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热点问题解答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热点问题解答(一) 一、我们公司在杭州,2月份缴1月份社保费,这部分钱能退还给我们吗? 答:为了更精准的减轻企业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缴费负担,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都是以费款所属期界定执行期限的,执行起始时间是2月份。也就是说,并不是2月份缴纳的社保费都可以享受减免政策,只有属于2月份正常缴纳范围的社保费才可以。像您提到的这种情况,虽然社保费是2月份缴纳的,但费款性质是1月份,因此不能享受减免政策。 二、我是个体户,可以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吗? 答:如果您是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户,是可以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的,具体来说就是可以免征2-6月份的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如果您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户,则不能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 三、减免企业社保费,是不是意味着企业不用再给员工缴社保了? 答: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是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同时,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的地区,减征的也是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都不享受减免政策,还得和以前一样正常缴纳。所以,您所在企业得按要求,继续履行好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 四、我是一家金融机构,全国有80多个分支机构,请问分支机构的企业类型是在当地划,还是和总部一起划? 答:企业类型划分的对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类型要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来划型。所以,您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类型是和总部一致的,不在分支机构所属地划型。 五、社保费减免政策出来后,申报操作会不会变复杂? 答:目前,税务部门已经按照社保费减免政策的要求,优化了申报表单,调整了信息系统配置,并在系统中添加了企业类型的标签。这样,信息系统就可以自动识别参保企业类型,根据您申报的基础信息自动计算减免费额和实际应缴费额。所以,您只要和往常一样进行社保费申报,就可以自动、准确地享受减免政策,不会额外增加申报负担。而且,在办理渠道方面,税务部门还完善了电子税务局、单位申报客户端等线上申报功能,方便您足不出户完成申报缴费。 六、我们省2月份出了暂停申报社保费政策,那是不是我们3月份申报的时候,2月份的社保费就不用交了? 答:为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以及后续退费负担,很多省市都出台了暂缓申报缴纳2月份社保费的规定。但是,暂缓并不是说就豁免了2月份的应缴社保费。比如,2月份的个人缴费还需要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份的单位缴费部分也要按企业类型适用不同的减免政策,在3月份申报时进行相应操作。 七、最近我们市通知,从2月份开始,职工医保费只收一半。我们公司2月份的医保费已经全缴了,所以打算将多缴的费款冲抵3月份的缴费,可是公司这月有员工离职了,2月份多缴的抵完3月份的单位缴费,还有富余。我想问一下,还能不能再冲抵3月份的个人缴费? 答:此次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的政策只适用于单位缴费部分。因此,你们公司2月份多缴的职工医保费可以用来冲抵3月份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如还存在富余,也可以继续冲抵以后月份的单位缴费。但是,用来冲抵个人缴费是不符合政策的。 八、我是湖北的企业,因为要防控疫情,所以员工现在还都在家里,没办法到税务局了解最新社保政策,怎么办? 答:目前,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局分别在门户网站都开设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和操作问答。各省税务局还会充分利用12366服务热线以及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解读政策,讲解操作,回答问题。这样,即使足不出户,也有各种渠道帮助您全面了解政策。我建议您可以先登陆税务总局或湖北省税务局网站,查阅相关政策信息。 九、在此次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前,我们公司一直在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这次出台阶段性减免政策后,阶段性降率政策到期了还会延续执行吗? 答:可以的。这次出台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特殊政策,与此前出台的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可以叠加。国家已经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会继续延期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 十、如果我们公司申请了社保费缓缴,那我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是连续计算还是就此中断? 答:为了确保缴费人的社保权益,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实施减免或缓缴政策,不影响缴费人社会保险权益。因此,在缓缴期间,您的缴费记录会连续计算,您的权益不受影响。 十一、我是广东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享受企业社保费免征政策的条件,那我是否还要再申报企业社保费?是否还要提交享受政策的申请? 答:您的企业如果符合免征条件,可免填单、免申请,在申报缴费环节自动享受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2020年2月1日以来,已缴纳且符合免征政策的社保费也会免申请退回您企业账户。当然,您还要继续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据实办理增员、减员等企业信息变更,按规定进行社保费的申报。 十二、请问,缓交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是否包括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即企业是否可以缓交代扣代缴的个人保险部分? 答:您好,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此次实施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在缓缴单位缴费部分的同时,允许缓缴个人代扣代缴部分。具体您可以按照本地规定,由所在单位结合个人意愿提出申请。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热点问题解答(二) 一、请问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需要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二、企业社保费减免单位缴纳部分,是直接减免还是先缴后返? 答:符合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不需要先缴后返。 三、我公司在厦门,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我公司已申报,但未缴款,这个月应如何处理?是否需要作废申报记录? 答:对于2月份已申报未缴款的社保费,您无需做任何处理,税务机关会根据单位享受的减免政策重新生成应缴账目,您核对无误后直接申报即可。 四、社保费减免5个月,是每个月都需要我们提申请吗? 答:对于减免政策享受,您不用额外提出减免申请,更不用每月都提出申请,只需要按照正常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即可。 五、我们是大型国企,可享受此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减半征收优惠,即便如此,受疫情影响,财务压力依然较大,准备按规定申请缓缴。请问缓缴也仅限于企业缴纳部分么? 答:您所在企业不仅可以申请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如果与职工协商一致,也可申请缓缴个人缴纳部分。 六、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可以缓缴多久? 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对应缴的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七、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们公司所在地区对医保缴费执行了缓缴政策,还能享受减半征收政策么? 