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移动网消息,江西鹰潭警方近日对外公布了一起涉案金额超过10个亿的增值税发票虚开大案。
案件线索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稽查局,他们在2018年5月发现,当地余江区区城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家新注册的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存在重大异常。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稽查人员郭新强:这些企业发票开具异常,税负非常低,半年来销售收入呈井喷式增长,短期内集中顶额开具发票,初次领取发票就申请增量,但申报缴纳金额却很低,进项发票没有人工费、水电费等经营性的支出,这就说明这些企业经营不正常。不仅如此,随着对这些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以及发票流展开调查,税务人员还发现,这些企业都出现资金回流的可疑现象。
鉴于涉案金额巨大,且牵涉企业众多,2018年7月27日,税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侦查。而同一时间,鹰潭市公安局,也接到余江晓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线索。
公安部门侦查发现,其中18家企业共接受了48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4971万元,涉案人员通过中间人大量购买居民身份证,经代办公司将购买的居民身份证,用于办理工商注册和涉税事项,陆续注册了建材有限公司。后初步确定,以何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江西、湖南、广西、福建、山西等地,注册146家空壳公司,专门从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非法交易,并陆续向13个省市的500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超过10亿元。
据犯罪嫌疑人徐某交代:开的公司,都没有实际经营场地和货物交易,就是为了开票给下家的公司他们拿去可以抵扣税款,并从中收取一个点左右的价差回报。
废旧行业虚开发票频发
自2008年以来,废旧物资回收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取消导致回收环节税负加重并传导至生产环节,成为废旧物资行业虚开案件多发的重要诱因。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回收企业难以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导致其税负过重。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原料来源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从众多的个体户手中收购废旧物资,这种回收方式约占回收总量的80%以上,这些个体人员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回收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二是从产废企业购买废旧物资,此种收购比例偏小。在增值税优惠政策取消后,回收企业向生产企业销售物资时,几乎是按照销售额全额缴纳17%的增值税,加上地方附加税费,回收企业的税负远高于一般行业企业水平。此种情形背离了国家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初衷。
二是加工环节税收优惠条件严苛,能够享受优惠的企业有限。《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设置的条件苛刻、标准过高,政策覆盖面窄,只有极少数利废企业能够满足要求。从全行业来看,加工企业的整体税负也很高。
三是加工环节税收优惠难以传导到回收环节的正规企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目前,废旧物资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仅针对生产加工环节,政策设计的初衷是依靠加工环节的税收优惠传导到回收环节的正规企业。但是,由于回收环节存在众多个体人员,这些个体人员不用缴纳税收,回收成本更低,他们抬高价格从产废者手中收购废旧物资,形成了“无票价”和“带票价”两种价格体系,导致正规回收企业生存空间受到挤压,不少企业纷纷停产或转行。
废旧物资行业存在的虚开问题,与其行业经营特点有关,也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密切相关。应对虚开问题,需要国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于回收企业及生产企业而言,应当通过改进交易模式、优化交易链条、完备交易材料等内容,避免虚开发票的产生。
废旧行业税务专项整治会否再起?
2017年,安徽、上海钢材虚开增值税发票曝光,随后废旧行业开展税务专项整治,老铁们应该还记忆尤新。这次江西再次爆出虚开发票大案,小编问了一些江西的废钢老板,暂时都说没啥影响,后期估计票会查的紧一点,不正规的可能会出事,正规发票没啥问题。
这次是否会像17年那样持续发酵,目前还不能下定论。
目前,废钢进项税发票普遍难开,不少老铁的生产和正常交易都受到了影响。据了解,协会方面正在协同工信部原材料司向财政部建议“废钢行业执行全国统一的税收执行办法”,建议能否能够被采纳、政策何时落地都存在未知数,2019年,无票可寻或开票额受限制的尴尬局面还将延续。(来源:冶金信息装备网)
华税短评:在近两年的打虚打骗专项行动中,废旧物资无货虚开问题集中爆发,稽查形势十分严峻,由于案情复杂、且涉案金额和税额巨大,多数稽查案件会转为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介入侦查。此时,对于涉案企业自身及其上下游合作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将产生严重影响。因此,我们建议,一方面废旧物资购销、生产全链条上的企业应及时排查潜在的虚开风险,必要时借助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辅导、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企业应当积极寻求专业税务律师的帮助,在合乎刑法、税法的范围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