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品公司往来账纳税评估案例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省南通市某针织有限公司是1997年成立的台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毛衫)加工业务,2000年为获利年度......
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省南通市某针织有限公司是1997年成立的台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毛衫)加工业务,2000年为获利年度。由于该户属纯加工企业,利润率偏低,2001年以来或亏损或微利,开办至今未缴纳过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属典型的“长亏不倒户”。根据南通市国税局纳税评估项目化管理工作要求,启东市国税局在2007年4月将该公司列入评估对象,对该公司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进行评估。
评估分析
(一)通过对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台账、信息情况采集表及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初步审核分析,评估人员确定了以下的分析重点:
1.增值税税负水平及变动情况的分析:企业2004年的增值税税负13.86%,2005年的增值税税负13.54%,2006年的增值税税负13.45%,2005年增值税税负下降0.32%,税负变动率-2.3%,2006年增值税税负下降0.09%,税负变动率-0.66%,增值税税负水平及变动情况基本正常。
2.销售收入的变动情况分析:2004年销售收入2012346.17元,2005年销售收入2561376.13元,2006年销售收入3369179.92元;2005年销售收入增长27.28%,2006年销售收入增长31.54%,基本正常。
3.抵扣项目的变动与组成情况分析:2005年进项税额88651.98元,其中原辅料进项占比26%,燃料和动力占比25%,其他占比49%;2006年进项税额119561.27元,其中原辅料进项占比70%,燃料和动力占比24%,其他占比6%,原辅料进项占比2006年明显高于2005年。
4.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公司创办于1997年,2000年为获利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税负为零,2001年以来长期亏损或微利,不正常。
5.主营业务毛利率:2005年主营业务收入2561376.13元,主营业务成本1978398.50元,毛利率22.76%,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3118672.23元,主营业务成本2400624.78元,毛利率23.02%,基本正常。
6.应税所得率指标:2005年销售收入2561376.13元,弥补亏损前利润68199.38元,利润率2.66%,2006年销售收入3369179.92元,弥补亏损前利润40774.62元,利润率1.21%,对于加工企业利润率偏低,不正常,可能存在账外销售情况。
7.其他信息:根据该企业主管税务分局提供的企业报送的2006年度汇算清缴情况(微亏)说明中,企业2006年度生产人数150人,工资总额175万元。有横机166台,套口车37台。
(二)根据上述数据分析,存在以下异常:
1.企业长期亏损但销售收入不断增长;
2.“其他应收款”账户余额较大;
3.原辅料进项占比在各年度间的变动差异较大;
4.工资、人员、设备不匹配,设备数量远大于员工数量。
(三)由此推测的疑点:
1.企业可能通过往来科目隐藏销售收入;
2.人员工资未全部入账,也可能存在账外经营情况,从而造成企业利润偏低,有人为调节收入、支出,人为调节税收等偷税嫌疑。
(四)分析确定的主要问题:
1.原辅料进项占比2006年明显高于2005年,分析企业有无虚开进项?
2.“其他应收款”账户余额较大,分析企业是否存在通过往来科目隐瞒销售收入?
3.工资、人员、设备不配比,误差较大,企业是否存在账外经营情况?有无人为调节收入、支出、税收等行为?
4.2006年6月~2006年10月,该企业“预收账款”余额由35万元增至154万元,2006年11月份“预收账款”余额为0元,而当月主营业务收入仅为367041元,不匹配,是否隐瞒销售收入?
约谈举证
针对评估分析过程中确定的疑点,评估人员向该企业发出《纳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并列出了相关疑点。
对评估人员的疑问,企业方面作出如下解释。
企业的经营方式以加工为主。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委托加工方的加工费标准逐年下降,导致了近年来虽加工收入逐年攀升但增值税税负却略有下降,但高达13.45%的税负对于加工企业而言应该属于正常。造成应税所得率偏低的原因是由于目前毛衫行业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熟练工紧缺,导致劳动力价格逐年提高,所以造成企业微利。企业在2006年12月购进一批原料,因资金周转困难而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后销售给上海某公司,造成原辅料进项占比2006年明显高于2005年,企业不存在虚抵进项或抵扣了其他不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金。
企业方面提供了企业部分工资数据资料:2006年企业在职职工200人,管理人员13人,其余187人为生产人员;企业主要生产设备:横机166台,套口车37台均在用;工资总额175万元,其中列入管理费用的工资38万元,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为137万元;生产人员中横机车间人员130人,工资994944.5元。显然张某这一漫不经心提供的数据和企业先前在汇算清缴(微亏)说明中提供的生产人员总数有较大出入,而且横机工平均7500元的年工资也明显偏低。
根据评估人员建立的毛衫制品行业评估指标参数中加工企业生产收入能力(销售收入/生产人员数)的测算,每人每年实现的加工收入行业平均为23000元,该企业按常规应该实现的加工收入为23000×187=4301000元;而换个角度,如果以每台横机的生产能力(销售收入/在用横机台数)的测算,每台横机加工收入的行业年平均值为28000元,该企业按常规应实现加工收入28000×166=4648000元,而实际仅申报3118672.23元,差额达150万元。面对这一质询,企业方面无言以对。
由于纳税人无法对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说明清楚,评估小组决定由评估约谈环节转入实地核查环节。
实地核查
评估人员首先查看了2006年企业的账簿、凭证和相关的电子数据,发现企业账户核算的生产人员数在150人左右,而用餐记录在240人左右。这与评估人员推测人员工资未全部入账,账外经营情况,人为调节收入进行偷税有吻合之处。
其次,为进一步证实上述推测,评估人员对企业的生产车间进行实地核查。在发料车间,评估人员查看到2007年1月~3月的明细记录,横机工在140人左右,这与账面横机工90人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当评估人员向发料人员询问2006年平均横机工人数时,财务人员用肩膀推了发料人员一下,并用眼睛示意她沉默,这一“肢体语言”更证实了评估人员推测的准确性。评估人员对财务人员作了政策宣传,后来发料人员讲了2006年平均横机工人数在140人左右(包括零时工在内)。接着评估人员要求发料人员提供2006年度的发料记录台账,发料人员说台账,已经丢了。通过与2007年1月~3月的账面工资核算情况核对,有近50个横机工工资没有在账上统一核算,究其原因,财务人员的解释是为了逃避交纳社保费。据了解,这些工资是老板通过现金发放的。评估人员判断:企业长期亏损或微利,老板哪来这么多的现金发放工资?于是,企业销售收入不入账,账外循环的迹象更趋明显。
评估处理与复核
经纳税评估人员对企业实地核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明显的偷税行为。为防止企业毁损证据,评估人员随即根据《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二十九条第四款第四项的规定,制作了《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建议转稽查部门作进一步检查。
目前,此案的稽查工作已结束。经查,该公司隐瞒应税收入3537609.18元,偷逃增值税601393.56元(主要偷税手段为账外经营,隐瞒应税收入),2006年度查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606740.38元,追缴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85617.69元,追缴地方所得税48202.21元。
经项目化评估和稽查,该企业2006年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由查前的13.45%上升至15.2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上升了39.4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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