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问题疑点 加强数据分析 纳税评估清晰明了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8
摘要:一、评估对象基本描述 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5日,登记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2007年9月28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250万美...
一、评估对象基本描述
××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5日,登记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2007年9月28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250万美元。
二、案例介绍分析
主管分局户管员在日常税源管理和服务巡查过程中发现××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收入从2006年的3800余万元增长到2007年的5.3亿元,但该公司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远低于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申报纳税情况与企业经营状况反差较大,又从《九江日报》等新闻媒体上了解到公司手握约70亿元合同,生产日程已经排到2011年,与公司已申报缴纳的印花税严重不符。根据分局掌握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等各种信息数据,利用总局、省局、市局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和“指标的配比分析方法”,对照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和申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细致的数据对比和审核分析。税收管理员在选择该企业为评估对象时,提出的疑点是:
(1)、该公司2007年1—3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30779.56元,2008年1—3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33955.21元。07年与08年前三个月同期仅相差3175.65元,与企业销售收入爆炸式增长的实际情况不相配比; 08年前三个月代扣个人所得税相差不大,不符合企业年终发放各类奖金和补助应代扣个人所得税的现实情况,有悖于常理。
(2)、该公司08年1月份申报的印花税为按销售产品实现收入所缴纳,其他月份未发现申报缴纳产品购销合同、公司技改项目基建工程合同、贷款合同等其他应纳印花税项目。
(3)、该公司为外国船东制造船舶,生产工期较长,生产工艺流程复杂,环节多,生产过程中是否有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4)、该公司为适应产能的急速扩张,于2007年进行了技改,计划新增几个造船台,对老船台进行改扩建,基建工程很多,公司在支付结算工程款项时是否按税法规定接受发票。
(5)、该公司2007年产品销售收入为5.3亿元,营业外收入为6.6亿元,收入指标严重异常,需要厘清。
带着疑问,按照纳税评估规程,评估人员向该企业发出了纳税评估《税务约谈通知书》,并出具《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要求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以上疑点问题,进行举证说明。通过约谈举证,他们认为:①财务部门并不知晓各个职工年终奖金的数额并不能成为不代扣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理由,在公司内部,公司财务有权知晓职工个人与个税有关的工资薪金收入,对税务部门,公司财务代扣个税是义务;②公司印花税要按照购销合同上书立的金额进行申报缴纳,公司技改项目基建工程合同、贷款合同等其他应纳印花税合同也必须在签订书立时申报纳税,不能沿袭以前江西××造船厂申报缴纳印花税的违反税法的习惯;③船舶生产过程中,付给代理机构的佣金、付给船舶设计单位的设计费、付给船级社的船检费都要代扣营业税;④防腐、油漆等装修装饰应税劳务属建筑安装劳务,需凭营业地地税机关出具的发票才能支付;⑤公司接受的发票是否规范要检查一个月的传票加以验证;⑥公司07年营业外收入6.6亿元中有6.59亿元为资产评估增值作为或有资产入账事项属实。评估人员决定进入实地核查环节,以查找问题的根源所在。
根据与企业的约谈情况,评估人员向企业发送《实地核查通知书》后,对企业做进一步的实地核查,查阅了企业的账本、财务报表和08年1月份凭证,发现:①公司2008年1月31日第169号付款凭证1645473元为付公司中层以上2007年年终福利奖,第170号付款凭证1754650元为付公司职工2007年年终福利奖;②公司支付佣金是凭外方出具的发票支付;③公司船检费在与外方的交船结算书中作为“减账”项目直接减除;④防腐、油漆等装修装饰应税劳务是凭国税部门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支付的。同时对生产车间及仓库存货进行了实地查看。
通过以上三个环节的工作开展,该单位涉税情况已基本清楚:①公司发放的2007年年终福利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②公司签订的合同没有在书立时贴花;③公司支付给出口代理机构的出口代理佣金按税法规定不需代扣营业税;④公司支付给德国船级社的49.5万欧元船检费没有按税法规定代扣营业税。根据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如下处理意见:①已经书立的合同按金额计税应纳印花税,补缴609604.63元;②支付境外船级社船检费应代扣营业税,补代扣247500元;③发放年终福利应代扣个人所得税,补代扣327178.45元;④防腐、油漆等装修装饰应税劳务属增值税劳务还是建筑安装劳务另行咨询的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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