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化评估为手段 加强棉纺行业税收管理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10
摘要:以科学化评估为手段 加强棉纺行业税收管理 黄冈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省局提出的以行业纳税评估为突破口,全面提升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工作思路,我市从2006年确定棉纺行业作为全市...
以科学化评估为手段     加强棉纺行业税收管理
黄冈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省局提出的以行业纳税评估为突破口,全面提升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工作思路,我市从2006年确定棉纺行业作为全市重点评估行业,并在棉纺加工企业较多的黄梅、龙感湖两个局进行大胆尝试,开发了农产品收购价格采集系统,建立了由5项增值税评估指标与4种数学评估模型组成的棉纺行业评估指标模型体系。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们积极运用纳税评估的有关指标对该行业的异常户进行案头分析,深入组织各区县级国税机关开展对该行业的纳税评估,2006年至今,我们共对全行业的65户企业进行了重点评估,通过评估补税123万元。纳税评估的深入开展,有效地加强了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监控,全市棉纺行业税收管理质效得到有效提高,棉纺行业平均税负由2005年度的2.31%提高到目前的3.26%,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摸清基本情况,掌握行业特点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业产品的生产及加工,尤其是棉花的生产加工在我市国民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2007年全市计划植棉65万亩,实种面积达到78.97万亩,实种比去年的64.17万亩,增加14.8万亩,增幅23.1%(2006年增幅为21.7%)。全市共有棉纺织企业65户,其中黄梅、龙感湖两地是我市的主要产棉区,近几年来棉纺行业发展迅速,两地现有棉纺企业 26家。其中环锭纺企业 21户,气流纺企业5户。环锭纺企业中,设备能力在1万纱锭以上的有7户,1万纱锭以下的有 14户,小户企业占了总数的66.7%;气流纺大部分为两台套设备的企业,2006年棉纺行业实现销售收入46563万元,实现增值税 1518万元,分别占黄梅、龙感湖增值税收入的20%与60%,成为当地的重点税源。
(二)行业特点
我市棉纺织业总起来讲,虽然起步较早,但是由于地处大别山腹地,交通不便,经济发展不足,导致整个行业发展不足,目前尚处在工业化的初级阶段,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
一是工业总量和规模不大。大企业不多,小企业不强。全市规模以上棉纺织企业中,没有 1家大型企业,没有一家过10亿元的大企业。大中型企业完成增加值的比重只占全市的25%,支撑拉动作用不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不到全省的3%。 二是产业层次较低。全市棉织企业数量较多,呈现出小型化和分散化的特点,产业布局主要集中分布在黄梅、龙感湖、麻城和黄州城区。产业层次大多以棉纺纱等原材料加工为主,明显呈现出工业化初级阶段工业内部结构的特征。
三是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不高。 我市棉纺行业以棉及棉型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进行纺纱,目前纺纱工艺多以环锭纺为主,个别采用气流纺工艺。环锭纺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棉花、化纤→清花→梳棉→并条→粗纱→细纱→落筒→包装,气流纺的工艺与环锭纺相比,减少了粗纱和细纱两道工序,一般生产较粗的棉纱,气流纺的工艺与环锭纺在梳棉与并条的工序上产生一定量的废棉和下脚料。
四是原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单一。棉纺企业生产投入的原材料以皮棉为主,原材料采购渠道主要通过企业在当地或附近的产棉区设立收购点,开具收购发票直接从农户或商贩手中购进,资金的结算大多采用现金交易。在销售环节产品直接对针织生产企业供货,销售地区以江浙、福建、广东为主,资金的结算以银行汇票为主,少量现金结算。
二、棉纺行业主要偷税手段分析
从我们多年在棉纺行业管理的实践来看,由于收购凭证管理不到位,多数棉纺企业存在着长期低税负甚至是负税负的问题。出现这一问题主要原因是不法企业不断通过“账外账”、造假账等方式,在购销两个环节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手段。
