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税务稽查目标
1、确认所记录的投资收益是否存在,应计的投资收益是否完整并计算准确。
2、确认投资收益是否申报有关税收。
二 税务稽查步骤与要点
1、确认有关投资收益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索取或编制投资收益分析表,并与明细账核对。
3、与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明细账项目核对,审查投资收益项目的完整性。
4、检视有关货币资金账户的会计记录,审查已实现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分得利润是否入账。
5、取得有关分利证据,审查从其他单位分得的利润是否符合有关合同、协议的规定。
6、审查债券投资期末时,是否正确计提当期利息收入,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7、审查投资收益实现适用成本法或权益法的合理性,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审查收回投资项目,其收回投资与投出资产账面差额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反映。
9、从境内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未计入本企业应税所得的,审查其与该投资有关的可行性研究费用、投资货款利息支出、投资管理费用等投资决策实施中的各项费用和投资期满不能收回的投资损失,是否已作税务调整。
10、增加的其他税务稽查程序。
11、根据以上税务稽查步骤,做出税务稽查结论,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的税务稽查结论导入各税税务稽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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