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洋纺织有限公司增值税评估案例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案头分析现疑点 实地调查抓问题 孝感市汉川市局洪洋纺织有限公司增值税评估案例 一......
案头分析现疑点   实地调查抓问题   孝感市汉川市局洪洋纺织有限公司增值税评估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北省洪洋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企业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洪明,公司总投资额为1700万元,设备规模为细纱机23418锭,主要生产40S(也称40支)半光涤纶沙,公司有生产职工280人,管理人员20人。 二、评估对象的确定 根据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系统中发布的数据,该企业2007年一季度增值税税负率为0.08%,经核实,该企业规模锭数23418锭,一季度申报销售收入8853195元,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438589元,已纳增值税66453元,增值税税负率实际为0.75%,低于全省行业平均值及本市行业平均值,应予评估。 三、案头分析 1、评估数据采集 (1)材料购进情况核实。该企业一季度购进原材料短纤604.071吨,金额5746527元,管理员月中逐笔进行核实,并采集相关数据。 (2)原材料、产成品库存数据采集。 该企业元月初原材料短纤库存46.946吨,金额467892元,3月末库存11吨,金额104228元,购进短纤604.071吨,金额5746527元。产成品元月初库存148.336吨,金额1797534元,3月末库存149.6吨,金额2014574元。 (3)一季度耗用电力2285116度,支付电费1119707元。 (4)税收管理员对企业开工情况核实。企业生产规模23418锭,实际开工22200锭。 2、行业指标分析。 根据涤纶纺行业每万锭月产量98吨,每1.02吨短纤产1吨涤纶纱,每吨涤纶纱电耗3333度的行业标准,利用设计的软件自动进行评估分析。 (1)按照规模锭数进行评估分析。 按每万锭月产量98吨的行业标准计算,该企业一季度产量为2.22×98×3=652.68吨,按采集的产成品期初、期末数通过购销存计算,该企业本季度销量的评估值为148.336+652.68-149.6=651.416吨,按平均销价14239.88元/吨计算应税销售额为9276086元,应计提销项税额1576944元,则应纳增值税为1576944-1438589=138355元,与申报数比较分析超过20%的幅度,确认异常。 (2)投入产出评估分析。 本季度原材料耗用为:46.946+604.071-11= 640.017(吨),按每1.02吨短纤产1吨纱的行业标准计算产量为627.468吨, 按采集的产成品期初、期末数通过购销存计算该企业本季度销量为626.204吨, 按平均销价14239.88元/吨计算应税销售额为8917069.80元,应计提销项税额1515902元,应纳增值税为1515902-1438589=77313元,与申报数比较分析确认正常。 (3)电耗评估分析。 一季度电力发票注明电耗2285116度,按规模产出产量计算单位电耗为2285116÷652.68=3501度/每吨,按投入产出评估产量计算单位产品电耗为2285116÷627.468=3641度/每吨,均超出正常电耗3333度/每吨。 由于该企业规模产出及电耗指标分析异常,但投入产出正常,可能存在购销两头在外情况。 四、约谈举证 (1)下达税务约谈通知书。 2007年4月23日汉川市国税局马口税务分局针对该企业多项数据分析异常的情况,向该企业下达了税务约谈通知书,通知该企业相关人员到分局进行了约谈。 (2)约谈举证 该企业会计表示,税负率很低和每万锭月销售额很大是由于该企业存在直接购销产品涤纶纱的缘故,同时也提交不出足以说明问题的其他证据,于是分局评估人员要求到企业翻阅帐簿资料。 五、实地核实 对企业的购销情况进行了实地核实,将企业外购产品直接销售的数量和金额剔除后,其自产涤纶纱部分的销售额为2744518元,销项税额为466568元,进项税额为423843元,应纳增值税42725元,税负率仍只有1.56%,还是低于全市销售税负率的平均值,同时查证企业帐面库存产成品有余额而实际盘点库存无实物,于是要求企业进一步说明情况。 六、评估结果 在事实面前,纳税人承认在2007年2月因资金紧张,有20.48吨发出商品未入帐计销售,同时也有部分购进材料发票未回暂未入帐情况,电费支出中有部分前期未付款情况,同意按规定补报销售302847元,补缴税款51484元。该笔税款已于2007年5月补缴入库。 七、回归分析 将该公司补缴的增值税51484元并入一季度的已纳增值税中,一季度其合计入库增值税为51484+66453=117939元,剔除直接购销产品部分,企业自产部分增值税额为42725+51484=94209元,企业自产部分销售额为2744518+ 302847=3047365(元),税负率为3.09%,达到全省及本市行业平均值。 八、管理建议 1、分局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涤纶纺企业的日常管理。特别是按要求对企业原材料的购进核实到位,对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库存应不定期地到企业进行盘点核对,对企业发出产品的数量及时进行确认,杜绝企业购销两头在外以及销售产品不入帐的情况发生。 2、科学设定纳税评估预警值。 税负率预警值可以控制销售税负,但对专用发票用量较小的纳税人,若将销售和购进两头在外,就会出现税负正常,甚至偏高,但实际存在隐瞒税收情况。每万锭税额预警值按纳税人生产规模设定,解决了税负率预警值存在的问题,但容易出现申报税额向预警值靠拢,变象定税和虚开发票的行为。如果将两者结合,利弊互补,才能有效发挥预警值作用。  3、行业税收征管突出以进控销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产供销三个部分,对三个方面同时加强控管难度大,工作量也大,根据涤纶纺行业的特点,按照行业的投入产出比,控制购进就可掌握产量,控制库存就可掌握销售。在涤纶纺行业的管理上采取以进控销的办法,由管理员对企业的购进逐笔核实,库存按月盘点,为纳税评估打下了基础。 4、充分利用行业标准进行纳税评估 利用规模产出、原材料投入产出比、单位产量电耗等行业标准进行评估,将按行业标准评估的销售及税额与纳税人申报的销售及税额进行比较分析,确认正常与否,实现了行业标准与纳税评估的有机结合。 5、管理员制度与纳税评估密切结合 一方面通过落实管理员制度提高了纳税评估质量。具体表现在对评估数据的采集和日常开工情况的监控上。另一方面通过纳税评估查找了管理的漏洞,确定了管理重点监控的对象和环节。具体表现在管理员对该户的管理上还存在对原材料购进和产成品出库监控不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