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三大巨额数据“泄露天机”,税务机关利用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8
摘要:在评估过程中,税务人员通过对企业巨额亏损、巨额库存、巨额预收款减少额等财务数据的审核分析,大胆推测企业在销售价格上可能存在问题,进而通过内查外调方式核查其销售价格...

“企业业绩反常背后隐藏着什么?”

生意红火,账上巨亏

巨额亏损、巨额库存、巨额预收款减少,浙江某私营企业背负这三大财务“包袱”红火前行,这种反常背后隐藏着什么?纳税评估手段能否找出问题所在?税务人员条分缕析,步步质疑,最终追回了近千万元税款。

经营地在浙江省嘉兴市的A企业,近几年的生意看上去相当红火,奇怪的是,账上却一直是入不敷出的巨额亏损状态。这个反常,近日引起嘉兴市国税局评估部门的高度关注。随即,一场严密的纳税评估活动全面展开。

  ◆  ◆

 审核,分析,步步寻疑

疑点一:半个多亿元的亏损

审阅A企业的经营状况资料时,评估人员发现这家企业近几年来累计亏损已达0.53亿余元。当即,第一个疑点出现在评估人员头脑中:是什么导致了企业如此巨额的亏损?A企业为私营公司,照理说私营企业的目的应主要是赚钱,且资料显示这家企业的主要投资人并不是有钱的主,设立该企业时是举债而为,目前仍向银行等金融部门贷款1亿余元。应该说,其主要投资人不一定有先巨亏再挣钱的能力。这样来看,这家企业一直巨额亏损经营,背后应该藏有什么秘密,比如可能存在少计应税销售收入的情况。

见评估人员对企业近年来的经营状况有疑问,A企业经理李某主动解释了企业巨额亏损的原因:A企业自2011年以来已经向国家缴纳增值税1.35亿元,税负沉重,加上近年来企业的收购成本、人工成本直线上升,直接导致企业陷入巨额亏损的泥潭。

 疑点二:近3亿元的存货

看到“企业2014年巨额存货2.98亿余元”这条信息,评估人员马上产生了第二个疑问:经查证,A企业2014年的营业成本为1.08亿余元,照此推算,A企业的库存商品全部售完需要2.7年,与通常企业库存商品周转一次只需要2.5个月相比,完全不符合营业常规。A企业出现巨额存货,极有可能是由于企业隐瞒销售收入,没有结转营业成本所致。

当评估人员要求企业解释巨额存货产生的原因时,A企业经理李某对企业的存货为何周转速度如此之慢,始终不能自圆其说,给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最后不得不承认上述存货中有很大一部分为虚假存货。企业为了整体经营不受影响以及融资的便利,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少结转了“主营业务成本”,以此体现企业销售减少,业绩下降。

疑点三: 过亿元的预收账款减少额

接下来,评估人员发现A企业的“预收账款”异常。该企业2014年初“预收账款”账户余额是1.45亿余元,2014年末为0.42亿余元,全年预收账款减少额1.03亿余元。

按照常理,“预收账款”一般是在企业销售货物比较紧俏等情况下才会发生,而A企业2014年平均存货高达2.98亿元,说明其存货充足,且不是紧俏物品,“预收账款”账户余额应该不会如此之大。同时,A企业2014年的预收账款减少额1.03亿余元,与其全年申报的应税销售收入1.05亿余元相差不大。难道该企业全年的应税销售收入大多都从其预收账款中结转而来?还是企业在减少预收账款的同时,隐瞒少计了应税销售收入?

对于巨额预收账款的产生原因,A企业经理李某及其财务人员解释,这是企业财务人员做账不规范所致,其中一部分是跟客户单位和另外企业之间的往来款,有的还是向银行借的款。 

内查,外调,真相浮出水

虽然对于评估人员提出的财务数据上的三大疑点,A企业经理李某及财务人员都一一作出了解释,并明确表示A企业在纳税事项上一直诚信有加,问心无愧,但评估人员凭着职业敏感认为,A企业的现有解释,不足以排除其三大“巨额”财务数据涉及的疑点。

经过集体分析研究,纳税评估小组决定另辟蹊径:调查A企业2014年产品的销售价格,以此为突破口,寻找企业少计应税销售收入和少缴税款的线索和证据。

此后,评估人员跟A企业经理李某及财务人员进行了多次沟通,一面向其详细讲解有关的税收政策,一面询问A企业产品的销售价格。企业财务部门后来提供了其2014年不同月份的产品销售价格,但拒不承认存在低价销售的行为。

为彻底弄清真相,评估人员开始从外围调查取证。通过网上查寻、询问相关部门、走访同类企业等多种方式,他们最终拿到了同期同类企业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在对比A企业产品的销售价格后,评估人员发现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个别月份,A企业的产品售价明显低于同类企业的平均销售价格。

沟通,攻心,企业如数补偿缴税

带着大量表明A企业存在低价销售行为的证据资料,评估人员再次约谈A企业经理李某及财务人员,进一步说明调查情况,讲解税收政策规定,告知拒不执行的后果。

经过权衡,李某最终承认,由于A企业免费借用了销售客户的营业用房,所以有低于市场价销售给客户的情况。他同意A企业就销售差异部分,按同期同类企业的平均销售价格补计应税销售收入并缴纳增值税。

近日,A企业向嘉兴市国税局补申报2014年应税销售收入0.58亿余元,补缴增值税994万元,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了滞纳金。

科长点评

浙江省平湖市国税局纳税评估科科长 

陈叶平点评:

该纳税评估案件中,企业“免费”借用了销售客户的营业用房,作为补偿,企业把产品以低于市场价价格销售给客户,使企业的销售收入、租金支出相互抵消,达到隐瞒应税收入少缴增值税税款的目的。

在评估过程中,税务人员通过对企业巨额亏损、巨额库存、巨额预收款减少额等财务数据的审核分析,大胆推测企业在销售价格上可能存在问题,进而通过内查外调方式核查其销售价格,最终揭开了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的真相,挽回了近千万元税款损失。这表明,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善于利用信息资源,深入分析,大胆推测,抓住细节和重点,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放宽视野来看,笔者认为,防范此类问题,日常税收征管也有很多弱项需要弥补。比如,税收管理员要经常深入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加强涉税信息采集以及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经营场所和销售对象等情况的实地核查力度,注重对纳税人静态、动态财务数据的收集分析。另外,由于目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财务核算水平有待提高,在日常征管中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税法宣传和辅导的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