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后果分析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15
摘要:一、会计政策选择及相关问题 (一)会计政策的内涵。会计政策既包括总的、指导性的会计原则,也包括相对具体的、体现会计原则的会计方法。会计原则决定了会计方法,会计方法体...
  一、会计政策选择及相关问题

  (一)会计政策的内涵。会计政策既包括总的、指导性的会计原则,也包括相对具体的、体现会计原则的会计方法。会计原则决定了会计方法,会计方法体现着会计原则,二者共同构成了会计政策的基本内容。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会计政策的初步定义:会计政策是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所选用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程序) .

  (二) 会计政策选择的含义、特点。“会计政策”侧重指政策内容(原则、方法或程序)本身,而“会计政策选择”则侧重指政策的形成、修正及调整的过程,即任何会计政策都是政策选择的结果。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是指在既定范围内(一般由各国的会计准则、其他法规等组成的会计规范体系所限定) ,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特点,对可供选用的会计原则、方法、程序进行分析、比较,进而拟订会计政策的过程。会计政策的选择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1)选择不是个别原则、方法的简单汇集,而是一种整体优化。即构成企业会计政策的各组成部分应有内在一致的目标,受统一的政策思想指导。(2)选择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政策的最初确立需要作出选择,而已有的政策变更也是一种选择。

  二、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影响

  (一)短期投资期末计价会计政策的选择1. 短期投资跌价损失确认的标准与会计处理。对于短期投资未实现的损失,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方法:一是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由于短期投资通常是在一年内变现的资产,因此,期末对市价与成本的差额所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均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借记“投资损益”,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当市价回升,按回升金额冲减前期确认的短期投资跌价损失,但市价回升幅度较大超过上期确认的损失,冲减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到零为止,冲减时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记“投资收益”。

  2. 短期投资期末计价会计政策的评价。

  ( 1)成本法。按成本法计价较为客观,实务操作简便,也可以避免由于短期投资期末计价产生的对外投资未实现损益的会计处理问题,在市价波动不大或短期投资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小时,采用成本法不会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披露带来重大影响。但是这种方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表现为: 1)资产负债表中的数据往往不能代表短期投资的变现价值,在某种程度上歪曲了企业财务状况。2)在市场价格变动的情况下,相同的资产往往由于取得的时间不同而有较大差异,从而使资产负债表的汇总合计失去可比的基础,难于解其正确的含义。3)在短期投资市场变动情况下,容易出现虚增或虚减资产的现象。

  ( 2)市价法。在证券市场波动较大并且短期投资占流动比重较大时,采用市价法能公正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尽管市价法具有上述优点,却同样有其不足之处: 1)市价处于经常变动中,市价法不能绝对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2)将未94实现的收益记入账簿,不符合稳健性原则,而且将虚增当期利润,多交所得税。3)将未实际发生的投资损失记入账簿,也将虚减企业利润。4)用市价计量短期投资,动摇了历史成本这一传统会计计量基础,其真实性不便于检验。

  ( 3)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的优点主要有:一是符合谨慎性原则;二是期末资产负债表上短期投资以扣除跌价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反映,不会高估资产,可使资产计量较为客观、明确。当然,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也有着其本身无法克服的缺点:一是会计理论不一致,表现为确认损失与确认收益不一致;二是方法相对烦琐,不便于操作。

  (二)材料计价会计政策的选择。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平均法等不同的方法。先进先出法,就是假设先购进的存货先发出或耗用,并根据这种假设的成本流转次序对发出或耗用的存货按最先购入存货的成本(即购入价格)计价。这样,在把材料费用转入成本时,根据材料的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将先入库材料费用先转出计入产品成本。先进后出法或后进先出法与先进先出法正好相反,它是假设后购入的存货先发出或耗用,在把材料费用转入成本时,把后入库的材料费用先计入产品成本。平均计算法(包括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是将进库材料的费用平均摊在单位材料上计入成本,即先计算库存材料的平均价格,把生产耗用的材料按平均单价计入产品成本。采用不同的材料计价方法所计算的产品成本的高低不同,企业利润额的多少及应交所得税的多少也不同。在材料价格不断变动的情况下,企业可通过材料计价政策的选择,将成本调整到最高位,把利润总额调到最低,使按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所计算的所得税相应减少。按先进先出法计算结转材料成本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重,平均法次之,后进先出法最轻。所以,若在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企业应选择后进先出法计算结转材料成本,以节约税负。在材料价格不断下跌的情况下,企业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若材料价格上下波动,则可选择平均法。这样,作为理财手段,企业可通过不同材料计价方法的选择来调高成本,节约税负,并用节约的资金再投资,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效果,加速资金的周转。

