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州税务局稽查局对辖区内的A、B、C三户服装出口退税企业进行立案检查,并于近期结案。此案依托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协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战法,辗转万里调查取证,最终查实刘某军、张某良、文某如和李某波4人结成团伙,以3户出口企业为平台,虚开农产品发票、虚构貂皮服装出口业务,实施骗税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及金额2.1亿多元,共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472万元。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判,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发票罪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刘某军等人4年-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刘某军等人接到判决结果后,均表示服从判决。
数据分析锁疑点
接到任务后,稽查局迅速做出部署安排。检查人员利用大数据技术和相关税务信息系统经过初步核查分析发现,上述3户服装出口退税企业,形迹十分可疑:3户企业经营范围均为皮毛服装、皮革服装、纺织服装出口销售,并且注册地址均在黔东南州从江县某镇的一处厂址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都是外省(市)人员,没有实际参与生产经营业务。此外,企业财务、办税人员存在相互交叉情况,财务负责人均是史某,办税人员均为张某良。从经营数据看,3户企业自成立后,出口业绩飞速增长,购进业务涉及山东、河北、河南、湖南等全国8个省、市和地区。2017年~2018年两年的时间里,3户企业共实现出口销售额2.1亿多元,已累计获得出口退税1472万元。一址多企、销售业绩短期迅增,企业人员交叉任职……这些敏感信息的出现,加重了3户企业的违法嫌疑。
突击检查获奇效
根据查前分析情况,检查人员决定对企业实施突击检查,以获取更多有价值信息和线索。但当检查人员到达企业生产经营地时,却发现厂区垃圾站附近火光闪闪,烟雾缭绕,检查人员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企业人员正在焚烧材料。他们立即制止焚烧行为,并按事前制定的检查方案,迅速分派人员对企业财务室、车间、仓库等地同步进行检查,对账簿、凭证、电脑留存数据等进行收集取证。由于行动迅速,措施得当,检查人员成功调取了企业账簿、大量生产经营信息、资金交易记事本等经营资料。随后,检查人员找到3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刘某等人进行了税法宣传,并作询问。王某等人均向检查人员表示,自己只是注册企业时的挂名负责人,从未参与经营管理,并透露企业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其实是刘某军、文某如和张某良,企业的日常运营均由他们几人控制和指挥。检查人员对现场检查提取到的企业账簿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发现其中有不少地方写着“K宝”“银行密码”“收取手续费”等字样,十分可疑。从企业经营资料看,3户公司生产经营模式完全相同:外购原料均是向山东省的农户收购生貂皮,统一委托湖南邵阳市M公司加工为熟貂皮后,再将这些貂皮运回3户企业,并生产制成皮草类成品服装,最后这些成品从新疆3个口岸出口到俄罗斯。检查人员在审核时发现,企业账簿中,多笔资金的流向与其业务流不一致,并且企业出口报关环节仅有部分人员的工资费用,并无出口报关应产生的各种合理费用支出。
部门协作聚合力
根据初步核查结果显示,3户企业具有重大骗税违法嫌疑。鉴于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涉案区域广,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州税务局稽查局迅速启动联合打虚打骗工作机制,向公安、海关、人行等部门通报案情,四部门随即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联合开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循线追踪寻“貂”迹,为提高查办效率,专案组根据四部门职能和技术特点进行了分工:税务机关负责账簿原始凭证单据的核查比对、分析,以及线索提供等工作;公安机关利用技侦技术等实施外调取证、人员监控追踪,并在税务机关的协助下完成搜证;海关部门负责对企业出口单证实施核查;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则负责筛查涉案企业银行资金账户流水情况。在涉案核心嫌疑人均已失联的情况下,专案组分析案情后,决定首先对涉案企业原材料采购环节——貂皮收购业务实施调查,从证实企业原材料采购虚假入手打开案件突破口。专案组抽调11名公安经侦人员、8名税务检查人员组成外调小组,分赴山东省烟台、潍坊、日照和青岛等地调查取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办案人员历经3个多月时间,根据线索对涉案4个市的8个县近20个村镇的309户农户进行询问调查,并对涉案相关银行卡的逾1000多笔明细信息进行追踪。最终确认,涉案企业貂皮采购业务均为虚构,其金额1.9亿元的采购发票均为虚开发票,而这些虚构业务背后的资金回流则均与涉案人员刘某军、文某如和张某良有关。山东外调证实涉案企业并无真实收购生貂皮,企业原材料采购子虚乌有。那么,负责原材料加工的湖南邵阳M公司怎么加工貂皮的?外调小组立即赶往M公司所在地实施调查。经过实地核查,证实M公司只是一家成立不足1年、租赁个人房产作为厂房,并且没有实际加工能力的空壳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其实是涉案关键人员刘某军的妻弟,3户涉案企业所有貂皮加工业务纯属虚构。
远赴边关查出口
在查实购进环节为虚开的情况下,为全面揭开涉案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真相,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专案组远赴新疆等地海关实施调查取证。在海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办案人员对3户涉案企业出口货物各环节的报关单、货物单据、运单等相关单据进行仔细甄别与核查。在此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企业出口报关单与提运单卸货地点不一、报关单与货物托运书品名不一和货物来源地地址不符等情况。经询问相关报关行、货代企业人员,并调查报关单货物流向实际行踪,最终确认,涉案3户企业通过当地不法货代企业和报关行,非法获取报关单,并伪造产品外销合同,通过“买单配票”“借货配票”的方式,进行虚假报关。同时,资金流核查结果也显示,涉案人员从不法人员手中,通过非法购买外汇等方式伪造产品出口结汇资金流,以此编织虚假出口业务链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在办案人员锲而不舍的追查下,涉案企业和人员的骗税勾当浮出水面。按照公安机关布控追踪提供的线索信息,专案组随后成功实施了收网抓捕行动,犯罪嫌疑人刘某军、张某良、文某如和李某波4人无一漏网,全部归案,并在随后的讯问中,对其骗税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4部门专案组行程逾万里,经过600多天奋战,这起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恶性团伙案件最终得以顺利告破。2020年10月,税务机关依法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追缴3户涉案企业骗取的出口退税款1427.05万元,对已申报未退的573.44万元不予办理出口退税。2020年12月,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军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26.2万元;判决被告人张某良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5万元;判决被告人文某如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92万元;判决被告人李某波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至此,一起虚假收购、虚假委托加工、假报出口的骗取出口退税案尘埃落定。
案例启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骗取出口退税案。违法犯罪分子操控3户涉案服装出口退税企业,采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虚构委托加工业务、假报出口等违法手段进行出口骗税。此案的成功告破,对类似案件的查处和出口退税业务的管理带来了一些启示。
一方面,税务机关要加大和外部门的合作力度,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化战法,实现精确执法。此案的查办过程中,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四部门通力协作,各部门充分利用各自信息平台和技术,合力开展涉案数据信息研判,寻找线索和搜寻证据。税务核查、公安技侦、海关缉私和人民银行资金稽核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使案件在人员失联,证据缺失、线索繁杂的情况下,查证工作仍得以迅速推进,最终成功查结。
另一方面,税务机关要以大数据为依托,强化管理,实现对出口企业的精准监管,切实有效防范风险。针对本案表现出的违法特点,税务机关应加强企业疑点定向筛查与分析工作,对出现注册地址相近、股东、财务和办税等人员交叉就职,以及经营运作方式“雷同”等情况的企业,及时开展税收风险研判和评估。
本文内容综合自:贵州税务局、税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