列或少列销售费用;不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将不属于本期列支的销售费用列入本期费用中;销售费用明细账户的设置不符合规定或满足不了企业管理的需要。

  管理费用常见错弊:管理费用明细账户的设置不符合规定或不能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列入管理费用核算的内容不符合规定,将不应列入管理费用的内容列入该费用中;管理费用明细账户列支的金额超过了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列支的标准;舞弊者为了调节利润,而多列或少列管理费用;舞弊者报销费用时,虚开发票,以达到多领取现金的目的;不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将不应列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列入当期管理费用中;固定资产折旧额的计提不正确;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不正确;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计提金额不正确;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不正确;资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不正确;业务招待费用没有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计算和列支,超过了规定的列支标准。

  五、应收应付往来常见问题

  (一)应收账款常见的错弊:

  1.入账金额不正确:应收账款入账金额不正确,是指发生赊销业务时,会计人员没有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入账。如在有现金折扣的赊销业务中,应收账款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入账,在这种赊销情况下我国企业只能采用总价法:将未扣减现金折扣的金额作为实际销售价格来确认应收账款的金额。

  2.虚构销售收入:舞弊者虚构商品销售业务来调节企业的收入,导致虚列应收账款、虚构销售收入调增企业利润的目的。

  3.证证不相符:记录应收账款的记账凭证下面没有附原始凭证,或所附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与记账凭证上内容不相符,出现账证不相符的情况。

  4.应收账款账户不设置明细账:舞弊者不在应收账款账户下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而是将所有的应收款经济业务笼统地登记在一起,来达到掩盖那些不正常经济活动的目的。

  5.收回的贷款不入账:舞弊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收回的应收账款不入账,而是挪作他用或干脆纳入个人。

  6.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调节利润:舞弊者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调节利润,如将当期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当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损益类账户,而是列入应收账款账户,达到少计费用、调增利润的目的。

  7.应收账款账户核算内容不正确:舞弊者将不应列入应收账款的业务而强行列入其中,以达到多提坏账准备的目的。

  8.收回贷款后仍长期挂账:舞弊者将收回的应收账款挪用或贪污,而在账务上将其处于长期挂账状态,因此,查账时对于那些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应重点检查。

  9.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不适当:随意变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使得坏账处理的方法前后各期不一致。

  10.坏账损失核算方法不正确: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直接转销法(在坏账实际发生时,按实际损失确认坏账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冲销该笔应收款项)和备抵法(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计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两种,根据相关规定,我国企业应采用备抵法来核算坏账损失。

  11.应收账款清查不及时:财务部门没有定期清查应收账款,长期不对账。

  12.应收账款处于长期挂账状态:应收账款迟迟收不回,处于长期挂账状态。如销售员、会计人员吃里爬外,为了从购货单位谋取利益,为让购货单位达到长期占用应付货款的目的而造成的企业应收销货款的长期挂账。

  (二)其他应付款常见的错弊:

  1.舞弊者利用职务之便,随意从企业借支资金,以达到挪用企业资金的目的。

  2.舞弊者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企业资金从事与企业经营业务无关的活动。

  3.存出保证金收回后,舞弊者不及时入账挪作他用或干脆贪污掉。

  4.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把一些成本费用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其他应收款来挂账,以达到虚增企业利润的目的。

  5.舞弊者将收入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故意隐瞒收入、虚减利润,以达到少交税或不交税的目的。

  6.舞弊者日常在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时,将库存现金溢余款货短缺款不按会计制度处理,而是计入其他应收款账户,作为以后盘点现金时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备抵款项。

  7.舞弊者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利用其他应收款为其他单位套取现金,对于银行对账单上那些等额存入又等额支出款项尤其需要注意。

  8.不按规定对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和催收,造成企业资金长期被占用和挪用。

  9.对于那些已经有事实证明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不及时处理,仍长期挂账。

  (三)应付账款业务常见错弊

  1.发生退货的情况下,舞弊者不及时冲减应付账款,而是挪作他用或干脆不冲减,而是将退回的货款占为己有。

  2.利用应付账款,贪污现金折扣,即在享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与对方单位相关人员共同舞弊,却按贷款总额支付,将折扣部分纳入个人。