(一)虚开收购价格,调节应纳税额。按现行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直接向农业生产者购进棉花,可根据买价按13%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但从日常管理中发现有的企业不是根据实际收购的数量或价格开具收购发票,而是根据调节税额的需要虚开收购发票,虚增收购数量或价格,以达到多抵进项税额的目的。如对黄梅某纺织公司的评估中,发现该企业仅3月份一个月,就将收购环节支出的每吨100元包装整理费用计入收购价款,虚增棉花收购价格开具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2600元。
(二)乱开收购发票,扩大使用范围。按现行政策规定,棉纺企业从非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棉花,应凭取得的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由于种种原因,棉纺企业从棉花商贩购进的棉花,通常很难取得普通发票,为了抵扣进项税额,只好违规开具收购发票,这样不仅扩大了收购发票的开具范围,违规抵扣进项税额,而且客观上帮助了棉花商贩偷逃税款。例如,在日常管理中查验某纺织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对同一姓名、同一身份证、同一地址的售棉人连续开具多笔收购发票的情况,经过评估查实,该企业从从商贩手中购进棉花违规开具收购发票造成当期多抵扣进项税额1.63万元。
(三)全面现金结算,销售账外循环。一些企业采用现金结算、账外循环的偷税手段,使收购的一部分棉花从采购开始、到加工、销售根本不在对外账上反映,仅通过盘点库存往往难以证实纳税人是否存在少计销售的问题。例如,在对某棉纺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时,评估人员运用纺织业评估模式中的耗电量指标对企业进行审核评析,经查实该企业采用“账外账”方式进销都不入会计账簿,少计销售收入310万元,少提销项税额52.7万元。
(四)利用往来科目,隐匿应税销售额。不少棉纺企业把销售收入挂在往来账户的贷方,隐匿应税销售收入或推迟确认收入的实现,既影响了增值税的及时足额申报,又造成利润不实、少缴企业所得税。在对某棉纺公司进行纳税评估时,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应付账款”账户数额偏大且对应关系异常,查出该企业将60.8万元销售收入挂在往来账户上少申报销项税额8.83万元的偷税行为。
(五)下脚料直冲成本,少报应税收入。从棉纺企业的生产工艺看,在清花、梳棉过程中必然有落地棉和下脚料产生。对落地棉和下脚料,有的企业仅在仓库保管账上记载,会计账面不予反映,销售款也不作“其他业务收入”处理,更谈不上计提销项税额。有的企业虽然对落地棉和下脚料会计账面有记载,但销售款直接冲减生产成本处理,同样没有计提销项税额。
三、管理难点分析
通过日常管理及对棉纺行业评估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我们认为,如何监控棉花收购价格和数量的真实性,避免虚增收购价格和数量,扩大进项税额抵扣,是当前棉纺行业管理的主要难点。具体表现在:
(一)收购对象认定难。按现行政策规定,只有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农业产品,才属于免税农业产品,准予开具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但在收购业务中,很多企业购进的棉花往往都是从商贩手中购买,为防税务机关检查,他们还能相应的提供一些农业生产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售棉花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相关资料,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很难区分和查实农业生产者和非农业生产者的身份。
(二)收购业务真实性认定难。通过多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进行偷税是一些棉纺企业经常使用的手段。有些企业为多抵扣进项税额,采取虚抬收购价格和虚增收购数量的手段多抵扣进项税额,有些企业在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而不按规定取得,采取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面对交易频繁且数量较大的收购业务,而且收购大多采用现金交易,在管理中很难通过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对企业的库存进行盘点来查明收购业务及收购数量的真实性。
(三)库存查验掌控难。由于棉纺企业在收购环节大多是收购人员携带现金在产棉区设立多个网点直接开具收购发票购买棉花,再经过整理打包运回仓库的复杂性特征使得企业库存与会计帐目很难相符;在销售环节多数企业在外都设立销售办事处,棉纱的存放地点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加上企业之间的灵活交易,要核查库存多少以及是否及时入帐很不容易。
