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生产成本税务稽查要点》
一、生产成本核算的常见问题和稽查要点
1.将不属于产品成本负担的费用支出列入直接材料费等成本项目
(1)表现形式
如将自营建造工程领用的材料列入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项目。这样做违反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规定,把不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计入了产品成本,少计了利润,导致少缴所得税。
(2)检查要点
对于这类问题,检查人员首先应审查企业“在建工程”明细账,根据“在建工程”明细账的记录进行业务内容的分析,从工程成本的材料成本水平、动力费水平和工资水平等项目中找出疑点,进一步查证“成本计算”明细账。
2.将不属于本期产品成本负担的材料费用支出一次全部列作本期成本项目
(1)表现形式
如将几个月产品成本负担的材料、燃料费用一次列入当期的产品成本项目。上述做法没有正确划分各月份的费用界限,违反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可以使企业延迟缴纳所得税,人为调节期间会计利润。
(2)检查要点
检查人员在审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时,若发现直接材料成本费用项目有的月份高,有的月份低,应查阅生产统计报表,扣除由于产量的变动造成的材料成本的高低变化,随后到材料库查询有关材料明细账,查实后确定问题。
3.将对外投资的支出计入成本、费用项目
(1)表现形式
如企业以材料物资向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时,不反映在“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中,而列入成本、费用项目中。这样,一方面增加了产品成本,减少了利润,可少交所得税;另一方面隐藏了投资收益,少计利润,少交企业所得税。
(2)检查要点
检查人员审阅银行存款日记账时,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摘要记录“大宗存款”等关键词,进一步调阅凭证,调查该笔汇款是否是投资收益。
4.将应属于成本项目的费用支出列入其他支出
(1)表现形式
如将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列入了“在建工程”项目,虚降了成本。
(2)检查要点
检查人员在审阅“在建工程”明细账时,若发现工程造价超过工程预算比较多,应调查企业修理费的处理方式。
5.将福利费开支列入成本项目
(1)表现形式
将福利部门人员工资等列入“直接人工费成本”项目。这种做法违反了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规定,加大了成本,减少了利润。
(2)检查要点
检查人员应审查工资计算单及工资费用分配表,检查人工费用的处理是否符合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人工费用的开支标准是否合理。
6.回收的废料没有冲减当月的领料数
(1)表现形式
将回收的废料收集起来,不冲减当月的领料数,而作为账外物资处理。
(2)检查要点
检查人员在查账之前要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生产过程有废料回收,应去材料库查询,查阅领退料的有关制度,审阅有关材料明细账,确定其是否存在问题。
7.将属于产成品的成本费用计入在产品成本
(1)表现形式
如月末在产品还需较大工作量加工才能制成产成品,选择了在产品成本按产成品成本计算法,使得在产品成本加大,产成品成本减少,少计成本,虚增利润。
(2)检查要点
检查人员对被查单位的产品生产、工艺过程等要有清楚的了解。根据生产科报送的生产统计报表,了解在产品的加工过程,审阅生产成本计算单,确定问题所在。
8.将不属于在产品的费用计入在产品成本
(1)表现形式
如对产成品与在产品分配费用时,错误地采用在产品成本按所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将应计入在产品成本的燃料和动力费、直接人工费等费用,全部计入产成品成本,从而少计在产品成本,少计利润,少纳企业所得税。
在产品成本按所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适用于原材料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在实际工作中,对原材料费用占产成品成本的比重并没有具体规定。某些企业就是利用没有具体标准的机会,在成本计算时脱离实质,错误地采用该计算方法。
(2)检查要点
检查人员应审查生产成本计算单或明细账,查证产成品与在产品费用的分配方法,然后计算原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
9.产成品与在产品费用分配方法选择不当
(1)表现形式
如采用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但企业的各项消耗定额、费用定额根本不准,或长时间对定额没有修改,导致在产品定额成本与在产品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增大,而且全部由产成品负担,不能如实反映产品的实际成本,影响利润的准确性。
(2)检查要点
检查人员应检查生产成本计算单或明细账,了解该企业选用的是何种分配方法,是否符合该企业的实际情况,运用验算法检查产成品与在产品费用分配额是否正确。
10.故意低估在产品的完工程度
(1)表现形式
在产品数量乘以完工程度,就是在产品的约当产量。所以估计的完工程度越低,计算的在产品约当产量就越少。这样在进行产成品与在产品费用分配时,在产品的成本将会很小,产成品成本很大,可达到少计利润、少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2)检查要点
检查人员应核实在产品的完工程度,进一步检查各工序完工率,判断完工程度是否有意被压低。
11.虚拟在产品数量
(1)表现形式
某些企业虚拟在产品数量,增加在产品成本。
(2)检查要点
检查人员应检查在产品收发结存账,将该账记录与实物进行核对,若发现账面数量大于在产品实物数量,则存在虚列在产品数量的现象。
第二部分:《工业企业生产成本稽查要点》
一、生产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部分企业未根据本行业生产的特点,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及成本计算方法。存在生产成本核算不规范、不符合会计制度的现象。本文现以定单(分批)法核算为例:
1.设定按定单(分批)法核算成本,未见按定单(分批)法设置的账簿来归集生产费用,也缺乏相应的材料、工资及制造费用分配表,成本计算单账表,在产品(各定单)盘点表等配套表格;
2.工业企业的产品讲究其生产周期。假定某定单的甲产品从投料到入库待售为10天工作日,在同等条件下(无增人、加班),每月20日后投入生产的某定单的甲产品都只能是在产品。车间期末还在热火朝天地生产,但账面期末在产品反映零余额、少余额、甚至于是红字余额,严重地账实不符。特别是电机等行业在持续生产的情况下,不定期接受定单,组织生产,一年到头十二个月,月月都没有在产品。
3.在产品余额成本项目反映(1)材料小于人工、制造费用;(2)只有人工、制造费用;(3)只有材料和人工或制造费用;
4.明细账只设到二级;
5.生产费用发生未按发生的时间及时入账,时而无材料,时而无工资;
6.生产费用发生直接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等;
7.随意结转完工产品成本;
8.在产品盘点表未反映定单(分批)的成本项目、数量和余额,有的企业反映的是产品名称数量金额,有的企业反映的是一个品种多种规格的材料;
9.材料领用消耗大大超出产品自身定额耗量。材料领取太多,未按规定办理退料或假退料手续。
二、生产成本核算审计的关注要点
税务稽查人员要掌握会计制度和成本核算的规定,在对生产成本核算进行检查时,应从检查会计账簿设置和从内部控制获取相关的成本配套表格入手。检查到产品成本核算环节时,应抓住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产品成本计算应遵循“直接费用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分配计入”的原则。分配方法应科学、合理。方法一经选定,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生产成本核算进行检查,要重视产品监盘手段的运用,如错过此手段的,应在测试内部控制的基础上,检查被查单位的盘点方法和记录,运用一些分析性复核程序,同时在期后结合抽盘存货时一并抽盘在产品。但一定要记住,相同的产品品种在不同的企业,采用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虽然有着相同的在产品实物形态,在账表上的反映,却有不同的形式。
总之,稽查人员敢于向生产成本亮剑检查,首先要掌握与成本核算的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被查对象的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知悉被查单位内部管理控制的严密程度,结合月度成本波动分析,分解被查单位主要产品成本构成要素,对照被查对象所在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指标,实施稽查职业判断,以提升税务稽查精准度,提升税务稽查工作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