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关联交易中转让定价的避税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6
摘要:转让定价避税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利用中方不了解国际市场中商品的购销价、机器设备购置价、专有技术转让价、信贷往来、劳务提供等价格信息,采取 高进低出 或 低进高出 的方法,将...
转让定价避税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利用中方不了解国际市场中商品的购销价、机器设备购置价、专有技术转让价、信贷往来、劳务提供等价格信息,采取“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的方法,将利润转移出去。据统计,在中国累计开业的25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中,亏损面高达51%,中国每年避税流失的税额达300多亿元。在过半的亏损外企中,除小部分属经营性亏损外,虚亏避税是主流,出现了一方面是经营生产欣欣向荣,一方面是长期亏损的“怪现象”。造成这种非正常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避税问题,这已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主要避税手段,不容忽视。
一、常见的转让定价避税手段
常见的转让定价避税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商品交易中的转让定价。其主要方法是“高进低出”,即中方企业向外商关联企业高价支付材料款、或低价销售产品,将中方企业的利润转移到国外,从而达到在我国避税的目的。这种手法对“两头在外”的企业特别有效:原材料以高价格进口,产成品以低价出口,于是在国内的加工企业利润趋于零甚至亏损,而实际上企业利润已经被转移到境外去了。
2、贷款业务中的转让定价。主要是关联企业中的外方企业利用贷款利率的高低,将利润转移到国外。某国财团担保,其内部金融机构向中方关联企业贷款年利率10%,而在本国的正常贷款年利率为4%,通过提高贷款利率的方式将中方企业的利润转移出去。
3、提供劳务、转让专利和专用技术中的转让定价。关联企业在相互间提供劳务、转让专利和专用技术时,利用收费标准的高低,将我国企业的利润转移到国外。由于专利和专用技术具有独此一家的特点,缺乏可比性,难以确定其真实价格,而且关联企业在收取这种费用时,既可单独计算收费,也可隐藏在其他价格中,所以在资金流量较大的交易中极易用它来避税。
4、利用投资的机械设备转让定价。关联企业往往利用中方企业对国际市场上机械设备的价格无法掌握,利用高价格的机械设备进行投资的方式来转移利润,利用虚报设备价款,增加股权的方法,既多列了折旧额又可多分到股利。
5、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避税地可以减轻税负,积累资金,外商利用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在经济特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生产性投资企业,在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将利润合并到总机构缴纳所得税。转让定价一般是由高税区向低税区转移,由合资企业向独资企业转移。但个别情况下,也会出现由低税区向高税区转移的现象,主要原因是高税区亏损,低税区向高税区转移利润以弥补亏损,达到两地都不出现利润而避税的目的。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烟台开发区某外商投资企业成立于2001年,总部设在日本,2002年12月投产,按合同规定产品全部出口,由总部包销。该企业自开业至检查期,连续3个年度亏损。经审查,该公司的业务是母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产品价格由总公司确定。2003年10月后盈利水平与以前相比迅速下降,与产品市场价格、产品成本下降的幅度不相适应,存在人为调整价格、向国外转移利润的问题。烟台开发区国税局历经2个多月的调查,先后与企业进行了六轮谈判和二次磋商,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价格调整,并提前进入获利年度。
案例二:某涉外机械制造企业,2003年开业,连续两年亏损,我们在对其进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与另外两家企业属同一集团公司,其产品全部销往另外两家子公司。因属同一集团内部,过去该企业的销售价格一直执行公司统一定价,去年底,该企业销售价格突然大幅度下降,明显低于成本。经核实属关联交易,利用定价转让方法人为转移利润、制造亏损。遂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价格调整,提前两年进入获利年度。
三、几点建议
针对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避税的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收集、切实利用好现有的信息资源。一方面,在征管过程中,注意收集有关价格信息、原材料变动信息,分析企业收入和成本的变化是否与之匹配;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好总局公布的价格信息,及时与企业的收入成本核对、分析,捕捉避税疑点,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提高打击避税的精确度和力度。二是提前介入控管。及时准确掌握新办企业的核算方式、定价方式、股份情况和关联各方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监控的重点环节和项目,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积极落实预约定价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积极辅导企业通过“预约定价”的方式缴纳确定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价格,提高管理效率。四是加大反避税力度。对“长亏不倒”的关联企业,实施重点检查,严打重罚,提高税收检查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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