(四)物耗水平掌握难。收购的同一种棉花由于级别不同,成分中含有水分、杂质量就有所区别,其投入产出比也就不同,企业往往会以棉花级别低,水分和杂质含量高低为借口,扩大投入量,虚增原材料数量,导致投入产出比难以确定,企业帐外经营难查处。
四、制定指标模型,开展行业评估
一年多来,我们针对棉纺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从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入手,先后对华联纺织、华昌纺织、等27户(次)税负率偏低的棉纺企业进行了重点纳税评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6年至今我市黄梅、龙感湖两地棉纺行业评估补缴增值税107.36万元。 (一)做好基础工作,夯实评估基础
由于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一直处于摸索阶段,尽管总局下发了评估办法,省局也开发应用了相关软件,但是纳税评估在具体实施中一些细节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明确,给基层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障碍。为了做好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我们立足棉纺行业纳税评估,在诸如评估文书运用等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为纳税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统一纳税评估文书。为了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效率,规范纳税工作中表证单书的使用,我们对全市评估工作流程进行了整理规范,从选案——案头分析——评估约谈——实地调查——处理意见等环节需要使用的文书进行了统一规范。
二是制作评估模板。针对基层评估人员写作表达能力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客观现实,我们选择了一户评估质量较高的企业,作为典型案例制作成纳税评估模板挂在科室网页,供各区县级税收管理员在评估工作中参考和借鉴,使评估人员非常直观的掌握纳税评估工作怎么开展、文书怎样使用、案头怎样分析、约谈怎样进行、报告怎样撰写、结果怎样处理等评估技巧。
三是建立农产品收购价格适时监控机制。为了准确掌握农产品适时的收购价格,为日后的纳税评估和稽查工作提供价格的历史信息,我们在黄梅县国税局以局域网为依托建立了农产品收购价格采集系统,定时由税收管理员对当地的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进行定期采集,把采集的农产品市场价格输入采集系统,并与企业开具收购发票的价格进行比对,判断是否存在虚增收购价格的问题,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就利用了这些数据发现了企业虚增收购价格多抵扣进项税额的疑点。
(二)摸清行业特性,合理设置评估指标模型
为掌握棉纺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与税收之间的内在关系,提高评估针对性和工作效率,我们选取了4家财务核算健全、财务指标可靠、纳税意识较强的企业进行调查测算,制定棉纺行业税收预警值与纳税评估模型。我们利用CTAIS系统中的数据定期对棉纺加工行业的申报数据进行分析测算,省局评估软件正式运行后,参照全省的相关数值确定了我市棉纺行业“基本预警值”及预警控制指标并予以公布。
一是行业基本预警指标。包括“税负率”、“销售额变动率”、“销售毛利变动率”、“四小票抵扣税额差异率”等。我们测算的2006年度棉纺行业最高税负率为4.32%,最低为2.27%,平均税负为3.06%,企业的销售额变动率上限为43.61,下限为-35.13%,平均销售额变动率为37.91%,销售额毛利变动率为8.05%,最高为18.43%,最底为-4.06%,四小票抵扣税额差异率为6.19%,最高为28.56%,最低为-13.37%。(具体见下表1)
附表1         黄冈市国家税务局2007年棉纺行业预警值测算表
税 负  率 销 售 额 变 动率 销售毛利变动率 四小票抵扣税额差异率
平均税负率(%) 统一测算值 销售 统一测算值 销售毛利变动率(%) 统一测算值 平均差异率(%) 统一测算值
额变
上限 下限 动率(%)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3.06 4.32 2.3 37.9 43.6 -35 8.1 18 -4.06 16 29 -13.4

二是定额控制指标。包括产出定额控制、用电定额控制、辅助材料定额控制和废棉再利用控制等指标。通过对以不同材料作为生产原材料企业的相关数据结合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进行测算,我们对上述控制指标进行了测算确定了上述相关数据的上限和下限值,如产出定额控制指标方面,以化纤为原材料产品定额的上限为1.09:1,下限为1.05:1(见表2)。用电定额控制指标方面以21支为例,用电数为1577度(见表3),辅助材料定额控制指标我们重点计算了吨纱消耗包装物数量包括吨纱用编织袋和吨纱耗用纸管,根据测算我们确定企业的吨纱用编织袋一般为(大小不同)40条或50条和吨纱耗用纸管600只。废棉再利用控制指标方面,经过清花、梳棉后,废棉的产出率:6%—12%;废棉再投入生产利用率:50%--70%。