  3.利用应付账款账户虚列成本费用,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4.在以产品或商品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而是直接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以达到隐瞒收入、调节利润、少交税费等目的。

  5.内外勾结,故意多列应付账款的金额,再将多支付货款的部分纳入个人。

  6.应付账款某明细账长期挂账。一般来讲,应付账款的偿还期不能太长,如果有长期挂账的现象,有可能是企业偿债能力有限,但如有企业偿债能力较强还存在长期挂账的现象就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可能有人利用该账户进行舞弊,应及时查明原因。

  (四)应付职工薪酬常见错弊

  1.虚报职工名单。舞弊者为了达到多领工资的目的,而故意虚构职工名单。

  2.虚报工资计算依据。舞弊者故意多报考勤天数、工作工时、计件数量等,以达到多领工资的目的。

  3.舞弊者利用职务之便,将工资计算表故意计算错,以达到多领工资的目的。

  4.舞弊者冒用他人之名领取工资。

  5.将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而强行在该账户进行核算。

  6.不按规定提取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等。

  7.发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账务处理不正确或冒领非货币性福利等。

  8.不按实发工资时到银行提取现金,主要表现为多提。

  9.职工未领取的工资处理不当,如没有及时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核算等。

  10.以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时,没有作为企业销售收入入账,没有按照该产品的收益对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之中,也没有在应付职工薪酬中反映出来。

  11.职工薪酬列入的核算科目不对,如生产工人的薪酬应计入产品成本,在建工程工人的薪酬应列入在建工程账户,行政人员的薪酬应列入管理费用账户,销售机构职工的工资应列入销售费用账户。

  六、留存收益常见问题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常见舞弊

  (一)实收资本常见的舞弊

  1.出资额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2.出资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3.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投资者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付出资额。

  4.投入的资本作价不合理:根据规定,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5.无形资产投资比重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6.实收资本增减变动不合法:企业法人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增减额超过20%时,应办理变更登记,但有些企业没有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不符合增资或减资条件的,仍然增加实收资本或减少实收资本;有增资或减资行为,却没按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根据规定,在企业持续经营期内,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有些企业投资者却随意抽回资本;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可以依法转让,但有的投资者没有按法定程序办理转让手续。

  7.外币投资时,汇率使用不当:没有按照规定选择汇率,而是故意使用高汇率折算或选用低汇率折算。

  8.核算实收资本的账户设置不规范:企业应根据投资人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会计人员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明细账户。

  (二)资本公积常见的舞弊

  1.资本公积账户,使用不正确:将不应列入该账户核算的内容,强行列入该账户核算资本公积账户;将应列入该账户核算的内容,未列入该账户核算,如将接收捐赠的将应列入该账户核算的内容。

  2.资本公积使用不符合规定: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有两个:转赠资本,弥补亏损。有的企业资本公积的使用不符合规定,如用资本公积滥发资金等;资本公积的使用未经批准、未办理相关的手续舞弊者将资本公积挪作他用。

  (三)留存收益常见的舞弊

  1.盈余公积:滥用盈余公积账户,如将盘盈的资产、罚没收入等计入盈余公积;提前盈余公积的基础不正确;提前盈余公积的比例不符合规定;使用盈余公积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如用于发放奖金等;使用盈余公积的审批手续不齐全;将盈余公积挪作他用。

  2.未分配利润:滥用未分配利润账户,将不该列入该账户的内容强行计入;没按规定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七、收入科目常见问题

  (一)主营业务收入常见错弊

  1.销售发票管理不严格:舞弊者为了个人利益,使用企业的发票代他人开具发票;舞弊者开具大头小尾发票,以达到少报销售额、少交税款的目的;舞弊者发生销售业务时不入账,而是私设小金库或贪污纳入个人。

  2.销售收入入账时间不正确:舞弊者为了达到调减利润的目的,而故意将本期的销售收入延期到下期入账。

  3.销售收入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舞弊者为了不记收入,在实现产品销售收入、编制记账凭证时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而是直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4.挪用企业销售收入:实现销售收入时,不及时确认收入,以达到挪用公款的目的。

