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公司长期税负率偏低评估分析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省蚌埠市某纺织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主要从事棉纱的生产、加工,注册资金50万元,在职职工60人,有年产棉纱800吨的能力。2005年3月起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
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省蚌埠市某纺织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主要从事棉纱的生产、加工,注册资金50万元,在职职工60人,有年产棉纱800吨的能力。2005年3月起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确定评估对象
经过对全区19户纺织企业的销售额、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排序分析,评估人员发现,该纳税人在同行业中税负偏低,存货余额、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等项指标明显异常。通过纳税评估指标数据采集预警分析,13项指标中,税负率差异幅度、销售额变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投入产出、上年同期销售毛利率变动率等5项指标异常,评估人员决定将该公司作为全区纺织行业评估的突破口。
案头分析疑点
评估人员在摸清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基础上,利用评估分析指标,对企业各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异常指标,锁定企业纳税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约谈举证的重点。发现以下5个重要疑点:1.增值税税负异常。横向比。2006年度该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为1.2%.根据相关数据,全市同行业税负为1.62%,税负率差异幅度达25.7%;全省同行业税负为2.35%,税负率差异幅度达48.78%.
纵向比。2005年度该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为0.53%,2006年度该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为1.2%;2007年1月~5月销售557.02万元,应纳税额7.73万元,税负1.39%,税负虽呈上升的趋势,但仍大大低于省、市同行业税负。
2.账面期末存货数目异常。
在日常工作中,评估人员总结出,存货流转的异常,是造成一般纳税人长期税负率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参照同行经验,按照会计学原理,评估人员得出以下公式:理论账面期末存货=账面期初存货+本期进货+计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及折旧费用-本期产品销售成本。评估人员按照公式计算,得出企业理论账面期末存货与实际账面期末存货的差额为382.65万元。
3.资金数额异常。
据2007年5月份企业会计报表反映,1月~5月企业累计销售收入557.02万元,存货661万元,其中原材料430.29万元,产成品226.51万元,其他应付款529万元,应付账款62.5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此数据显示,该企业投入产出生产、经营资金运动异常等。
4.固定资产与产量设备能耗异常。
企业2006年12月份会计报表反映,固定资产原值39.4万元,2006年度产棉纱约750吨,日产纱2吨左右。据了解,清花机19万元/台,梳棉机8万元/台,并条机10万元/套,粗纱机16万元/台,细纱机8.5万元/台,槽筒机5万元/台。据了解,39.4万元还不够组成一整套生产设备,更别提日产2吨纱了。
5.大宗货物进、销无运费发生。
棉花,棉纱,都属于体积、重量庞大,运输成本高的物品,但企业没有货物运输发票抵扣税金记载。
初次约谈举证
针对上述疑点,评估人员送达了《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初次约谈,约谈围绕案头分析疑点逐一展开,约谈中企业的解释,不能充分回答上述疑问。于是评估人员进入实地调查程序。
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对企业的原材料和产成品进行了一次细致的盘查。通过实地调查,评估人员发现以下问题: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企业实际有固定资产近600万元,其中机器400万元,房产土地200万元。原来,企业这些固定资产购买时,没有取得相关发票,没有入账。
2.实际存货大量短少。库存原材料128.43吨,比账面约短少230吨。产成品48.5吨,比账面约短少90.99吨。废棉2.8吨。
二次约谈在充分掌握企业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评估人员进行认真计算分析,找准其问题所在,针对问题,再次对该企业送达了《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约谈中,评估人员首先强调了税法的严肃性,然后反馈了实地调查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在事实面前,该公司负责人承认确实存在不规范行为,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企业当场承认:2006年底与人合开纱厂,被骗棉花185万元,企业对此未作账务处理,也未作进项税转出;有部分棉纱已经发出,未收到货款,未作销售;有废棉已处理,未作销售。
一周后,企业提供了自查情况:1.被骗棉花约157吨,价值185.34万元,损失未作处理;2.现金销售废棉未入账。从2006年8月~2007年5月销售废棉为96.4吨,金额1.65万元,未作销售收入;3.销售棉纱未入账。销售棉纱84.48吨,金额132.49万元,未收到货款未作销售收入。
审核确认
评估人员发现,企业自查、实际库存、账面库存这三组数字之间仍有相当差异,不能平衡,需要作具体分析。评估人员把这种差异,称之为“终极差异”,作如下计算分析:产成品。终极差异是6.51吨。考虑到近几年棉纱市场激烈振荡,棉纱价格上下浮动不稳,评估人员认为它与实际基本相符。
废棉。评估人员在后面的计算中知道,企业累计生产棉纱1777.2吨,按10%的废棉率,应产废棉178吨,企业本次自查未申报销售废棉96.4吨,在2006年已经申报销售77吨,库存2.8吨,与实际基本相符。
原材料。终极差异是79.07吨,数字依然异常,是什么原因呢?经过认真地推敲,评估人员认为是由于企业结转成本定额比例不正确。企业成本会计因不熟悉棉纱的产出情况,仅考虑账面的合理,按照1吨棉花产出0.8吨精梳棉纱的定额比例法结转成本,成本结转偏低,导致企业原材料账实产生差异。经过评估人员计算,企业2005年3月~2007年5月累计生产棉纱1777.2吨。
评估人员已经了解到,棉纱投入产出比(棉花:棉纱)为精梳1.4∶1;粗梳1.1∶1.根据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评估人员认为其投入与产出比应该是1.30∶1,即按0.77的定额比例结转成本比较合适。
按照不同定额比例结转成本进行比较和分析,两种不同定额比例结转成本的差异是80.57吨,原材料的终极差异是79.07吨,两者基本相符。
可是,“公式”的结果还没有得到圆满解释。
按照“公式”的计算,存货的差额是382.65万元。而棉花非正常损失185.34万元,棉纱漏记销售132.49万元,两项合计317.83万元,这与通过“库存商品实耗法”计算出的结果有64.82万元的差异。考虑到企业近两年陆续添置机器设备400万元,房产土地100万元,未入账,有近90万元折旧应提未提。加上它,数字就与通过“公式”计算出的结果相吻合。
这样,经过把脉诊断,评估人员在案头分析时提出5大疑点都得到完全解答。
评估结果
1.就该企业的被骗损失,评估小组走访了当地政府和相关纺织企业,大家确能证明企业所述被骗事实、金额属实,属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24.09万元应当作转出处理。
2.未按时申报的棉纱、废棉收入,应补税22.8万元。
3.合计评增增值税税款46.89万元。
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评估结果表示认同,进行了自查补税。账务调整后,该企业增值税税负上升到2.37%,纳税评估指标数据采集预警分析异常的销售额变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税负率差异幅度、投入产出、上年同期销售毛利率变动率5项指标均接近预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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