附表2       黄冈市国家税务局棉纺行业投入产出比例测算表
以化纤为原材料产品定额 以棉花为原料32支以下产品定额 以棉花为原料32支以上产品定额普梳 以棉花为原料32支以上产品定额精梳
统一测算值 统一测算值 统一测算值 统一测算值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1.09:1 1.05:1 1.12:1 1.07:1 1.2:1 1.08:1 1.41:1 1.35:1
 
附表3              棉纺行业用电定额控制指标
纺纱支数 用电数(度) 纺纱支数 用电数(度)
10 871 21 1577
17 1356 32 2337
19 1497 36 2663
三是建立评估模型。根据调查的主要参数,我们建立了棉纺行业评估参数模型,主要包括投入产出比模型、用电定额数学模型、废棉产量模型、税负率因素分析模型:
(1)投入产出比模型: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数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评估期产品数量=当期投入原材料数量×投入产出比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
(2)用电定额数学模型: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本期生产用电量/用电定额-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
(3)废棉产量模型
评估期废棉产量=评估期皮棉投入量×废棉率(6%—12%)
评估应税其他业务收入=评估期废棉产量×废棉再利用率(50%--70%)×评估期废棉销售单价
评估问题值=(评估应税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其他收入)×适用税率
(4)税负率分析模型
税负率=适用税率-(收购含税金额/不含税收入)*13%-(外购17%不含税金额/不含税收入)*17%-(外购专票13%不含税金额/不含税收入)*13%-(运输费含税金额/不含税收入)*7%
分析应用说明:税负率的高低,受外购各抵扣项目占收入比重的影响。而比重受销售收入和外购金额大小影响。收入减少则税负率下降,外购项目增大税负率也下降。外购项目=外购数量×外购单价,假设收入不变,外购项目增大即外购比重增大,则有两种因素:一种是单价上升或数量增多;另一种是非抵扣项目纳入抵扣范围。
(三)运用三种方法,积极开展行业评估
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以来,由于数据不全、分析方法不足等方面的原因,案头分析一直是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一般只是进行一些简单的数据计算和分析,无法开展深入的纳税评估。2006年5月至2007年6月我们重点开展对棉纺行业评估以来,我们注重和加强了企业相关数据的运用和案头分析工作,评估过程中运用发布的棉纺行业相关评估预警指标和评估模型,结合纳税评估系统提示的棉纺行业异常户信息,重点对黄梅、龙感湖两地27户(次)棉纺企业进行了案头分析,有效地推进了工作的开展。
1、利用现有数据,强化案头定量分析。对评估对象进行案头分析中,我们要求评估人员充分运用纳税评估系统的分析数据、征管系统的申报数据、日常管理中采集的企业生产经营资料信息,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设定的预警指标进行比较,将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同时还根据其申报情况,考虑其行业特点、各类进项税额配比以及其它相关指标匹配等因素,运用我们测算的投入产出率、税负变动率等行业评估模型进行综合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如黄梅某棉纺公司2007年1季度税负率低于预警值下限,被列为当期重点评估对象,评估人员运用税负率变动模型进行分析,发现该企业进项税额所占应税收入比重的变动幅度超标,存在非应税项目抵扣进项税额的疑点,通过约谈和实地调查,证实了该企业在建工程耗用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2.3万元。