  (三)折旧政策的选择。我国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财会制度规定的企业

  计算折旧的方法,除采用平均年限法外,还增加了加速折旧法。平均年限法或直线折旧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将固定资产的价值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产品成本中去的一种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每期计算的折旧额是一个相等的平均数,所以使用年限是影响折旧额的唯一因素。加速折旧法或叫成本递减法,就是使固定资产价值在使用期内尽快得到补偿,在这种方法下,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是不等的,在其使用早期提得较多,使用后期提得较少。我国现行的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不同,会造成年折旧额的提取不同,计入产品成本中的折旧费用不同,从而影响利润额受抵减的程度,造成所得税负的轻重不同。无论采用的折旧年限是多少,折旧方法是哪种,当每年的获利水平相同时,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交纳的所得税总额是相等的,但每年的税负轻重不同。在相同的折旧年限内,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每年提取的折旧额不同,对税负的影响不同。在平均使用年限法下,每年的折旧额相等,每年的纳税额相等;而加速折旧法下,每年的折旧额不等,税负不同,早期提取的折旧额多而税负减轻,后期提取的折旧额少而税负加重,但应交纳的所得税总额和平均法下是相等的。

  所以,加速折旧实际上是推迟了纳税时间。尽管早期减轻的税负与后期加重的税负在数额上是相等的,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企业减轻税负在前,加重税负在后,这使企业犹如获得一笔无息贷款,增加了现金流入的现值。特别是在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时期,采用加速折旧实际上就是节约税负,对企业是有利的。在现阶段,加速折旧方法的使用被限制在一些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企业,但新制度在规定折旧年限时,规定了折旧年限的弹性区间,所以企业还可以通过不同年限选择达到节税目的。

  三、我国会计政策选择的发展方向

  (一)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目标趋向于为满足众多利益相关方所组成的利益集团的需要。随着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公司已非简单的实物资产的集合,而是一种法律框架结构,在于治理所有在企业财富创造活动中作出特殊投资的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顾客、雇员等,他们都作出了特殊投资。所有在企业从事业务活动中作出特殊投资的各方,为了尽可能维护其自身的利益都需要了解备选会计政策对其利益的影响程度。企业管理当局在选择会计政策时,不得不综合权衡各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并从中获取自己的那部分利益。因此,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取决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二)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效果将越来越注重整体优化。企业会计政策是一个系统,各项看似独立的会计政策却有着共同的目标,但各项会计政策发挥的各自效用却未必一致,由于企业在会计政策选择时所处的环境不同,从单一动机出发进行的政策选择所产生的效用往往十分有限,甚至适得其反。因此,企业管理当局必须全面分析自身所处的环境、发展阶段、本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在同业竞争中的地位,以及所拥有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本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并在这一目标指引下,结合会计的职业判断,根据会计理论指导会计实务的基本原理,寻找或创立合理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并对可供选择的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形成最优化会计政策组合。

  (三)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规范和监管力度将不断加强。可以预见,在以会计准则建设为核心的会计规范体系全面建立以后,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有关部门与机构执法力度的提高,必然会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规范和监管力度提出新的要求。

  (四)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揭示程度将越来越规范。会计政策揭示是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结果的综合披露。从世界范围看,各国会计准则都强调企业既有适当选择会计政策的权利也有进行充分披露的义务。随着我国对企业会计政策披露规范的不断完善,今后我国企业将在遵循其他报表信息揭示的一般原则下,更加注重企业会计政策揭示的重要性、明晰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公正性,使企业会计政策的披露越来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