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一般包括两部分,即应交消费税额的会计处理和实际交纳消费税额的会计处理。下面区别不同情况具体加以说明。
(1)公司生产的,销售时或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及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等方面时,应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消费税”账户。发生销货退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明天橡胶厂销售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额为36 000元。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6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 000
【例】假定上述工厂用汽车轮胎换取某进出口公司的生产设备,应纳税额仍为36 000元。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36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 000
如果公司生产的用于投资且按规定需要交纳,那么其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贷记“——应交消费税”账户;如果公司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公司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方面且需交纳消费税,那么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账户,贷记“——应交消费税”账户。
【例】 大成汽车制造公司用自产乘用车8辆投资于某客运公司,按规定这8辆小车共应交纳消费税额40 000元。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 000
【例】某啤酒厂为了扩大产品销路,举办一个啤酒展览会,使用啤酒20吨,共计应纳消费税额4 400元。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4 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 400
对于随同应税消费品一同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对于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应付款”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例】某化妆品公司向某商业企业销售洗发水一批,所用包装物单独计价,按规定应交纳消费税税额2 000元。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 2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 000
公司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发生退税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某橡胶厂用银行存款交纳上月应交纳的消费税款36 000元。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 000
贷:银行存款 36 000
(2)企业将应税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及非生产机构等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某企业将自产的乘用车留厂自用,该车销售价80 000元,规定税率9%;同时该企业还将自产的汽车轮胎20个用于企业更新工程,轮胎每个售价1 800元,适用税率10%.两次应纳消费税分别为7 200元和3 600元。其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7 200
在建工程 3 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 800
【例】某企业为了召开定货会,用本企业生产的甲类卷烟60条,招待用户,每条售价100元,税率为45%,应纳消费税2 700元,其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2 7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 700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在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额。受托方按应扣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应交消费税”账户。
【例】某汽车制造公司委托上述橡胶厂加工汽车轮胎一批,共应交纳消费税100 000元。当汽车制造公司将汽车轮胎提回时,该橡胶厂应代扣代缴这笔应纳税款,并按应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1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 000
委托加工收回后,若是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等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消费税”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假定上述汽车制造公司收回轮胎后直接用于小汽车的制造之中。那么,该公司对橡胶厂代扣代缴的消费税额100 000元可以予以抵扣,所做的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 000
贷:应付账款 100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