2、利用原始信息,开展模型定量分析。完整、准确的涉税数据信息反映了纳税人真实的经营状况和涉税情况,是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的前提。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从加强棉纺行业涉税信息资料的采集着手,针对棉纺行业的特点,设计了《纺织行业基本情况表》、《财务指标采集表》、《材料预约定耗指标表》,税管员按月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单位产品耗电量、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比、单位产品计件工资等相关数据,为评估的审核分析环节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运用建立的定量定额控制指标进行定量测算分析,将纳税人的投入产出比、电耗、水耗及能耗数据进行测算,然后与我们发布的数据进行比较,对指标异常的,我们再进行约谈和调查核实。如龙感湖某纺织公司1季度申报异常,我们对其财务报表和日常管理采集的材料定耗指标表进行案头分析,运用投入产出比模型发现该企业评估期账面产量与测算的产量相差27.24吨,存在隐瞒销售的疑点,通过约谈和实地调查,验证了案头分析的准确性,该企业当期开具出库单直接从仓库发出棉纱30.59吨,在会计账上未作入库和出库处理,帐外隐瞒销售收入54.1万元,少申报增值税7.86万元。
3、采集第三方数据,推动回归分析。针对少数不法企业利用收购发票人为抬高收购价格或将运费、人员工资等折算到收购价虚抬收购价格等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行为,我们利用黄梅县国税局建立的棉花收购价格信息采集机制,定期对企业申报的收购价格与系统采集的市场价格进行核对分析,有效堵塞了不法企业虚抬收购价格扩大进项抵扣行为的发生。例如黄梅县某棉纺公司账面反映当期收购棉花价格比农产品收购价格采集系统采集的价格每公斤高出0.2元,评估人员针对这一疑点,通过调查核实中发现该企业将收购网点租金、挑选整理费用、运输费用折算计入到棉花收购价格开具收购发票,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560元。
(四)灵活掌握约谈技巧,有针对性的进行约谈
约谈是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它是验证审核分析结果,了解问题真相的重要渠道。为了确保约谈效果,我们要求评估人员在与纳税人进行约谈前,要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财务核算和申报纳税情况,在此基础上,还要了解同行业税负、物耗、能耗等指标水平,围绕审核分析中发现的疑点问题,提炼出各种可能出现偷税问题的线索,顺着“约谈什么、怎样约谈”的约谈思路,列出约谈提纲,灵活运用各种约谈技巧,有针对性的开展约谈,找准约谈的突破口。在约谈过程中,如能从被询问人的回答中发现新线索,要抓住新线索进行询问,防止被已拟定的询问提纲锁定新思路,对新线索要追根问底,不能轻易放过。对于已明朗的、纳税人无推让余地的疑点,要抓住其要害,直接切入主题,迅速突破其心理防线,提高约谈效率。如某棉纺公司,其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借方余额连续几个月均为28.48万元,评估人员直接问其是否有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购销合同、商品是否已全部发出,该企业财务人员无法举证,只得承认了没有与购货方订立有关合同而货物已全部发出未计销售的事实。 (五)紧扣疑点问题,务求实效的进行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是印证评估疑点和约谈内容真实性的重要过程,也是通过调查获取原始证据,对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涉税疑点问题作出定性、定量判断的工作方法。我们要求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通过约谈,凡不能排除疑点问题或说明的问题不能令人信服的,必须对其进行实地调查。在此环节,评估人员要围绕约谈不能排除的疑点问题,利用案头分析中测算的指标值对照账簿和凭证等财务资料,对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票流三方面进行核实分析,通过实地调查纳税人的资金运转情况,可以判断是否有销售不入帐的情况;通过实地调查货物流,实地盘存货物库存情况,查看帐实是否相符;通过实地调查收购发票开具情况,查看收购业务的真实性。如对某纺织公司实地调查环节发现仓库堆放的皮棉包装物上标识某棉花加工厂生产的棉花,引起评估人员警觉,随后核查会计帐目,没有发现与该棉花加工厂的购销往来,最终通过调查核实该公司从棉花加工厂购进的皮棉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多抵扣专票与收购发票之间相隔1.5%的税率差,该公司从棉花加工厂取得的专票不入帐,用收购发票入帐作进项税额抵扣,造成当期多抵扣进项税额5863.87元。
