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严管时代,还有没有税筹空间
作为今天分享的开篇,我首先分享一段我的体会: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基本义务,所以只有纳了税的钱,才是安全的钱,才能带回家;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一项所得有多种纳税方式,而纳税人有权选择税负最低的那一种。 在不同的场合与课堂上,我跟很多老板说:你怎么证明你存折上那一串数字和数字后面那么多“0”,它们是你的钱?其实要证明,也不难,你就说你这个数字纳过税没?是的,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只有纳过税的钱才是你的钱,才是安全的钱。但与这义务相对应,我们纳税人又有哪些权利呢?很多人不并不知道,少数人能说一些,但我认为我们纳税人至少有一条权利,就是我们有纳税筹划的权利,也就是纳税人有安排自己纳税行为的权利!但问题是纳税人该怎么安排呢?这时就需要纳税筹划人员帮助纳税人去做这种安排!我不好说纳税筹划是艺术,但它的确是个“技术”。这个技术是基于一系列的税筹理论与一定的纳税方法的组合。 当然,对纳税筹划这个东西的研究,我有超过二十多年了,但我还是没研究通透,所以在这里我只能跟大家简单分享一下我的体会。为什么研究了二十多年,还只能分享体会呢? 因为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纳税筹划”还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你说他还年幼不懂事吗?他好像也懂点事;你说让他去承担法律责任吗?他好像又承担不了。从面上看像个成人,可内心羞涩如小孩,但是他还在成长,具体会长成什么样子呢,我无法预测。因为他还没到十八岁,还没成年,还没成形。 他现在可能不是很完美,像个问题少年似的,但这并不代表他未来没出息,对不对? 所以在他还没成型的时候,我们不要断然地跟他下好的或者不好的结论,而这正是我们成熟的标志,对不对? 人成熟了就不会简单地去评价别人,这不是道德的问题,这是能力的问题。 一、当前税筹执业大环境 自2021年以来国家政策面释放了很多信息,财政部、税务总局既下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的通知,同时又出台了成体系的税收减免政策。比如在发布“增值税进项留抵退税”优惠政策后,同时也公开一批打击骗取退税犯罪的案件。当下疫情反复,税收优惠政策是一波接一波,但不难预料疫情之后,税收“严查”也将一波又有一波。但我认为不管是疫情也好,还是国家严格稽查也好,它都是一个“筛选机制”,他肯定会把那些虚假的、弱小的或者一些不正规的东西过滤掉! 而我们则要拥抱这个风暴,当然只有强者才会拥抱风暴,这时你就要变成这个强者,对不对?不管是你的理论基础,还是实操技术,你都要变得很强!不能单打一靠着国家的某一项优惠政策,国家这优惠政策没了,你就没了?或者你只盯着一个行业,这个行业不行了,你也完了。 二、不同的人眼中的“税筹空间” 税筹执业环境讲完了,我们来谈谈“税筹空间”。其实关于“税筹空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这里我又要“分类”了,可能在座有些朋友会不太开心,但是我也必须分这个类,因为就像我们研修会这个平台一样,我们要敢于讲真话,而不是只讲听众喜欢听的话。当前纳税筹划从业人员分为“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两大类。专业人士是指律所、会所、税所里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而非专业人员自然是指非律所、会所、税所的无执业资格的人员。 非专业人员靠着某项特定的税收优惠(如洼地核定征收)吃饭,优惠政策有,吃到饱;优惠政策无,就改行,没有证书牵挂,没有精神负担。而那些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都是花了三五年的时间拼搏出来的,他们靠着手上的专业技术吃饭,无论优惠政策有无,都得干活,也没别的行好转,他们也不会干别的。在“41号公告”出台后,非专业人员顿时觉得“税筹空间”空间小了,好日子快没了。而“41号公告”出台后,对于专业人员来说,封存已久的税筹工具可以上场了,“税筹空间”空间大了,好日子要回来了。 如果作为非专业人士的你觉得你眼中的“税筹空间”变小了,我建议你们还是去考个税务师或会计师,或接受一下专门的纳税筹划训练。我们研修会中介赋能班里就分享了很多工具,不用洼地核定、不靠财政返还、不注册个体户一样能做税筹。十类税筹工具,一样不行,就用另一样,总有一款适合你。 这个时候你要扩大你的眼界,看到你平时看不到的东西。如果你站在山脚下,大山挡在你面前,这个山太高了,你过不去,没有希望了;如果你站在山顶上,啊原来山外还有山,原来山上还有一片天,原来那座爬过不去的大山,现在只是一个小山丘。很多时候有希望和没希望的区别在于,你站的角度不一样,对不对?其实,你我面对的税筹执业大环境都是同一个,不同人眼中的“税筹空间”大小,只是源于专业与非专业的差别! 三、到底什么是“税筹空间”? 说了这么多,到底什么是“税筹空间”呢?了解了“税筹空间”又有什么用呢?