  5.虚增销售收入:舞弊者为了突出业绩或调增利润,而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账户虚增销售收入。

  6.视同销售业务未计算交纳税款:根据相关规定,视同销售的八种行为,应按销售业务计算交纳相关的税费。

  7.商业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商业折扣销售业务,销售收入的入账价值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来确认。

  8.现金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现金折扣销售业务,正确的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按未扣除的销售金额入账,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折扣额计入财务费用核算。

  9.各种收入混淆入账: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应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练,而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账户。

  10销售退回业务处理不合规:企业发生销货退回业务时应冲减当月的销售收入;检查销售退回的产品是否已验收入库和登记入账。

  (二)其他业务收入常见错弊

  1.其他业务收入的金额不真实:舞弊者为了达到调增利润的目的而多列、虚列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舞弊者为了调减利润或贪污,而少计或不计其他业务收入;会计人员工作疏忽漏记了已收款的其他业务收入将其他业务收入提前入账。

  2.其他业务收入账务处理不正确:将已实现的现金收入长时间不入账,舞弊者将其挪用、贪污或形成小金库;将其他业务收入延期入账,以达到调减利润或挪用公款的目的;应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的却计入了其他账户核算;不应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的,却列入了该列入了该账户核算,如转让无形资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实现其他业务收入时,没有及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如已售材料、却没有结转材料成本,再如销售材料收入的款项,直接冲减材料成本等。

  3.其他业务收入长期挂账:舞弊者将实际收回的款项私设小金库或挪作他用或已被贪污,舞弊者却将其他业务收入长期挂账。

  4.其他业务收入执行力度不够:材料出售、包装物出租业务发生时,相关责任人口头同意,却没有具体的审批手续;无形资产转让时,与之相关的手续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固定资产出租业务没有相关责任人的审批,没有专人负责登记和管理。

  5.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而非其他业务收入,这是审查中需注意的新内容。

  6.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业务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而非其他业务收入,这是审查中需注意的新内容。

  八、财务报表常见问题

  (一)资产负债表常见错弊

  1.资产负债表结构、形式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

  2.表内各项目的填列方法不正确,数据来源的计算方法不正确。

  3.表内各项目填列的数据与会计账簿中记录的数据不一致。

  4.资产负债表的填列,左边和右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两边的数据不平衡)。

  5.资产负债表与其他各种报表的勾稽关系不正确。

  (二)利润表常见错弊

  1.利润表结构、形式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

  2.利润表反映的内容不真实、不合法制记账凭证时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而是直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3.挪用企业销售收入:实现销售收入时,不及时确认收入,以达到挪用公款的目的。

  4.虚增销售收入:舞弊者为了突出业绩或调增利润,而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账户虚增销售收入。

  5.视同销售业务未计算交纳税款:根据相关规定,视同销售的八种行为,应按销售业务计算交纳相关的税费。

  6.商业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商业折扣销售业务,销售收入的入账价值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来确认。

  7.现金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现金折扣销售业务,正确的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按未扣除的销售金额入账,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折扣额计入财务费用核算。

  8.各种收入混淆入账: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应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练,而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账户。

  9.销售退回业务处理不合规:企业发生销货退回业务时应冲减当月的销售收入;检查销售退回的产品是否已验收入库和登记入账。

  来源:税海竞帆整理汇编
 



  2021年7月的解析——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内部控制在企业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的管理机制。本世纪以来国内外爆发的安然事件,雷曼兄弟破产、中航油事件等公司丑闻和财务舞弊事件,凸显了内部控制在管理中的重要性,引发了政府和公众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极大关注。我国内部控制理论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内部控制问题。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分析

  内部控制对企业的管理至关重要,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与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效机制。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前提,风险评估是企业的安全屏障,控制活动与信息系统是企业维持正常运行的基础,对控制的监督则是检验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重要渠道。然而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在内部控制五要素方面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但一些企业对自身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置之不理,如此消极的态度和做法将可能导致企业管理效率下降,令企业承受着更大的风险。