答:如果您公司所在地区出台了职工医保费减征政策,而且对医保缴费执行缓缴政策,减征政策和缓缴政策可以叠加使用。 八、退费是退到我们单位缴费账户么?需要提供给税务局退费账号么? 答:各地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采取直接退费的,会将您多缴的费款自动退到单位的原缴费账户,不用您再次提供退费账号。如因账号原因退费失败,有关部门会及时和您联系,也请您及时反馈新的退费账号。 九、我们公司已经缴纳了2月份的职工医保费,如果2月份实施减半征收,能不能把多缴的费款退还? 答:首先要确定您所在地区是否执行职工医保减征政策。如果执行职工医保减征政策,相关部门将重新核定您的应缴费额,在准确确定减征金额后进行退费或者冲抵处理。 十、国家的政策很给力,2月份已经缴的钱也可以退费,需要什么手续吗?如果不选择退费,能不能抵缴3月份的应缴费款? 答:为了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于已缴纳的符合减免条件的费款,相关部门将优先选择直接退费。 对于多缴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如果您是中小微企业,各地人社、税务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直接发起退费,无需您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如果您是大型企业,会根据您的选择,直接退费或者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对于多缴的职工医保费,各地医保、税务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直接发起退费,或者根据您的意愿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十一、我是外地户口,孩子入学条件是家长要在工作地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这次减免企业社保费,我个人社保缴费会中断么?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针对单位缴纳部分,企业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同时,为确保缴费人的社保权益,有关部门也已经明确,实施减免或缓缴政策,不影响缴费人社会保险权益。因此,您的缴费记录会连续计算,您的权益不受影响。 十二、我们企业怎么知道自己被划成什么类型了? 答:各地会按照规定公开企业的划型结果,方便您及时知晓。如果您对划型结果有异议,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变更申请。 十三、公司享受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工伤保险费政策,而工伤保险不存在个人缴纳部分,请问是不是无需申报工伤保险费? 答:您所在公司还是要继续申报工伤保险的。虽然工伤保险没有个人缴纳部分,但是只有用人单位办理了参保登记、增员和申报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才能掌握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明细。因此,为了不影响职工个人待遇的享受,用人单位仍然要按照原有的做法为员工办理参保登记、增员,并进行申报缴费操作,符合免征政策的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十四、武汉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享受阶段性免征工伤保险费? 答: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武汉市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享受阶段性免征工伤保险费。即: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开工日期”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可享受阶段性免征工伤保险费。 十五、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阶段性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针对的是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是以个人身份参保,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的适用对象。 十六、我们是新设立的企业,享受这次社保费减免政策么? 答:新设企业要按时办理参保手续,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系列问答(三) 01、问:公司在2020年3月补缴2019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能否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答:不能。 本次阶段性减免执行起始月份均为2020年2月(费款所属期),参保单位补缴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前的费款,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社保费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02、问:公司2020年3月才成立,已办理缴费登记,请问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答:可以。 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已办理缴费登记的用人单位,包括政策出台后新办理缴费登记的用人单位。只要符合减免政策规定的,都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03、问: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需要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不需要。 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04、问:企业社保费减免单位缴纳部分,是直接减免还是先缴后返? 答:直接减免。 符合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不需要先缴后返。 05、问:社保费减免5个月,是每个月都需要我们提申请吗? 答:不用。 对于减免政策享受,您不用额外提出减免申请,更不用每月都提出申请,只需要按照正常程序申报缴纳即可直接享受减免。 06、问:我们是大型国企,可享受此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减半征收优惠,即便如此,受疫情影响,财务压力依然较大,准备按规定申请缓缴。请问缓缴也仅限于企业缴纳部分么? 答:不局限。 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后,仍无力按时足额缴纳当期社会保险费的,可继续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07、问:减免企业社保费,是不是意味着企业不用给员工缴费了? 答:不是。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针对单位缴纳部分,企业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同时,为确保缴费人的社保权益,有关部门也已经明确,实施减免或缓缴政策,不影响缴费人社会保险权益。因此,您的缴费记录会连续计算,您的权益不受影响。 08、问:2月份多缴的社保退费是多少钱,哪里可以查询? 答:企业可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社保费对账单查询”模块,可进行查询,缴费类型为“无个人明细账”的,为本次阶段性减免政策执行时单位2月份已多缴的费款(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该笔费款将通过原缴款渠道退回。 09、问:我们企业怎么知道自己被划成什么类型了? 答:企业可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社保业务>单位社保>社保信息查询>社保登记信息查询>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类型”查询。企业的分支机构按照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进行划型及对应享受减免政策”等有关信息,如有疑问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10、问:有什么渠道可以查询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文件? 答:企业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工作专栏,有关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解读、问答、操作都可以在里面查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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