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搞“分流”账外发补贴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王茂林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8
摘要:近期,江苏省南京市税务机关查处了一起保险代理公司隐瞒收入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案件。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作出补征个人所得税222.9万多元,罚款111.5万元的处理决定...

  近期,江苏省南京市税务机关查处了一起保险代理公司隐瞒收入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案件。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作出补征个人所得税222.9万多元,罚款111.5万元的处理决定,相关税款和罚款已追缴入库。

  不久前,检查人员在对X保险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保险集团公司2012年~2016年期间,为其子公司南京F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发放佣金补贴的行为存在涉税疑点,F公司涉嫌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税务机关决定立即对F公司立案检查。

  检查人员认真查阅了F公司的财务信息、发票申领情况及各税种的申报缴纳情况,并对企业申报表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进行了分析,发现该企业账目上的工资支出与同期企业个人所得申报信息并无太大差距。检查人员于是调整核查方向,重点核查了F公司与总部资金往来、劳务报酬支付等资金流水情况,发现F公司与总部之间有关业务员报酬的资金往来,主要通过该企业负责人方某个人账户来进行。检查期内,方某个人账户先后共汇给集团1.5亿多元,而集团汇入其账户的金额为1.7亿多元。从企业账面数据看,F公司只对集团支付的1.5亿多元入了账,并进行了个税申报,有2378万元收入并未入账。

  经查,X保险集团对下属子公司业务人员的报酬支付方式为佣金加补贴,而F公司在收到资金后,账目中未对集团提供的2378万元补贴费用作处理,并且也未代扣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补征税款,并进行了处罚。

办案要有“一竿子插到底”的干劲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局长 卢姚华

  本案是2019年宁波地区查处的首例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具有金额大、涉及企业人员多,违法行为典型等特点。案件的成功破获打击了虚开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及时挽回了国家税款损失。

  此案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跨区域、团伙化。违法人员勾结公职人员结成团伙,向本地和外地企业大肆虚开,非法牟利。由于涉案企业涉及多个地区,为查清事实,办案人员以受票企业票流为基础,与公安机关合作联查、联打,提高了案件查办效率。

  二是有效利用涉税信息。办案人员在初步调查、研判立案、查办取证、协作打击的整个查办过程中,通过有效利用涉税信息资源,实现了对线索的持续追踪和证据的有效固定,为后续实施精准打击提供了有力保障。

  回望本案查办过程,办案人员从一封内容并不完整的匿名举报信入手,逐一排查企业信息、深挖线索,不懈追踪,最终以“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精神和韧劲,不仅查实了受票企业虚开逃税的违法行为,同时“挖出萝卜带出泥”,揪出了上游的虚开团伙和腐败“蛀虫”,对违法人员实现了连锅端。

  针对本案表现出的违法形式,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应强化相关行业的税收风险评估分析,进一步细化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和后续监管,以此防范虚开、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