  (一)控制环境不合理

  在我国企业中,一些企业领导对于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足。在高度集权的企业,领导习惯于一个人说了算。内部控制的执行很可能会影响领导的权力和威信,降低领导的工作效率,基于这种情况,企业执行内部控制只能是走形式了。而在一些中小企业中,有些领导尚未对内部控制予以高度重视,导致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执行效率低下,没有覆盖所有的部门和人员,没有渗透到企业各个业务领域和各个操作环节,使企业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受到企业环境的影响,部分企业缺乏创新精神。内部控制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经营状况的变更而进一步发展和制定。但有的企业墨守成规,其内部控制一成不变,导致内部控制缺乏时代性、适应性。倘若企业不能够及时根据外部环境和经济状况不断修订内部控制,那必定会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功能不健全,严重影响企业的管理效率。从国家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来看,基本包括了企业日常各种经营活动。但这些基本规范是否符合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执行方法、程序是否谨慎规范,以及能否起到预期的管理作用这些都有待进一步考证。

  (二)风险评估不被重视

  风险评估就是分析和辨认实现锁定目标可能发生的风险,具体包括:目标、风险、环境变化后的管理。风险评估不可能带来一劳永逸的结果,它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风险评估对于处于动荡变化环境中的企业尤为重要。而我国部分企业却对风险因素认识不足,经营理念仍然比较落后,缺乏全面有效的风险提示、风险评估机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企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忽视风险提示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我国部分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过分重视企业规模的扩大,忽视了经营状况和资金周转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而许多金融机构为了在竞争环境中占据有利地位,变相提高利率,形成恶性竞争,对其中的金融风险缺乏慎重考虑、长远规划。根据2016年银监会调查的最新数据显示,本年第三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连续12个季度上升,不良率高达1.16%,创下四年新高。不良贷款率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运营风险。

  (三)控制活动落实不足

  企业的控制活动是确保管理阶层的指令得以执行的政策及程序,如核准、授权、验证、调节、复核营业绩效、保障资产安全及职务分工等,控制活动在企业各个层级内都会出现。控制活动总是与企业的目标相联系,企业经营的复杂性、企业的发展历史和企业文化以及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范围,都会对企业的控制活动产生影响。

  在某些企业中,企业根本不重视职务分离,为了减少聘请人员开支,由出纳担任会计,记账人员和查账人员往往是同一人。这样的岗位设置往往导致会计人员监守自盗,企业的资金风险增加,严重影响企业资金运转。有的企业缺乏透明的采购过程,采购付款环节中存在大量违规行为:虚开发票、销售代表索取回扣、暗箱操作等。这些行为导致企业采购物资价格过高,质量较差,影响资金使用效率。企业在预算控制方面也存在浪费严重的现象。由于部门负责人对管理费用等有审批权,但有些企业并未指定具体的开支范围,导致企业资金浪费严重。2016年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中,资产管理类和资金活动类重大缺陷最为突出,分别占13.25%和12.41%。另外有些企业乱摊成本现象十分严重,将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等也计入生产成本,随意分配费用。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欠缺,缺乏成本控制方面的经验,造成核算错误,导致企业成本费用不详尽,不能为企业带来生产经营决策有效的信息,更不能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为企业带来合理的改进建议。

  (四)监督机制不完善

  内部控制监督就是监督内部控制运行效率,是保证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和逐步完善的重要措施。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总会或多或少出现问题,为此需要对企业进行监督,发现不足甚至缺陷,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纵观我国现有的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企业内部对领导及员工行为的监督。2016年某市内部审计调查情况调研报告指出,在接受调研和访问的803家企业中,区属单位中只有9%设立了专职内审机构;在调查的4718名专职内审人员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仅有69人,高学历内审人员明显偏少。有些企业虽然有内部审计,但却形同虚设。一些企业的业务经办人员、财会人员甚至领导干部利用监督不力的漏洞,大量收受贿赂,大肆侵吞公款,利用虚假发票非法占有企业资金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出纳卞中利用职务之便,伪造银行进账单和信汇凭证贪污2亿元的公款便是最好的例子。外部监督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然而这两项监督交错复杂,有时又相互推卸责任,组织间的横向沟通不顺畅,很难形成强大有效的外部监督体系。而且国家法律对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缺乏必要的奖惩制度。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有关内部控制法定责任的法律,相关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法律责任规定模棱两可,监管部门缺乏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而且也没有建立惩罚制度和有效激励机制。这些情况导致了内部控制制度松散,内部控制报告失真。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加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几点建议

