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退款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唐爱军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土地使用税退款账务如何处理 小A:我公司是一房地产开发公司,2007年度多交了2万元的土地使用税,现已收到退税款,应如何处理账务? 唐老师:从会计处理角度看,2007年多交税款属...
土地使用税退款账务如何处理
小A:我公司是一房地产开发公司,2007年度多交了2万元的土地使用税,现已收到退税款,应如何处理账务?
唐老师:从会计处理角度看,2007年多交税款属于一项影响损益的前期差错。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本期发现的影响损益的非重大前期差错,应当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当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本期发现的影响损益重大前期差错,应当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即对前期差错应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重新列示和披露),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对于影响损益的不重要差错,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
按上述规定,如果企业确定所发生事项属于非重大事项,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管理费用”;如果认为属于重大差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算调整所影响的所得税金额6600元(假定所属年度为盈利),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13400元转入“未分配利润”,并调整所影响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借记“盈余公积”,贷记“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还应调整“应交税金”、“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等项目所影响年份报表数以及发现年度的报表期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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