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下怎么跨国经营。
理论上,一个单独的公司是不可能跨两个国家的。
因为国家是独立的,绝对权威的,并且是各不相同的。
一个单独的公司去完全遵守多个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很难做到,
并且会出现很多问题的。
所以跨国经营一般是通过控股子公司来实现的。
举个栗子。
你全家一起卖包子。
你本人坐镇在中国卖包子,成立公司,包子 CHN。
你女儿在美国卖包子,成立公司,包子 USA。
你儿子在开曼卖包子,成立公司,包子 CYM。
你儿子女儿全听你的,
所以 包子 CHN 拥有 包子 CYM 和 包子 USA 100%的股权。
股权经营结构解释完毕。
现在谈谈怎么缴税。
你的 包子 CHN 在中国卖包子。
那你要不要给自己所在的中国缴税呢?
显然你要给中国缴税。
你包子是中国做的,包子是中国卖的,不交税,烧了你店哦。
但你做你的包子,和你女儿儿子只是控股关系,
你显然不用给美国开曼缴税。
同样的,你女儿儿子也要相应的给美国和开曼缴税。
而不用给你所在的中国交。
控股被控股,跟税无关,你是哪里的公司,就交哪里的税。
当然,由于你 100%控股你儿子女儿,所以他们的利润是要给你的。
到时候,你收到的利润还要再在中国缴税,因为你是中国公司嘛。
知道了怎么缴税,才能谈避税。
你和你儿子女儿,全家在你看来是个整体。
钱由谁来赚,放在谁那,你是无所谓的。
但在三国眼中,你们缴税的时候是三个独立的个体。
你适用于中国税法,女儿适用于美国的,儿子适用于开曼的。
三国的税法必然有差异。
税率有高有低。女儿那税率最高,儿子那最低。
都是卖包子,谁那卖出去不一样,当然挑个费用低的。
所以你和女儿都说自己的包子是儿子的 包子 CYM 卖的,都要在开曼缴税。
中国美国当然不同意,政府又不傻,你们明明就是在当地卖的,怎么说是开曼卖的呢?
骗人,不行,缴税。
而且由于你 100%控股,包子 CYM 的分红到了中国还要再缴税,你更不开心了。
所以你就开始想办法,怎么保证包子真的在开曼卖出去,分红也不缴税呢?
于是你决定产业转型,重整股权结构。
你中国的公司转型成生产企业,包子生产 CHN。
女儿美国的转型成研发企业,包子研发 USA。
儿子开曼的转型成销售企业,包子销售 CYM。
并且改由儿子的开曼公司 100%控股 包子生产 CHN 和 包子研发 USA。
这样,最后利润分红到了开曼的公司,不用交中国的高税率啦。
更重要的是,终于可以转移定价啦。
包子卖 9 块,研发成本 2 块,生产成本 2 块,销售成本 2 块。
最后利润是 3 块。
这三块,怎么缴税?
包子研发 USA,2 块钱研发了配方,3 块卖给包子生产 CHN。
包子研发 USA,赚了 1 块,在美国缴税。
包子生产 CHN,3 块买配方,生产包子花 2 块,6 块卖给包子销售 CYM。
包子生产 CHN,赚了 1 块,在中国缴税。
包子销售 CYM,6 块买包子,销售成本 2 块,9 块把包子卖出去。
包子销售 CYM,赚了 1 块,在开曼缴税。
但其实对你而言,包子卖 9 块,研发成本 2 块,生产成本 2 块,销售成本 2 块。利润是 3 块。
这利润是大家赚的,一家人,至于每个人分多少,其实不重要。
所以,3 块如果都在开曼缴税,不是可以税率低一点?
包子研发 USA,2 块钱研发了配方,就 2 块成本价卖给包子生产 CHN。
包子生产 CHN,2 块买配方,生产包子花 2 块,就 4 块成本价卖给包子销售 CYM。
这样 包子研发 USA 和 包子生产 CHN 都没利润了,还交什么税。
包子销售 CYM,4 块买包子,销售成本 2 块,9 块把包子卖出去。
包子销售 CYM,赚了 3 块,在开曼缴税。
这就是转移定价,把利润留在税率低的国家的公司。
这是最最一般和通用的避税方法。
以上只是例子,可能不符合实际情况,但是道理是这个道理。
当然,为了应对这些,各国政府也有相关的手段来打击这些避税行为。
所以现实中,跨国公司各子公司分工会更明确,股权结构会更复杂,定价手段也更多样化。
但核心思想就是通过复杂的关联交易使得应税收入减少,并保留在税率更低的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