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交易股票收益少缴税被查处补税1300余万

来源:深圳地税 作者:深圳地税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8
摘要:基本案情: 近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针对某企业买卖股票涉税案件开展稽查。稽查人员核实该企业主要从事股票交易,在2013-2015年内曾多次买卖股票,但没有缴纳金融保险业...

基本案情:

近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针对某企业买卖股票涉税案件开展稽查。稽查人员核实该企业主要从事股票交易,在2013-2015年内曾多次买卖股票,但没有缴纳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及附加。

稽查人员通过财务、营业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发现纳税人可能存在少缴营业税及附加和其他地方税种的疑点。经约谈企业负责人获知:由于前两年证券市场行情利好,企业去年取得了过亿元的股票买卖收益,在汇算清缴中已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但并不知道税法规定企业机构买卖金融商品取得收益需缴纳营业税。经核算后,该企业及时补缴了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共计1300多万元。

税官说法: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从事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但是,企业机构在“营改增”之前买卖股票获得收益需要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