五、评估案例 案例 黄梅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纳税人基本情况 黄梅华昌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1276万元,现有职工260余人。经营范围包括棉花加工、收购、纺织品加工销售,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原材料为皮棉,公司目前生产设备有: 细纱机34台15000锭,粗纱机15台,清花机3套,储存机组2套,梳棉机14台 。月生产能力约150吨40#棉纱,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年应纳增值税额120万左右。 (二)评估对象确定 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系统显示,黄梅华昌纺织有限公司2007年2月份实现增值税10,956.81元,实现销售收入1019,500元,当月税负率为1.07%。比发布值2.03% 低出47.2%,属于异常,被确定为当期纳税评估对象。 (三)案头分析 针对该公司纳税异常情况,评估人员运用征管信息系统、农产品价格采集系统中的数据信息、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动态信息,对该企业的申报信息和财务信息进行初步分析。 1、税负率的分析测算:该公司2007年元月份销售收入2549,553元,税负率3.31%,二月份销售收入1019,500元,税负率1.07%,比上期下降2.24%,同期销售收入2180135.04元,税负率2.47%,比同期下降1.4%,当期税负率明显低于我市制定的棉纺行业税负率预警值2.27%的下限。 2、外购项目进项税额占收入比重的分析测算:该公司元月份外购项目索取17%抵扣率专用发票的金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为1.28%,索取7%抵扣率的运输占收入总额比重为0.23%,索取13%抵扣率专用发票的金额占收入总额40.83%;二月份外购项目索取17%抵扣率专用发票金额占收入总额的40.37%,索取7%抵扣率的运输费用占收入总额4.66%。2月份外购17%抵扣率专票比重与上期比较上升39.09%,变动幅度高达3053.9%。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固定资产原值比上期增加74.24万元,可能存在购进非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已作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问题。 3、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分析测算:该公司1月份收购棉花130,856公斤,收购单价为12.21元/公斤,收购金额为1,598,037元;二月份收购棉花55,342公斤,收购单价为12.41元,收购金额:686,818元。2月份收购单价比上期上升0.2元,与同行业同期相比高出0.41元/公斤,比我局开发的农产品收购价格采集系统发布的当期棉花收购价格高出0.15元/公斤, 可能存在虚抬收购价格多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4、主要财务指标分析。从资产负债表反映应收账款发生红字余额16,245元,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不会产生红字余额,属于异常;从利润表反映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60.23%,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39.17%,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相差太大,明显不配比,可能存在少计销售收入的问题。 (四)约谈举证 针对以上分析中存在的疑点,评估人员拟定了详细的约谈提纲,下达了《税务约谈通知书》,对该公司相应人员进行约谈。     1、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和应收账款发生红字余额问题。该公司法人代表解释2月份是春节期间,加上企业正在对生产线进行改造,生产不正常,棉纱的销售量下降,另外尚未办理仓库与财务移交手续的棉纱已经实现销售,企业财务人员因无法结转成本,就在当月没有体现收入,具体数据需回公司核实。
2、针对收购价格偏高问题,该法定代表人解释,由于该公司纺的是32#、40#的优质纱,棉纱的售价比别人高,所以原料也比同类企业用的好,主要购入的是四级皮辊花和锯齿花。特别是2月份收购的四级花达12000多元/吨。
3、外购17%抵扣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比重突然增大问题,该法人代表说具体原因不清楚,而且认为不会有非抵扣项目纳入抵扣。而其财务会计说,是购入的办公用品。
通过对约谈情况的分析,评估人员制作了约谈分析报告,认为有以下疑点还不能排除:就收购价格而言,当期皮棉的收购价格与同行业比高出太多,且法人代表的说法与实际不符;就外购17%抵扣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比重突然增大问题,分析一个民营企业不可能一次性购买16万多元的办公用品,因此也不能排除。
(五)实地核查 
为了核实约谈内容,掌握该公司的真实情况。评估人员经领导批准,按程序转入实地核查环节。并突击核查了其棉花收购点,询问了直接从事收购人员。该公司存在的有关涉税问题浮出水面:
