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方式有变化,企业切勿遗漏
自2020年4月1日起,部分税务文书开始实行电子送达方式,相比较以往纸质文书送达方式,该方式既减轻了税务机关送达或者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领取纸质税务文书的繁琐流程,也便于纳税人对相关文书的保管。 今天,我们就通过几个常见问题跟大家一起来聊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这些事儿~ 问题1.什么是税务文书电子送达? 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特定系统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简称“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 问题2.电子送达税务文书与直接送达的纸质税务文书是否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送达人可以据此办理涉税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例如,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后,受送达人可根据该文书办理涉税事宜,税务机关要受到该文书的约束;如果受送达人对文书内容不服的,可以以此依法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3.受送达人如何办理电子送达方式?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需要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该确认书包括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效力、渠道和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 对于《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受送达人可以选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签订: 方式1.签订电子版 受送达人可以登录特定系统直接签订电子版《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方式2.签订纸质版 受达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签订纸质版《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由税务机关及时录入相关系统。 问题4.与纸质税务文书送达方式相比较,电子送达方式税务文书送达日期如何确定? 税务机关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的,以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到达特定系统受送达人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特定系统自动记录送达情况。 问题5.受送达人如何查询电子版式税务文书? 税务机关向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提醒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提醒服务不影响电子文书送达的效力。 受送达人要及时登录特定系统查阅电子版式税务文书。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设置“消息中心”,自动接收、存储税务机关推送的电子版式税务文书,纳税人可点击进行详细查看。 问题6.受送达人选取电子送达方式后,如果需要纸质税务文书怎么办? 受送达人需要纸质税务文书的,可以通过特定系统自行打印,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问题7.目前,哪些税务文书暂不能适用电子送达方式?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含简易程序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阻止出境决定书以及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等暂不适用电子送达方式。 主要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及其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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