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生产关键环节 精确推导产品产量

来源:纳税筹划网 作者:安徽国税局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锁定生产关键环节 精确推导产品产量 企业基本信息 陕西省咸阳市某保健品生产企业,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金800万元,职工人数220余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主要产品为某口服液...
锁定生产关键环节 精确推导产品产量


 

  企业基本信息

  陕西省咸阳市某保健品生产企业,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金800万元,职工人数220余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主要产品为某口服液,产品所用原材料为中草药、食用添加剂、蒸馏水等。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分销给各药店和超市。

  采集数据信息

  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和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相关资料提取了企业数据信息:

  1.相关税收情况。2006年应税收入为4813万元,2005年为4511万元,较上年增加302万元;2006年进项税为483.31万元,2005年为364万元,较2004年增加119万元。2006年末存货为98万元,较年初增加减少13万元;2006年开具发票4650份,每份发票平均缴纳增值税额720.22元。

  2.财务信息。2006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566万元,较年初增加339万元;2006年发放工资总额为237万元,较上年多支出32万元。

  案头分析

  评估人员将采集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对比,除税负、每份发票平均缴纳增值税额差异较大以外,试图从企业生产的表象进一步寻找蛛丝马迹。经分析,该企业存在以下疑点。

  疑点一:保健品为高附加值产品,企业每元生产工人工资产出额仅为20.3元,低于全市26元的平均水平,同时大大低于保健品行业31元的参考值。

  疑点二:主要生产设备产出能力较低。该企业现有的生产设备年可生产5毫升装口服液4320万支,而企业2006年申报收入4813万元,相当于销售2925万支,生产能力与销售量相差1395万支,生产能力只发挥67.7%,但企业用电量却呈上升趋势。

  疑点三:该企业2006年产品主要由中药基液与其他配液合成。中药基液与其他配液的配比关系为1∶0.8.产成品口服液=中药基液用量×(1+0.8)。经测算:2006年生产成品口服液=17100万毫升,约3420万支。依此计算,生产能力应为79.17%。

  疑点四:该企业2006年耗用5毫升包装瓶3452万支,包装瓶按理论数据每10万毫升成品口服液应消耗2万支,考虑到包装品搬运、自身质量、企业设备等影响,正常损耗在8‰~10‰之间,每10万毫升成品口服液实际消耗应为1.84万支左右。

  根据包装瓶计算,该企业生产量=34520000×5/100000×18400=3175.84万支。

  疑点五:该企业2005年度销售收入4511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966万元,应缴增值税额434.39万元。2006年度销售收入4813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137万元,应缴增值税额334.9万元。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2137-1966)/1966×100%=8.7%,应税销售额变动率:(4813-4511)/4511×100%=6.69%,应纳增值税额变动率:(334.9-434.39)/434.39×100%=-22.90%,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与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弹性系数=8.7%/6.69%×100%=130.04%,大于1;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与应纳增值税额变动率弹性系数=8.7%/-22.91%=-37.98%,小于1.

  约谈举证

  为了破解疑点,评估人员决定对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评估人员根据案头分析疑点问题,制定了详细的约谈方案,及时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按照规定现场制作了约谈笔录。该企业相关人员针对疑点答复如下:

  一、针对每元生产工人工资产出额,企业人员解释为,口服液生产工艺复杂,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除主要技术人员以外,其他操作人员素质要求并不很高,因此,工资支出较少。

  二、针对生产设备产出能力较低,企业人员解释为,企业目前生产能力发挥不足是事实,主要原因是市场相对销售不畅,以销定产,以减少库存。用电量上升是因为企业2006年存在基建项目,用电量增大,而且这部分用电已经作了进项税额转出。

  三、关于中药基液换算产量大于实际产量,企业人员解释为,目前市场上的中药材质量不一,遇到质量次的,用量就大一些。

  四、关于耗用包装瓶换算产量大于实际产量,企业人员解释为,部分产品经包装后,在灭菌环节发现质量有问题,无法销售,这部分产品被销毁。

  五、对于税负下降,业务成本变动率与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弹性系数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与应纳增值税额变动率弹性系数背离问题,企业解释为,企业为扩大市场份额,采取了类似倾销的手法,大大降低了售价,在销售猛增的同时,成本也呈上升趋势,但是增值额降低,税负率下降,弹性系数背离。

  六、每份发票平均缴纳增值税额较低,企业解释为,产品除销售给分销商外,也销售给部分零售商,企业对这部分购买者也按规定开具发票,因此发票用量大,而金额较小。

  企业的解释具有一定的逻辑性,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存在疑点。疑点背后是否还隐藏着其他问题。评估人员决定到企业实地进行核查。

  实地核查

  评估人员深入企业,了解到该企业保健品生产的一般过程,产品生产流程为:浸泡-煎煮-离心-浓缩-二次离心-配液-精滤-灌装-灭菌。产品所用原材料种类繁多,辅料主要包括:蜂蜜、单糖浆、甘草酸等。企业用工人数与企业报送数据相符,技术人员共有8人,其余均为普通操作员工。2006年企业确有基建项目,基建已完工,并作固定资产处理。

  企业生产工艺管理健全,生产计划部门根据计划将备好的原料投料,生产中按照批生产记录及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工艺操作,同时及时监控生产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详细记录各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浓度、密度、PH值、温度等各项指标,生产控制台账、批生产记录齐全,数据记录完整。

  从企业生产工艺上看,企业的解释均存在合理性。那么,症结在哪里呢?评估人员推测,企业生产工艺完整,在成品环节会不会存在问题呢?评估人员有意来到产品的最后一个环节———灭菌环节。企业灭菌前进行灯光扫描,扫描不合格,产品销毁。合格后采用专用设备灭菌。在详细了解灭菌的过程后,核实企业采用水浴式(口服液)检漏灭菌柜,主要依靠高温循环水灭菌,并且设备带有耗用水记载功能,遂上前查看。设备显示,每进行一次灭菌,蒸汽消耗量80公斤,耗水600公斤,每次灭菌3万瓶。目前共进行灭菌1060次,共耗水636000公斤。评估人员以此为2006年共灭菌产品3180万瓶。共应申报收入为5231万元,较企业实际申报收入多418.12万元。

  评估结果

  企业方面最终承认,企业生产的产品有一部分简单包装不入成品库,而是另行保存,专用于馈赠和试用,也有部分产品以质量不合格为名,账面记载销毁,实则直接发给代销点。两种方式均不开具发票。其中简单包装所用的包装物也不直接从原材料库领用,而是购回后单独保管,直接使用。上述共增加销售收入418.12万元,该企业合计补缴增值税71.08万元,并按规定交纳了滞纳金。

  (本案例由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