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纳税评估案例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安徽斯瑞置业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该公司于2005年3月31日办理税务登记,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等。现有从业人数35人,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斯瑞置业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该公司于2005年3月31日办理税务登记,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等。现有从业人数35人,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该企业2006年所得税申报情况:2006年度申报情况为:预售收入17818040元,预售收入利润为2672706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为592448.69元,期间费用为:1510788元,2006年度已予交所得税119130元,应纳所得税68794.87元。
二、案头初审 2007年6月28日,开发区国税局评估小组在对该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评估分析时,通过抽取评估数据指标,锁定以下疑点; 企业2006年申报期间费用1510788元,占预售收入的8.5%,虽然从比例上讲,也似乎合理,但细心的评估人员结合实际经深入分析认为,该公司开发的楼盘“斯瑞明珠城”一期工程已经快封顶,是否存在将应在开发成本中列支的费用直接挤进当期费用,而少缴所得税的可能呢?
三、约谈举证 开发区国税局评估小组怀疑企业有多列费用而少缴所得税的现象,为了消除疑点,开发区国税局评估小组于当日向企业发出了《税务约谈通知书》,与企业财务经理进行了约谈。 经过约谈小组的强大政策攻心,企业主动承认了在成本费用中多列支工程项目贷款利息:71310.70元;在成本费用中多工程项目人员工资及福利费:797542.57元的事实。
四、评定处理 根据上述情况,评估人员制作了纳税评估结论,由于企业在约谈中主动交待了问题,建议企业自行纠正,自行补交所得税:286721.58元,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五、意见及建议   (一)突破正常分析的思维定式。纳税评估人员针对新形势、新问题要善于总结分析,跳出正常分析的思维定式,特别是对一些经过常规分析未发现明显评估疑点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透过现象看本质”。   (二)注重约谈技巧。约谈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本案例中,评估人员及时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在初步作出判断后,直接进行了强大的政策攻心,方法实用,有效,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