  (一)改善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改善控制环境刻不容缓。公司高管的权力越集中,内部控制实施的有效性越容易受到权力结构的冲击从而“摆设性”越强。因此企业必须以组织目标为导向,建立权责分明、沟通顺畅、合作有效协调体制。企业一方面要科学地设置机构岗位,避免大权独揽,将权力适当分离,相互制衡;另一方面,需要明确权责统一,让每个员工都知道自己在组织中的权利与义务,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这样既能维持企业良好运转,又能提高经营效率。

  现代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中,要尽量避免任人唯亲,多聘用有真才实学的贤士,企业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在人力资源政策方面,企业一方面要加强员工培训,通过合理的激励政策提升员工加强内部控制的积极性,培养员工的归属感与责任感;另一方面企业还应当注重提高人员素质,尤其是道德修养。企业员工不仅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而且还要掌握专业知识、锻炼业务能力,培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时代精神。

  在建设企业内部控制的同时,应同时提高企业的文化软实力。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应当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内部控制文化建设,两者相互交融,缺一不可。良好的组织文化有利于制度的强化;有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凝聚力,使员工的思想、行动与企业的行动方向保持一致;文化能够产生信任;良好组织文化下养成的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能够弥补刚性制度留下的空白和缺陷,从而达到查缺补漏的效果。现代企业也需将儒家思想融入自己的内部控制建设,建立仁义、诚信、和谐的企业文化,这不仅是管理的需求,更是时代的要求。儒家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已深深根植于我们心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思想行为。儒家思想与企业文化的结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二)重视风险评估

  在企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的经营风险在不断地提高,因此企业的内部控制需要重视全面的风险评估。企业的风险评估一般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管理、风险控制等四个主要阶段。“SWOT”是现在最流行也是最实用的一种方法。该方法不仅分析了企业的自身优势、劣势,还分析了企业所面临的机会和威胁。现代企业应当在全面分析所处经营环境之后,明确自身优势与劣势,识别潜在的机会和威胁,制定一个合理风险评估系统。企业可以根据环境的提示,评估企业将要面临的风险,重视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修正企业目前的风险应对政策,规范风险应对程序,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即使将来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也可实现持续经营,维持稳定发展。居安思危,不断改进,才能避免企业衰败。

  (三)提高控制效率

  控制活动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每个企业都应当重视控制活动的运行效率,确保内部控制管理职能得以实现。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以及所处的市场环境,因地制宜地为自己制定有效而符合实际的控制活动,并根据风险应对策略对各种经营活动实施控制。企业不仅要完善职务分离、实物控制、授权与审核、财产保护等活动,更应当注重预算控制。因为预算不仅反映了企业在未来的经营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也反映企业对未来资金流的预测和判断。因此企业要全面实施预算管理,明确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使预算具有规范性、有效性、强制约束性。

  (四)加强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内部审计制度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的前提。从现代内部控制的角度来看,许多企业的衰败与其内部控制监督的缺失、内部审计制度的匮乏有着极大的关系。制约性、促进性是审计的主要功能,这些功能可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可以防止企业内部腐败、财政舞弊。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一旦监督体系发现问题,企业可以及时改正、弥补过失。企业应当规范审计过程,明确内部审计执行范围,定期进行审计活动,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配合,使审计更加准确可信。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外部监督。由于企业管理者内部控制观念普遍比较单薄,那么企业就更应当依靠政府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强制性、权威性执行监督过程。对不予以配合的企业加以惩罚,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政府还应当进一步加快建立有关内部控制责任的法律,使企业内部控制有法可依,更加规范。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无论在任何时期,内部控制对于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管理环节。当内部控制出现问题时,企业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理论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为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当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以及组织文化方面改善控制环境,采用持续合理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完善企业的信息系统。除此之外,还应将富有中国特色的儒家思想融入内部控制,对内部控制进行本土化改造,这样企业的发展将会更加稳定健康,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来源:内审小兵   文:李建英    作者单位:山西省孝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