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提要
某国税局针对医药销售行业税负偏低的问题,确定了“典型引路、由点到面”的工作思路,从剖析典型重点企业入手,查找企业税收核算中的突出问题,总结出行业经营特点,建立行业评估模型,开展行业纳税评估,取得明显成效:评估补缴增值税100余万元,所得税12万元。并根据评估发现的问题,完善行业税收管理,有效发挥出以评促管的作用:2006年累计入库增值税285万元,同比增长38%,增收113万元;入库所得税28万元,同比增长57%,增收16万元。
二、重点企业典型评估介绍
1、选案背景。某市医药销售行业纳税人共有78户, 2006年1-6月,全行业申报销售额3.87亿,申报增值税172.3万元,增值税行业税负0.43%,远远低于同期全市增值税税负水平。近年来本地医药零售企业发展迅猛,销售店铺遍地开花,反映出该行业良好的销售业绩和盈利能力,按照一般规律,行业盈利水平与税负高低是成正比的,该行业增值税税负偏低究竟原因何在呢?针对这一问题,该市国税局决定成立重点税源评估小组,开展典型评估分析,探求问题根源。
2、对象筛选。该局评估小组运用上级局开发的《税收综合分析系统》,按照2006年1-6月销售额1000万以上、行业税负1%以下两个标准进行查询后,最终选定税负仅0.17%的某药品公司作为典型评估的对象。
3、案头分析。某市某药品公司是该地区医药销售行业龙头企业之一,注册资本300万元,职工70人,有2个直属零售药店和18加盟药店,进货主要为全国各大药厂和省级医药批发企业,销售对象集中在零售店、加盟店和周边地区的医药批发企业。
评估小组运用**省国税局开发的电子税源档案和本局的综合税收分析系统,调取了行业税负、销售收入、税额、库存商品指标等进行分析,发现该企业近几年增值税税负逐年下降,与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高极不相称,2005年销售收入较2004年增长了76.3%,应纳税额下降了1%,2006年销售收入与2005年同期持平,应纳税额下降了18%。同时2006年6月公司库存商品金额达到11,807,248.44元,近期增长较快。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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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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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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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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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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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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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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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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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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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98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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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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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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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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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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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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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796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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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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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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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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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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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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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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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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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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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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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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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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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52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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