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财务管理进行纳税评估案例浅析

来源:合肥财税网 作者:合肥财税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运用财务管理进行纳税评估案例浅析 随着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迅速发展,纳税评估介于纳税申报和税务稽查之间的预警、监控作用显得越发重要。纳税评估选案,处理程序的逐步准确...
运用财务管理进行纳税评估案例浅析   随着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迅速发展,纳税评估介于纳税申报和税务稽查之间的预警、监控作用显得越发重要。纳税评估选案,处理程序的逐步准确、规范,对评估分析结果的高效保质需求便凸显出来。如何有效地进行纳税评估,笔者试对运用财务管理进行纳税评估案例作一浅析,供同行们参考。   某工艺品厂主要生产销售衔缝制品、工艺品等,产品绝大部分销售给外贸出口(进出口)公司,并开具6.8%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2002年产品销售收入19204431.34元,2003年产品销售收入17457922.09元,但应纳增值税均为零。连续两年税收零负担的异常现象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正好结合企业申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多缴税款退税审查和复查之机,我们对该企业财务办税人员进行了约谈和举证说明。 针对连续两年零税负现象,企业总帐会计陈述如下:该企业主产品为衔缝制品,每年上半年为生产、销售淡季,下半年才陆续组织生产,故前期组织生产用原材料购进大,进项税额留抵大,至2003年10月末尚有2.16 万元留抵税额,尤其是受今年非典的严重影响,产品压库滞销较大,1—8月份仅实现销售收入304.6万元,影响应纳增值税额的实现。另外,近几年来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工费等成本增大,而销售价格又提不上去,为拉住客户,亏本也做,故出现进销倒挂现象,几年来企业未有税金实现,税额的实现将体现在以后。   由于该企业的财会人员系从事财会工作多年的老会计,也较熟悉税收政策,仅靠约谈、理论分析难以发掘其问题,我们要求其举证,并调阅了相关帐册及凭证。发现如下疑点:   一、产成品无明细帐。产品收、发、存财务上仅有汇总帐,无分品种的分类明细帐,而矛盾的是每笔出库凭证的附件却有详细品种,企业却无法提供分品种的结存明细帐。   二、无半成品帐。根据衔缝制品的工艺流程和特点,月度之间应该有已完工的半成品被子、垫等,但财务上未设半成品的明细帐,却有半成品购进和发外加工。   三、原材料大多为购进的半成品。查看其提供的进项发票,大多数是半成品被子、垫等品种,直接原材料很少,说明该企业自备工序简单,主要依赖外部协作。   四、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商主要系关联企业。通过举证检查,我们发现原材料、半成品主要由另一个企业提供,而另一企业的法人代表与该企业系同一人,也主要从事同类同品种衔缝被生产,相互之间存在价格上、供应上的关联关系。   五、另一关联企业系民政福利企业。另一福利企业与该企业经营品种相同,互为购销关系,该企业间接出口的大部分产品均系另一福利企业提供。   我们明确指出,该企业财务核不够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各环节缺乏相互制约措施。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投资与决策都必须保证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确保保值增值。尤其是作为一个有着多年财务工作年限的老会计,更应知晓该道理。面对退税申请难以被批准的现实和疑点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会计道出了“苦衷”,印证了我们的判断。   一、内部管理各环节混乱,导致生产、仓库、供销、财务上衔接不畅,原始数据和资料难以准确及时采集和共享,各自为政而保其目标任务的完成现象较严重。因而造成财务核算被动,倒置为以销为帐,原始明细资料不全而无法详细核算,故无产成品明细帐。   二、在产品、半成品合在一起核算。事实上,部分半成品还可以对外出售,但为了简化,人为与在产品混在一起核算,并将大量已发出未及时开票记收入的产成品挂在产品(生产成本借方余额)中。   三、该企业的设立是有隐情的。因为税法规定,民政福利自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公司出口的货物不得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为达到能享受优惠政策,便变通设立了该企业,基本上平价进出给该企业销售给外贸公司,达到了既变通享受了优惠政策,税负又为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