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教父”王效金的自毁之路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8
摘要:2008年7月24日,王效金案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年59岁的王效金曾为古井效力22年,他也是古井腐败案中最后一名受审的高管。此前,已有9名古井高管接受了审判,其...
2008年7月24日,王效金案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年59岁的王效金曾为古井效力22年,他也是古井腐败案中最后一名受审的高管。此前,已有9名古井高管接受了审判,其中部分人员已有一审或终审结果。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李继锋
发自安徽亳州
2007年4月13日晚10时,原古井集团董事长、总裁王效金和他的妻子一起被带走,接受安徽省纪委调查。
获此消息的古井人并没有感到意外。
因为,当年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落马之际,古井集团内部就曾盛传过王效金被“双规”的消息。
2008年7月24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效金身穿黄色囚服坐在法庭被告席上,不停地忏悔自己的罪行,并让人们把他当作反面教材。
王效金案庭审后的一周,古井集团一如往昔的平静。上自亳州市,下至古井镇,对于王效金,人们均三缄其口。
从张集到古井集10里路的乡村公路两边,鳞次栉比地分布着一百多家大小酒厂。
当地人自豪地称之为“十里酒乡,百家酒厂”。
“这些都是王效金留给古井人的财富。”家住古井镇的出租车司机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同时,他对王的晚节不保,颇为惋惜。
23年前的1985年9月,时年36岁的王效金,从亳州经济贸易委员会生产科副科长的位置上,调到古井酒厂。把一个地方小企业,拉扯成一家拥有数十亿资产的集团公司。
他还创造了一套“集权管理学”的企业管理理念,来驾驭他的“古井帝国”。
亳州人普遍认为,当年的“古井”改制是王效金给自己挖了个深坑。
而谙熟王效金个性的内部人士则认为,打败王效金的是他自己:他自负的个性和他所谓的“集权管理学”。
“王效金时代”落幕
7月24日,王效金在法庭上回答法官讯问时,语句连贯,思路清晰。“口才还是像以前一样好,只是人瘦了一大圈儿。”一位参加庭审的人士如是描述。
对于19项受贿指控的人民币508万元、美金12.5万元和港币5万元,王效金没有一句辩解,全部承认。甚至还当庭打断了其代理律师在这几项上为他提供的辩护。
至于起诉书中涉及的55万美金提成,王效金矢口否认。这笔钱几乎占到涉案总金额的一半,检方认为该笔款项的定性,对王效金最终量刑影响极大。
起诉书中称,1998年5月的一天,四川君乐酒厂李宗义和王效金在亳州市古井大酒店达成口头协议:从1998 年到2006年12月,根据君乐酒厂向古井集团供应的散酒数量,每吨提人民币500元(后增加到2000元),作为给王效金的好处费,共计55.1942万美金。
该笔巨款李在其笔记本上一一作了记录,并每年向王效金汇报款额。
另外,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对于古井集团委托理财业务造成上亿元的巨额损失,和前几年被媒体曝光的古井集团3年合计高达15355.4万元的“偷税”风波,起诉书却没有提及。
王效金在最后的陈词中说:今后国家要加强监督和打击力度,加强对国企的监管,别再让其他领导干部像自己一样,权力不断膨胀,最终得不到控制跌入犯罪的深渊。
2
王效金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导致王效金落马以及古井众高管贪腐案的集中爆发,很具有戏剧性。”亳州市熟悉该案的一律师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坦言。
最早接受调查的是刘俊德,判决书称他在为古井贡委托理财中收取巨额好处费。2006年4月初,刘俊德被亳州市纪委带走。
刘曾任古井贡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高级会计师,还兼任古井集团副总裁,号称古井集团“二把手”,系王效金的铁定接班人。
据称,王效金曾努力保住刘俊德,但一年过去了,未能成功。后来刘俊德“咬”出了王效金。
亳州市检察院一位参与该案侦查的检察官称,王效金一案属于中纪委督办案件,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检察院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具体负责调查,亳州市纪委协助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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