1、收到销货款滞后销售收入。通过检查企业会计账簿、仓库出货单、销售提单与发票开票记录,发现该企业收到浙江兰溪市某针织公司、南平某针织厂30854元购纱款计入应收账款贷方,而仓库货已发出,财务尚未开票做销售的情况,应补缴增值税5245元。       
2、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通过检查抵扣情况,该企业2月份购进生产车间扩建工程中使用的电器设备161541.86元,应计入固定资产,而企业已作低值易耗品入账抵扣进项税额23471.89元
3、虚增棉花收购价格多抵进项税额。通过突击核查其设置的收购点和询问直接收购人员了解到,其收购流程为:验质—过磅—支付价款—打包—短途运输回厂—仓库验收入库—开具收购发票。我们核查了其账务和结算的相关单据,但未见运输费用及打包的相关材料及相关收购点支付的租金。对些,再次询问了收购人员及法定代表人,其解释是每公斤按0.2元支付了定额费用,但无法索取相关的发票,因此将其开在收购发票中,2月份共支付收购环节其他费用11060元,多抵扣进项税额1438元。 (六)评估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如下处理: 1、对企业采取收到销售货款挂往来,货物已发出,未作销售收入30854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补缴增值税5245元。 2、对用于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补缴增值税23471.89元。
3、对虚增收购价格,多抵扣进项税额1438元予以转出, 并责令对以前情况进行自查后调整帐务补交税款处理。
(七)、回归分析 评估人员对2月份税负进行还原计算,经还原后得出该企业税负应为3.91%,略高于同行业税负率.基本为正常。
  应纳税额 销售收入 税负率
2月份帐面 10956.81 1019500 1.07%
进项调出 24910.78    
滞后收入 5245 30854  
回归后 41112.59 1050354 3.91%
(八)管理建议
1、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学习不够,办税能力欠缺,因此,我们在征管中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对税收新政策,新规定要及时送达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2、加强对纳税人税源监控力度。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纳税申报的审核,确保纳税人申报数据准确合法,认证岗位对纳税人的取得的专用发票要认真审核,对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不应认证。
3、加大农产品收购企业的收购管理,对纳税人的收购点应及时全面向税务机关报备,以便核查。对农产品的价格要多渠道及时获取,防止纳税人虚开价格,虚报抵扣,作为税收管理员应了解企业经营的基本过程,加强收购发票相关辅助凭证的管理,特别是资金的支付和过磅单的管理,以方便核查并堵塞税收管理上的漏洞。
六、评估得到的启示 (一)事先了解评估企业的全面情况是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 评估人员要对评估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以及所属行业和企业特征进行分析,了解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熟悉行业财务制度,掌握行业税收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在审核分析中发现疑点,做到有的放矢。 (二)评估指标的制定和基础资料的收集是实施纳税评估工作的关键。 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尽可能多的纳税人涉税信息和行业信息,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并结合评估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的评估适用指标进行分类整理,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行业评估指标,为纳税评估发现疑点,找准问题,核实疑点创造条件。
(三)建立纳税评估模型是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的有效方法。
总局制定的《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搭建了纳税评估工作的总体框架,但对各行业的评估,没有具体的模型体系,因此,构建符合实际、逻辑严密、具有行业特点的评估模型,是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的“金钥匙”,只有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来构建行之有效的纳税评估数学模型体系,才能更好的开展和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