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务报表分析 纳税评估有的放矢
来源:税务筹划网 作者: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加强财务报表分析 纳税评估有的放矢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
加强财务报表分析 纳税评估有的放矢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石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芝麻白大理石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是大理石板材,2002年5月开业,2002年9月正式投产,2008年1至6月份申报销售收入2010000元,申报资源税7500元,企业所得税3015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206元,教育费附加3618元,应纳地方各税额共计42474元,税负率为2.11%。
二、评估情况分析
该局主管分局在日常管理当中发现该企业2008年1—6月份的申报资料与采集掌握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时发现:
1、产量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异常。评估期内企业年初库存各种规格的板材产品约当产量为4316平方,评估期生产入库413080平方,期末库存板材产品约当产量为3647平方。说明企业在评估期内销售板材为413749平方,模拟销售收入为13653717元,而企业评估期内实现销售收入为2010000元,偏差85.28%。测算如下:
评估期内销售板材:4316+413080-3647=413749平方
评估期内销售收入预计:413749*33=13653717元
评估期内销售收入偏差率:(2010000—13653717)/13653717=85.28%
2、用电偏差异常。
(一)用电度数为460200度,用电税负率为16.78%,该行业用电税负率为12.68%,偏离幅度为32.33%,测算如下:
评估期内用电税负率:42474/(460200*0.55)=16.78%
偏离差异率:(16.78%-12.68%)/12.68%=32.33%;
(二)用电与销售收入的成本耗电率为12.59%,该行业用电与销售收入的成本耗电率为16.67%,用电与销售收入的成本耗电偏差率为-74.53%。测算如下:
评估期内用电与销售收入的成本耗电率:460200*0.55/2010000=12.59%
偏离差异率:(12.59%—16.67%)/16.67%=——74.53%
发现异常之后,管理分局立即进行约谈举证,拟定了详细的约谈提纲。
1)与企业财务会计约谈,了解企业产品销售是否存在通过财务核算。
2)与企业销售主管约谈,了解企业销售渠道和销售价格是否存在问题。
3)与生产工人约谈,了解板材产量及不合格方料的去向。
通过约谈,了解到相关情况如下:
2008年××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出库情况(见附表)
2008年××石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情况(见附表)
1、企业纳税评估期内实现销售收入为2010000元,所有销售收入都通过了财务会计入帐,无当期收入未入帐的情况。当期应收帐款未减少。当期申报地方各税是以板材加工销售为依据计算出来的。
2、2008年1-6月份共计销售板材29860平方,销售矿山生产的不合格方料生产路边石31635米,另收购其他企业不合格方料859.93立方(收购价款240780元)。存在隐瞒收入(240780元)。
3、资源税计税依据错误,应申报资源税:(29860/40+31635/3.7+859.93)*5=50782.15元。少申报资源税:50782.15-7500=43282.15元;
为进一步核实企业解释的真实性,对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库存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核实,与企业财务人员解释的情况基本一致,初步估算帐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240780元;少申报资源税:43282.15元。
该公司2008年1-6月采取帐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240780元,混淆产品类别少申报资源税43282.15元,应补企业所得税3611.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4.47元、教育费附加433.4元,共计少申报地方各税47471.72元。
最后,该局提出了如下处理意见:对上述约谈评估结果,企业财务人员认可了少计销售收入,少申报资源税及地方其他各税的事实。评估人员针对评估情况,制作了《纳税评估认定结论》,经分局长批准后,作如下处理:对少申报的47471.72元税款要求该企业于2008年7月10日前入库,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滞纳金。
通过此次纳税评估,提出如下征管建议:
(一)加强对石材市场税收的管理。建议对石材行业严格实行以电控税管理,对不同产品类别分别列举以电控税计算比例,特别对石材行业的监控指标要细化量化,实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二)建立税收监控预警机制。通过对石材行业的产品销售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分析,要针对性地对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通过评估约谈举证等形式,分析纳税评估过程中的疑点和问题,为日常管理提供管理信息。
(三)税务机关加强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辅导,让企业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务人员及时了解掌握税收业务知识,提高企业纳税意识。通过纳税评估,促进企业规范核算,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企业申报质量,改善经营策略,提高企业的公平竞争能力,促进征纳关系的进一步密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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