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资产减值的核算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15
摘要:2007年1月1日执行新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作出了新规定,明确了资产减值的一般适用原则,并对资产减值的具体范围作了进一步界定,进一步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一、新《企业会...
2007年1月1日执行新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作出了新规定,明确了资产减值的一般适用原则,并对资产减值的具体范围作了进一步界定,进一步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特点
其一,明确了进行减值测试的前提。准则规定,会计期末企业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资产可回收金额。
其二,更具有操作性。准则规定,资产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际操作。
其三,明确了按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准则规定,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如果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所述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其四,规定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方法。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而且商誉必须分摊到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后才能据以确定是否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二、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可回收金额,是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资产减值的判断
其一,存货减值迹象判断。(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际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其二,固定资产减值迹象。(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回收金额大幅度降低。(4)经证明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其三,无形资产减值迹象。(1)某项无形资产已经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并且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其四,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4)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债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改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力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
2.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要求,企业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期可收回金额,并将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减值是否存在。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资产减值。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存在固定资产减值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实际上反映了企业在处置资产和继续使用资产两者之间作出的决策。在资产减值存在时,企业要么将资产变卖,要么继续使用该资产。如果处置资产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较高,企业就会处置该资产;如果继续使用该资产所带来的利益较高,企业就会继续使用该资产。处置资产该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而继续使用该资产给企业带来的利益是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为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如果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则表明该资产发生减值,应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减值的差额为资产减值,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例:2005年末,某企业对-辆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汽车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发生减值,汽车的公允价值为100000元,处置费10000元,尚可使用三年,预计其未来两年内每年期末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为:48000元,40000元,第三年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形成的现金流量合计为45000元,折现率为 10%,则可回收金额计算如下:
汽车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100000-10000=90000(元)
汽车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48000/(1+10%)+40000/(1+10%)+45000/(1+10%)=43600+33100+33800=110500(元)
根据孰高原则,汽车的可回收金额为110500元。
3.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
企业在计提资产减值时,应设置“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进行核算。发生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资产减值准备”。下面以固定资产减值为例进行核算: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贷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反映,并在资产负债表的附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列示;而“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则反映在利润表中,直接抵减当期利润。
例:某企业2005年年末,清查固定资产时发现,一台设备原账面净值为480000元,但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造成设备贬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360000元,2006年该固定资产市价下跌,预计可收回金额320000元。计提减值准备,编制会计分录。
2005年末该企业应提资产减值准备120000元(480000元-36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值产减值准备 12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0000
2006年末由于可收回金额低于2005年,应补提资产减值准备 40000元(360000元-32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值产减值准备4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000
三、计提资产减值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资产减值的计提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增减。这是由于:现行的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具体情况界定不清楚,在具体计提时没有明确的计算程序,主观随意性较大,所以留给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计提标准以及比例的确定都可由企业自行根据情况确定,这在客观上也为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玩弄利润提供了方便。企业即可以“少提”来掩盖风险,虚增利润,也可以“多提”减少利润,为来年增加利润做准备,计提和转回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合法行为。
因而有些企业人为地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达到调节企业利润的目的。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误导了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为此.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就要求企业要正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反映资产预期带来的经济利益,避免出现虚列资产、少提减值而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反映了谨慎性原则在资产计价中的运用,同时保证了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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