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3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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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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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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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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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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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459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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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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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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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约谈举证。经向企业发出《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要求企业对评估进行自查,并对税负偏低和库存异常作出具体说明。企业提交书面材料中,对于库存较大,自查属于发出商品未未开具发票,未冲减库存697260元,少提销项税118534.2元,并就增值税税负逐年下降列明了4条理由:
一是医药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毛利率逐年下降。目前市场竞争中价格越压越低,企业为了维持经营只有提高销量来赚取利润,造成了销售额越高毛利率越低的恶性循环。
二是运输成本加大。2005年以来销售收入中有95%,必须送货上门,最远的送货距离达到300公里,车辆的运营费用及维修费开支增大。
三是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经营人员流动性大,业务客户随着业务员的变动随时变动,开发新的客户,需要投入较大费用。
四是结帐周期长。一般账期为三个月,尤其是医院用户账期有时达到6个月。
5.实地核查。虽然企业通过自查补缴了11.8万元的税款,但评估小组人员认为提出的疑点并没有完全解释清楚,于是深入该企业所属仓库、零售药店以及加盟店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详细了解公司的销售核算方法、内部结算过程等,发现企业财务核算软件记录的销售情况与进销存软件反映数据不一致,少申报销售收入251423元,少申报增值税36531.55元。同时还发现企业经营场所为自有房屋,但在经营费用中列支房租62796元,提取车辆折旧达到219584元,高于其他同规模医药企业30%以上,经与企业核对,确认三项问题:
一是申报收入不实。帐簿记录不完整,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入账,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不入账,少申报销售收入151211.14元,应补缴增值税25705.89元。
二是成本费用不实。公司将不应由本企业承担的费用列入成本费用中,将零售店2005年房租62796元在某公司列支,计提白条作账或丢失固定资产折旧45828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8624元,应补缴所得税35845.92元。
三是关联企业平价销售。2005年该公司对零售一店、二店的价格采取平价或低于进价的方式,属于关联企业之间采取低价销售方式转移利润,少计收入365700元,根据《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应按销售给非关联方毛利率重新核定价格,应补缴增值税62169元,所得税100165.23元。
鉴于纳税人的行为已涉嫌偷税,评估部门向稽查部门发出了稽查建议书,连同有关评估资料一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三、探索行业经营规律
通过对某药品公司的分析评估,主管税务机关总结出医药零售行业业务经营具有以下特点:
(一)医药行业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医药行业是一个市场准入受到严格限制的行业,从事医药经营必须有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医药许可证,特别是医药经营行业推行的GSP认证,对医药企业的资格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管理更加规范,税务机关可以从源泉控管的角度,摸清医药行业纳税主体,进而掌握其有关涉税信息。
(二)医药批发渠道单一。医药经营行为主要是购销行为,涉及到进、销、存三大环节,抓住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根据进销存的存货平衡公式,可以全面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对其纳税情况进行监管。从全市医药行业情况来看,7户一般纳税人除康宁医疗器械公司属经营医疗器械、华为医药超市负责零售外,其余5户医药公司,是具有医药批发资格的企业,财务核算较为规范,药品批发全部纳入微机管理,且销货渠道比较固定,进货主要来源于各大药厂和郑州、洛阳等地医药公司,销售对象主要集中在三门峡地区和山西省部分地区。因此抓住批发环节的销售情况,就抓住了全区医药销售情况的主要环节。
(三)小规模医药网点进货渠道单一,便于以进核销的推算。全区65户小规模企业进货渠道主要都是5户医药公司,且每次购进药品量小、批次多、库存少、价格波动小,库存变化不大。因此掌握住5户医药公司的批发量,就基本掌握住了零售环节的销售量。
全行业2005年申报销售额3.87亿,缴纳增值税172.3万元,行业税负0.43%,其中一般纳税人申报销售额3.62亿,缴纳增值税110.1万元,税负0.33%,小规模纳申报销售额1555万元,缴纳增值税62.2万元,税负4%。通过分析测算全市78户医药零售企业平均毛利仅为1%,进销差价收入根本不能支持正常业务经营。尤其是在评估中发现,目前许多企业财务核算软件中的销售情况与进销存软件数据不一致,零售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财务核算不健全,税款核定数额偏低,税收负担率低,税收核算中存在较多问题。
四、行业评估介绍
评估小组人员利用平时税源分析数据、征管资料数据、金税工程数据、税收综合分析系统数据、以及评估需要补充而收集的资料,结合典型评估的实证分析,建立了行业评估数学模型,通过应用模型测算,发现一般纳税人企业实际缴纳税款与模型测算差异达到10%以上的,于是该局决定组织人员,依据评估模型对该行业的所有纳税人实施评估。
(一)建立评估模型
根据医药行业经营的特点规律,依据企业财务数据和典型企业分析评估情况,该局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分别建立了行业评估模型:
一般纳税人“以进控销,库存调整” 模型:当期评估应纳税额=∑[购进金额×差价率×适用税率-(期末库存商品金额-期初库存商品金额)×(1+差价率)×适用税率]-期初留抵税额-当期其它项目抵扣税额(如运费、电费等)
小规模企业评估 “以进控销法”模型:
当期评估销售收入=当期购进金额×[1+成本利润率(或零售毛利率)];
当期评估应纳税额=当期评估销售收入×4%
小规模企业评估“最低申报起点”模型:
当期数据分析最低申报应纳税额=当期房租、人员工资、水电费、其他经常性费用等全部经营性费用×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