从纳税筹划原理上来讲,只要存在对不同对象、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业务,征收不同的税率(实际税负),那么就存在“税筹空间”,而纳税筹划的核心工作就是要创造出一个新的纳税模式,将税收利益从这个“税筹空间”里提取出来。所以,“税筹空间”其实就是不同对象、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业务之间的税率(实际税负)差。比如:享受“两免三减”的几年间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吧;西部、海南和其他地方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吧;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吧;小型微利、双软、高企和一般企业的所得税率是不一样的吧;还有卖商品还是卖服务的税率也是不一样的吧;上面这些税率差(税负率)就是“税筹空间”。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只要税差存在,“税筹空间”就永远存在! 如果你心中有了这个“税筹空间”,你就会想着把商品通过海南公司去卖、把商品用高企的身份去卖,将商品变成服务去卖等等。如果你心中有了这个“税筹空间”,你到一个企业去,看见它的业务,你就会去判断它有哪些税,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下,在不同类型业务之间,存不存在“税负差”?如果这个业务本身已固定成某种状态,那你就问自己经过“努力”,它能不能改变到另外一种状态?为了实现这种“改变”,你就要配套一堆的“条件”,把业务整合好。当然,我们还可以利用税筹模型,快速发现“税筹空间”,然后去设计税筹交易,通过这个交易,把这个“税筹空间”里的的税收收益提取出来,而这个过程就是纳税筹划。这些都是纳税筹划理论,我真心希望我们中介税筹赋能班的学员,学完了十大税筹工具之后,回头再来学学税筹基础理论。学工具,只是教你“怎么去做?”,而学理论,是教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是基本功,省不了的。 四、努力探索“税筹新空间” 客观而言,当前国家对纳税筹划行业的态度并不是那么明朗。为什么?因为你不管怎么筹划,你的目的还是让纳税人少交税,这与国家的征管方向还是有些背离的,所以他可以不支持你吧。所以我们不要去奢望国家给纳税筹划去正什么名,或者专门给纳税筹划一个大发展的鼓励政策,只要国家不专门限制纳税筹划行业的发展,就代表“利好”。 基于现况,我们该在哪些方面努力呢?我有一个实务观点是:不建议在“红海”中努力“拼搏”。我个人认为目前的“税筹红海”有,建筑业、劳务派遣与各类灵工平台等人力密集型的行业。以建筑业为例,它们的上游一个比一个“正规”,都是要专票的,但是它们的下游一个比一个“不正规”,大都是没有票的。砂石、机械、人工都无法取得完整的进项发票,是大家司空见惯的、见怪不怪的,甚至是可以理解的“事实”,它就造成了建筑行业利润的“虚高”。总听建筑老板抱怨:真的不赚钱啊,要认认真真地交税,就活不下去呀,我要筹划!但建筑业这个所谓的“税筹刚需”,是个行业系统性风险,它不是纳税筹划解决问题的范围,它是“税筹红海”。我们不要在“红海”中努力“拼搏”!类似的“税筹红海”,还有上市公司、国企、外企等,因为这类企业要安排专门的税筹交易是非常困难的,它们的监管机构与部门很多、它们对“纳税安全”的需求,已远超对税筹税收收益的追求,所以我也不建议在此类企业去深入开展税筹业务。 我个人认为,一个时期的纳税筹划所选择的行业领域是有阶段性取向要求的,现阶段我们要追逐新技术、新行业、新产业、新市场、新场景下的新业务,并以此作为我们的“税筹新空间”。首先,以新技术驱动力的新兴产业一切都在探索过程中,在这个领域税法也不可能很完善,在这个领域我们可以工作的空间就比较大,会遇到的阻力也会相对较少。其次,通常运用新技术的新行业、新产业的那些老板年龄也比较轻,他们敢冒险,思想更开放,更容易接受创新的税筹方案。你会说:新行业、新产业国家法律法规都不完善,你怎么去筹划呀?而我认为:这正是我们应该努力探索“税筹新空间”!因为在法律法规成熟规范的行业领域,肯定有一堆高手和大公司横在里面,就算有空间,也没我冷星的位置。 有了这个理念,我就会去主动关注一些新技术以及与这些技术相关的产业和企业,学习相关知识,针对性地去参加行业论坛和主题研讨,不管听不听得懂都去听,主动与这些老板搭讪交流,说我是做税筹的,对你这个行业感兴趣。当我时不时说出几个专有名词,虽然我并不知道其背后的真正含义,但这足以让这些老板感到震惊。唉,你这个搞税务的,搞税收的,搞税筹的,你怎么也懂我们的专业名词呀?这时他就会反过来,对我产生兴趣,而这些都是提前做的功课。新行业、新领域提前介入门槛低、竞争少,我们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虽然前面一两个项目根本谈不成,但这个新行业还在,经过一次失败,我对这个行业又了解一层,以后的成功率就会提高,对不对? 好了,我们今天先聊到这里,更多的话题我们留给下期,谢谢大家! ——以上文字系根据2022年5月22日冷星与陈芳老师直播对话内容整理而成
|
上一篇:如何利用税法基本要求进行税收规划
下一篇:饱经疯爽的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