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纳税人零售有机肥如何缴纳增值税。现试分析一个案例,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
案例概况
吉祥公司主要是生产销售有机肥产品,该产品主要是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2017年8月取得收入212万元。如何缴纳增值税 ?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二、税务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因此,纳税人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案例解析
案例资料:吉祥公司2017年8月取得收入212万元。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吉祥公司2017年8月取得收入212万元应予免征增值税。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12.00万
贷:营业收入 212.00万
税务处理:
吉祥公司2017年8月取得收入212万元应予免征增值税,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税。
(一)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1.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
(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1.生产企业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2.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原件。
思考:批发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吗?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