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甲公司为了快速占有市场,实现规模效应,正努力通过兼并的方式扩大市场占有率。乙牙科诊所是一家经营超过10年的个体工商户,在某市多年经营过程中沉淀了大量客户资源和优秀的牙医团队。现在,甲公司欲收购乙牙科诊所,快速抢占区域市场。问题是要以哪种方式进行收购?
二、案例分析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根据上述两个文件,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俗称老板)只能是自然人,因此法人企业不能直接收购个体工商户。案例中甲公司想直接收购乙牙科诊所,是无法实现的。既然不能直接收购,如何变通实现收购的目的呢?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实现收购:
方式一:资产、人员、债权债务打包收购(资产重组)
在该种方式下,牙科诊所可以将其所有设备、用具、无形资产、债权债务以及人员打包转让给甲公司,转让完成后原业主可以将个体工商户注销。转让过程中,该牙科诊所应以资产转让行为申报交纳增值税及附加,牙科诊所业主就转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方式二:将个体工商户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股权
该种方式下,牙科诊所需要“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可以通过收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形式来实现对原牙科诊所的整体收购。问题在于个体工商户如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知道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设立登记,一般情况下以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登记,组织形式分为个人经营和以家庭经营,对外均承担无限责任;从所得税上看,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为纳税主体,交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交纳个人所得税。两种截然不同的主体,无法直接通过改制来实现的。
然而,有个别省份出台文件支持“个转企”,是否在这些地方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例如“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具备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向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将自身主体类型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公司的企业组织形式。究实质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改制,而是为了简化工商手续,将个体工商户注销和有限公司成立合并办理。因为该政策最后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转企后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转企后企业的设立登记。”
因此,该种方式下,需要将牙科诊所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以评估金额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实现收购的目的。投资过程中牙科诊所也会涉及到增值税和附加税,原业主需要就转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过程需要交纳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方式三:协议控制
所谓协议控制有点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代持。具体做法是甲公司收购牙科诊所后,不做工商变更或者重新更换诊所业主(自然人)。但牙科诊所的全部财产和收益权归甲企业或者甲企业指定个人。
这种方案下缺点也很明显。首先税收政策不明确,牙科诊所经营利润交纳个人所得税后转付给甲企业或者指定个人,是否需要交纳所得税,没有政策依据;其次,采用这种方式下,甲企业收购乙牙科诊所后,其财产权和收益权只能在以合同的形式体现。
三、总结
通过对比以上三种方案,第一种方案程序较为简单,政策明确,可操作性强,还可以借助筹划来降低过程中的税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