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则的主要内容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按结算方式的不同,股份支付可以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准则把股份支付限制在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服务费用这一范围内,并且用于支付的权益工具也仅限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其他涉及到股份支付的业务分别适用企业合并准则及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等。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初始确认与计量
准则按股份支付性质将股份支付分为立即行权和等待行权两类。
可立即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即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等待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再确认与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3.应用与举例
例1: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假设2007年1月1日,A公司与员工签订了股份支付协议。按照协议,①企业每位职工(总数500人)可以获得该公司发行的10股股票;②针对企业的车间核心技术人员(10人),如果未来在企业工作三年,三年末将获得A公司360股的股票;③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如果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6%,将获得A公司1,000股的股票;④A公司与B咨询公司签订了咨询服务协议,B公司对A公司进行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为分析一个项目的可行性,费用为100股A公司的股权,B公司于1月底完成该项服务。已知,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为2007年1月1日,该日的A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10元。1月31日A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11元。2月15日,有10名职工行使权力,A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据A公司估计,实施该激励后,车间核心技术人员将有80%会选择在企业工作三年,预计2007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增长6%以上的可能性大干95%。
解析:①针对所有职工的股份支付属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授予日为2007年1月1日,所以应于1月1日按10元每股的公允价值确认。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等 50000(500×10×10)
贷:资本公积 50000
②针对车间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份支付属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应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估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再按授予日(2007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确认与计量。本例仅以2007年度为例,以后年份(可能重新调整估计的百分比)略。2007年12月31日会计处理为:
12月底估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360×800%×10=2880(股)
12月底的入账金额=12月底估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授予日公允价值÷3=9600元
借:生产成本 9600
贷:资本公积 9600
③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支付属于达到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由条件可知,估计的等待期为1年。计价使用的是授予日(2007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12月31日的会计处理为:
12月底估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1,000股
确认金额=12月底估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授予日公允价值=1000×10=10000元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资本公积 10000
④针对B公司的服务的股权支付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若B公司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A企业应以服务取得日即1月31日的股票公允价值入账。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1100(100×11)
贷:资本公积 1100
⑤2月15日,10名职工行使权力,该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转为股本的金额=行权人数×实际行权的数量×每股面值=10×10×1=100元
借:资本公积 100
贷:股本 100
其他股份的具体行权类似(略)。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确认为负债,后者确认为权益,即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1.初始确认与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2.再确认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不同
(一)核算的范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IFRS2)规定了企业以股份为基础的所有支付活动,既包括对企业职工支付的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也包括为换取商品而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在我国,换取商品所引起的股份支付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准则中规范,股份支付准则主要规范企业换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的服务的股份支付。
(二)公允价值的确定
我国准则只提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没有具体规定现金结算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在后续期间如何计量。IFRS2对公允价值的计量有明确的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对现金结算的后续期间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运用了期权定价模型,而且还指出了如果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估计,则以内在价值计量权益性工具,并将内在价值的变动确认为损益。
(三)给与业绩条件下的股份支付的给与期(等待期)的估计
我国准则指出,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没有规定随着后续信息调整等待期。IFRS2规定,若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时,如果企业后续信息表明给与期间的长度与以前估计的不同,如果有必要的话,主体应修订对给与期间长度的估计。
(四)选择性股份支付
IFRS2对选择性股份支付的确认与计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分为安排条款为对方提供了结算选择权、安排条款为主体提供了结算选择权两种情况。由于我国此类业务较少,准则没有对此进行规定。 |