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由企业转让“产品经营权”引发的补缴增值
来源:楚州区国税局 作者:邵炼钢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8
摘要:一起由企业转让 产品经营权 引发的补缴增值税 ----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纳税评估优秀案例 纳税评估工作的各流程节点是环环相扣的,规范评估工作流程是增值税评估工作的手段,其中案...
一起由企业转让“产品经营权”引发的补缴增值税
----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纳税评估优秀案例
纳税评估工作的各流程节点是环环相扣的,规范评估工作流程是增值税评估工作的手段,其中案头分析每个评估案例的基础,约谈说明、实地核查是关键,自查补税是目的,对每个环节都规定了必须评估的内容,也是在税务管理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通过评估能使我们发现纳税人在税收上出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一步积累纳税评估工作的经验和方法,深化纳税服务达到以服务促征收、以服务促管理的目的,推动税收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是淮安市楚州区国税局一则评估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是淮安市楚州区招商引资企业,于2002年8月16日成立于楚州工业园区。是江苏南京某药业投资的生产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一级行业是医药制造业,从事生产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中药提取。经营面积3116平方米,生产工人128名,去年生产的主要产品是虎居乙肝胶囊和壳脂胶囊。这两种产品是选择不同药物进行一系列工艺加工成胶囊,包装后销售。2005年申报增值税销售收入7469885.07元,缴纳增值税866966.69元。
二、评估过程:
1、案头分析存在疑点:
楚州区国税局评估人员通过案头审核、“一户式”申报资料和财务资料,熟悉了解评估对象的生产工艺流程后,采用投入产出比、单位产品物耗能耗、下脚料与成本比率测算等方法,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同专用发票存根联、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专用发票领用存原始记录等资料之间的数据比对,仔细分析《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各类数据,将存货流出成本与产品销售成本、产成品贷方发生数相比,发现2005年度损益表反映主营业务收入10469885.07元。主营业务成本3989908.28元,主营业务利润2585094.06元,营业费用3799516.38元,管理费用2398102.10元,财务费用499185.89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95366.35元,其他业务利润0元,营业外收入104623.11元,营业外支出62494.89元,利润总额-270065.71元。而增值税申报表反映的销售收入7469885.07元,缴纳增值税866966.69元。该企业申报税负11.61%,一级行业税负为5.65%,测定的基准税负13.76%。通过对比2005年度申报资料,发现企业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与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营业务收入相差3000000元,存在疑点。
2、约谈说明: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工作规程规定,立即向企业发出《约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要求企业说明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与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营业务收入相差3000000元的原因,企业按期进行情况说明,是由于企业转让壳脂胶囊生产经营权形成的,但是企业对如何进行该产品经营权转让和会计及税收上如何进行处理的没有说明清楚,区局评估人员决定按评估程序进行实地核查。
3、实地核查:评估人员针对企业在约谈说明过程中说清楚该产品经营权转让和会计及税收上如何进行处理的问题,按照日常检查的要求对该企业上述问题进行了实地核查。根据公司转让壳脂胶囊生产经营权这一无形资产合同规定,企业不再拥有该产品的生产权,生产壳脂胶囊所需的原材料也必须进行转让。通过对企业的原材料、产成品、成本等科目进行了核查,发现企业在账簿上只对转让无形资产成本进行了结转,没有对同时转让原材料142333.17元,进行财务处理,根据这一情况企业有24196.64元增值税未进行申报。
4、自查补税:我们对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进行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并进行了纳税辅导,企业愿意按照增值税管理的要求自查补报,共计补缴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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