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财务核算需关注的11个会计分录!
来源:刘庆良 作者:刘庆良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1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情形】 取得专用发票、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案例】 C银行5月对其可视...
1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情形】
取得专用发票、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案例】
C银行5月对其可视化操作系统进行改造,接受美国B公司技术指导,合同总价为20万元。当月改造完成,美国B公司在中国境内无代理机构,A公司办理扣缴增值税手续,取得扣缴通用缴款书,并将扣税后的价款支付给B公司。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B公司的对账单齐全。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320.75
贷:银行存款 11320.75
借:在建工程 188679.25
贷:银行存款 188679.25
【提示】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 “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案例】
2016年6月,北京H旅店,本月提供住宿服务不含税收入100万元,将其闲置房屋出租预收5万元(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简易征收),款项已收。
【分录】
取得住宿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
取得出租房屋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7619.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80.95
【提示】
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案例】
2016年5月,北京H旅店,购进一批办公电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万元,增值税额0.51万元。当月处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
【分录】
借:固定资产 3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100
贷:银行存款 35100
次月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100
【提示】
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提供视同销售应税服务
【案例】
2016年5月10日,M美容院安排两名美容师参加某女企业家论坛,现场免费为3位女性化妆。2016年重阳节,该美容院安排三名美发师参加“夕阳红”活动,在社区为老人进行免费理发60人。(该美容院化妆服务价格为每人1000元/人次,理发20元/人次)
免费为3位女性化妆,按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3×1000)÷(1+6%)×6%=169.81(元)
【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169.8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9.81
2016年重阳节的免费理发活动,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服务活动,不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5一般纳税人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案例】
2016年5月,上海N房地产开发公司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价款2000元,同时支付当年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500元。当月两项合计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2500元。
【分录】
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税控设备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发生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2500
贷:管理费用 500
递延收益 2000
以后各月计提折旧时(按3年,残值10%举例)
借:管理费用 50
贷:累计折旧 50
借:递延收益 50
贷:管理费用 50
【提示】
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般纳税人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 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 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一般纳税人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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