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从年度所得税申报寻找突破口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一、案例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在200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中,分局审核年度申报表人员发现2007年该企业财务报表中亏损1392709.84元,企业所得税申报数为零......
  一、案例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在200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中,分局审核年度申报表人员发现2007年该企业财务报表中亏损1392709.84元,企业所得税申报数为零。从以前年度中得知,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比较正常,但2007年下半年收益相对较差,从2007年1-12月纳税申报财务报表相关资料分析,一是发现主营业务成本与财务费用较大,该公司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53612元,主营业务成本为1330673.54元,主营业务税金为3350.8元,财务费用为957130.44元,管理费用为53868.00元;二是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与上年度比对分析,成本费用列支较大,疑点较多,通过分局纳税评估小组研究,确定该公司2007年度纳税情况有问题,作为评估对象之一,对该企业进行重点纳税评估。

  该**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归属地税机关管理。该公司属租赁改造企业,投入资金1700多万元。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员工49人,拥有固定资产1780万元。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953612元,入库地方税费6183元。该企业以前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比较正常,经营效益比较好。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收入为3%。

  二、案例分析

  (一)申报税种分析

  分局评估人员认真仔细地审核分析企业报送的账簿、财务报表以及相关的涉税资料,经实地核查比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申报无差异,企业所得税方面按相关财务资料分局对该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了初步评估:该企业1至12月份实现销售收入953612元,报表中财务费用列支957130.44元,成本列支1330673.54元,成本费用太大,认为有疑问需要与财务会计人员约谈。

  评估人员通过对该企业会计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进一步综合审核分析,明确把该企业年度申报纳税作为重点进行约谈评估,并下达了《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要求企业进行自查举证。

  (二)约谈举证

  该企业财务负责人**于2008年3月18日到**分局进行约谈。通过约谈得知,之所以申报纳税为零。其财务人员认为,一对印花税政策不清楚,二是对财务费用的列支问题在关联企业列支财力费用不清楚只能按到多少列支利息支出,三原分年度支付的租赁费,现在租赁方要一次性支付五年的费用,把一次性列支5年的租赁费用做在2007年成本费用内一次性列支。税务人员将这一税收相关知识一一告诉财务人员,一要进行账目调整,调增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待摊费用在以后的五年内列支。因此财务人员没有来进行纳税调整。为了进一步准确准确核实该企业本年度费用列支及收入的真实情况,评估人员下达了《纳税评估实地核查通知书》。

  (三)实地核查

  财务费用属关联企业借款列支利息,对关联企业利息列支税法相关规定只能按到注册资金的50%及同期银行款利率列支,该有限期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元,按计算可扣除应付利息73000元,应调减财务费用列支884130.44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84130.44元;在生产成本中一次性列支五年的租赁费用750079.5元,按相关性原则和配比性原则,租赁费应支到管理费用里,一次性列支的五年租赁是会计处理费用上的记帐错误,应记入待摊费用,在以后的五年内列支,租赁费用列支调减600063.6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063.6元;另外红字冲减的主营业务收入166699.36元,调增主营业务收入166699.36元,以上三项共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50893.4元,账面利润亏损1392709.84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58183.56元,税率为33%,应纳税为85200.57元,申报所得税为0元,应补税为85200.57元。该企业2007年年度应申报缴纳地方税费合计人民币91383.57元,已申报税款6183元,少申报税款85200.57元。 **分局于2008年3月18日,委派四位干部前往县国税局和关联企业及租赁方进行实地核查工作。评估人员从国税办税大厅和两个公司及相关租赁方证实该企业本年度取得的收入为953612元,与其公司帐本反应的金额相符,财务费用的列支属关联企业列支利息费用,租赁费用列支属一次支付五年的租赁费用。

  三、评估结论处理

  通过此次纳税评估,确认该企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200.57元,印花税336元,合计税款为85536.57元。

  四、寻找突破点推动评估工作

  要做好评估工作,一定要从评估工作中发掘更深、更多的问题。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我认为要寻找到问题的突破口,从而发挥出评估工作的作用。通过本次纳税评估,该企业原帐面利润亏损1392709.84元,企业所得税申报0元,评估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50893.4元,最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258183.56元,税率为33%,应纳税为85200.57元,应补税为85200.57元。如不认真评估检查,找到突破点,纳税人就会少缴企业所得税,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从此案中可以看出,主要是企业有关财务人员纳税意识不强,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够,不按税法规定提取、列支费用。所以,对税务机关来说,加强对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征管工作是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征管质量是税收工作的主旋律。只有加强征管,提高质量,堵塞漏洞,把好第一道防线,才能真正确保税收足额入库。那么税务干部应做到如下几点:

  1、应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纳税人的基本经营情况和掌握行业特点,及时发现管户的异常动态,提高日常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2、应加强业务锻炼,提高纳税评估效率。纳税评估关键要进行全面分析才发现更深、更多的问题。因此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评估功能,同时也要不断提高评估人员业务技能,提高全面分析的能力,才能使纳税评估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3、应对企业加强日常税收政策辅导。由本案例看出,企业财务人员在有关一些纳税申报等方面存在许多细小的问题,主要由于企业财务人员政策掌握的不够和疏漏导致,因此我们税务部门应注重对企业的日常辅导,加强提醒服务,并且要做好后续跟踪管理,不仅能为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提升我们的服务形象,而且提高了我们的征管质量。

  4、今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执行的第一年,一要宣传好税收政策,税率的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纳税户进行及时的辅导,让企业一方面在税收政策上清楚,企业列支成本上准确,财务数据清楚完整,申报质量上提高,有利于增进企业的纳税意识,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善税企关系,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