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纳税评估案例”(2)--找出4S店经营中的利润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找出4S店经营中的利润蓄水池》 纳税人基本情况 辽宁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M品牌汽车4S店,即专营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供应(Sparepart)、售后服务(...
《找出4S店经营中的利润蓄水池》
纳税人基本情况
辽宁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M品牌汽车4S店,即专营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供应(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
案头分析及评估方法
(一)评估企业税负分析法
1.评估企业实际税负与预警税负对比分析该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39517万元,其中整车销售收入36141万元,汽车维修收入3376万元,实现增值税90万元,税负0.22%,明显低于全国汽车销售平均税负预警下限值(0.47%)。
2.评估企业修正税负与参考税负对比分析
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增值税税负受企业库存增减和整车购进是否均衡影响较大,应对实际税负进行修正,消除库存增减和整车购进均衡性对税负的影响。
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参考税负应为1%~1.5%。参考税负模型计算方法:
参考税负=4%×17%×90%+35%×17%×10%=1.2%(计算说明:假设整车销售毛利率4%,维修及配件销售毛利率35%,整车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90%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参数)。
修正后的增值税税负=[评估期应纳增值税税额-评估期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评估期期初增值税留抵税额+同期整车库存金额增量×(1+整车销售平均毛利率)×17%]/[同期销售额+同期整车库存金额增量×(1+整车销售平均毛利率)]×100%;经测算该企业2005年修正税负为0.16%,远低于参考税负1.2%。
(二)评估企业销售收入结构构成分析经调查了解到,成熟期(开业3年以上)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主要的利润来源于维修收入,企业维修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也相对稳定,一般为10%以上,高档车的这一比例更高,并随着经营期的延长而逐渐提高。
企业维修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评估期维修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总额×100%
该企业的维修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3376万元/39517万元×100%=8.54%。
该企业经营的品牌是高档汽车,另一参考企业的同一比例是10%,可以进一步怀疑该企业纳税异常,有隐瞒维修收入的可能。
(三)评估企业毛利率分析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的收入一般由整车销售收入和维修收入(企业大多将精品销售列在维修收入中)。将整车与维修(含配件与精品销售)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分离,分别计算相关指标进行分析是对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纳税评估的关键。
1.整车销售毛利率分析整车销售的毛利一般由两部分构成:专用发票注明的折扣;完成厂商销售计划的奖励与返利,数额由合同约定,有明点与暗点两种形式,明点由专用发票注明,暗点一般的冲抵购车款,隐蔽性较大。
评估期整车销售毛利率=评估期整车销售毛利/评估期整车销售额;
评估期整车销售毛利=评估期整车销售额-(评估期期初整车库存余额+评估期期间整车购进金额-评估期期末整车库存余额);
整车毛利率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除极个别车型高于厂商零售指导价加价销售外,一般均为降价销售,毛利率没有一个绝对标准值,但综合毛利率一般不会低于2%。
按上述方法计算该公司2005年汽车整车销售毛利率是3.3%,与同品牌的其他企业利润率基本相当。
2.维修销售毛利率分析经调查,维修服务获利是汽车获利的主要部分。
维修及配件销售的毛利一般由两部分构成:配件加价,一般为15%~20%左右;人工费(工时),一般为15%~25%左右。维修及配件销售毛利率为35%左右。如果维修销售毛利率低于35%,可以推论有隐瞒维修销售收入的可能。
评估期维修销售毛利率=评估期维修销售毛利/评估期维修销售额;
评估期维修销售毛利=评估期维修销售额-评估期维修配件实耗成本;
评估期维修配件实耗成本=评估期期初配件库存余额+评估期期间配件购进金额-评估期期末配件库存余额;
根据企业填报的数据,该公司2005年维修及精品销售实现收入3376万元。2004年底维修备件账面库存为658万元,2005年账面维修购进2649万元,年底账面库存为5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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